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這篇的推文和回文,真的懷疑ptt真的都年薪300嗎???
是多窮,才會覺得錢一多就其他價值都可以不要?!
覺得有錢就可以買到一切嗎?你有錢女生就要賣身嗎?????
台灣真的有夠落後,結婚搞得好像買代理孕母、聘女傭一樣。
不跟公婆住講得好像是福利,乾,這就好像公司說勞健保是福利一樣==
通篇都預設沒有傳統對女方不利的東西就是福利,
((而且其實還是一堆對女方不利的東西
根本沒意識到年代早就變了,女方依她的年紀,只會覺得,
蛤,為什麼連要一些基本的權利,都搞得像是你在讓我、你家在包容我?
女方現在的態度就是不屑那些物質的東西,想要自己的人生才會吵到想離婚啊
那你講這些物質面的東西,就是沒搞清楚狀況啊==
※ 引述《lovesoftlipa (softlipa)》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大家好,我今年31,和老婆結婚五年,小孩四歲、兩歲
: 婚前爸爸給一棟房子、新屋,含裝潢、傢俱、電器,房子登記在我名下,房貸、稅金目前
: 由父親在繳,我和我老婆、小孩住而已
翻譯:我家就是$$$
女方OS:我住的是先生的房子,而且我的生活都是靠公公、欠公公
: 目前在家族企業工作(傳產,我爸是老闆),因為時間彈性,小孩需要接送、看醫生,或其
: 他有的沒有的事都是我在處理,不定期會需要去大陸出差2~4週,沒疫情的話一年兩三次
: 薪水不含年終八萬,含年終應該到十一萬,老婆四萬六
: 家事部分除了周末兩~三餐開伙老婆煮,其他帶小孩、洗澡、家事我和她佔比應該7:3,接
: 送也是我接送。因為她體力不好容易不舒服,基本上我能做的我多做沒關係
: 周末小孩起的早,我也是早早起床帶小孩,讓她多睡點
翻譯:「讓」她多睡點、「我多做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