個人觀感,我覺得你一開始就做錯了
你讓家裡拿頭期款出來,房子又沒改共同持有,光這一點
就足夠消磨光你們之間所有的感情
兩個人之間,如果各有個性,有工作能力
那麼資源條件上的落差,一定會逐步腐蝕心靈的平衡感
你就是變相讓她一直感覺到:「我存在一個不屬於我的房子」
確實,頭期是你父母出的,她沒有什麼資格要
但人性就是這樣。
如果你生活在一個沒有安全感的環境裡,久了你一定也會神經質。
我們家的房子,當初頭期是夫妻雙方各拿一半出來,因為有些原因,
短期決議(雙方同意)是只寫我的名字,但我在代書要確定的那個當下
還是毅然決然,寧願多花一點錢,也要改成雙方共有,就是我不希望
她一直有一種不安定、不安全的感覺。
認真說,你太太只是一個普通的女人,而且缺乏安全感,希望老公有錢、
希望自己不上班、希望小孩好照顧,確實,有點自私,不識大體,甚至有些貪心。
但我就覺得,只是身為一個女人的焦慮。
畢竟你一跟她離婚,她就什麼都沒有了。
我自己的觀念啦,夫妻是一輩子的事情,我不確定你們家多有錢,但如果是1千萬、2千萬
的房子,頭期平分下來,大概也就是1~2百萬的事情。
(如果是我,我一開始可能會選擇租房的方式,等她存錢;就是無論如何,讓雙方在一個
同樣的起跑點上)
而如果像你這種狀況,1~2百萬的事情,在你整個人生中,我不確定佔據多大的份量,
我是覺得沒什麼,但就是每個人的價值判斷不一樣,所以這部份我不容置喙。
最後,
我比較想說的一點就是,我可以從你的文字裡面,感覺到你認為自己的條件較好,
甚至厭倦對方,厭倦的現在的夫妻生活,如果是在這個基礎點下,那其實就是多說無
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