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面問題沒有標準答案。
為什麼沒有標準答案?
在台灣婚姻除非特別約定 就是法定財產制
這就是標準答案
是一堆人,不知道為什麼要結婚?
然後
喜歡在夫妻法定財產制之下(沒有進行有效的法律宣告)
有特別約定,那些約定可能是無效的
只不過小氣魂上身 就這樣約定了
只要沒去法院宣告
夫妻婚後取得的財產 就是各得1/2 (贈與繼承例外)
法律這樣定了,還在你賺10萬 我賺5萬
這樣家用有幾萬? 真是算心酸的
不然去宣告啊 真的要去不如離婚算了
沒看到 有人也提出財產制了
推文說沒給原PO建議
其實
根據財產制 應該這樣分配
賺的錢 全部合起來 (所得共有)
去支付家庭支出與投資存款
然後兩人有相同金額的零用金
一開始被薪資不同,所迷惑就是錯誤的
就站在婚後財產共有的基礎上就好了
生小孩育嬰沒薪水,也是這樣處理
根本不存在要用之前存款的選項
別忘了 法定財產制
婚後財產共有 婚前財產是分別的
※ 編輯: kevinjl (1.165.110.212 臺灣), 10/22/2021 00:58:50
※ 編輯: kevinjl (1.165.110.212 臺灣), 10/22/2021 0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