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現在原原PO的年齡?
我想分享我的情況,我在30歲的時候決定不生,因為我也想至少0~2歲陪伴小孩但又無法
承擔離開職場的風險,大部分的人30~35歲會是你站穩腳步的時期將影響到未來職涯發展
;當時我跟另一半薪水都不高,如果將經濟壓力(我指的是未來的收入)全給他去背負,
實在不忍心。
這點我們和妳不同,妳先生的收入已經足夠支撐另一半。
努力了數年,我現在39歲是上市櫃公司的管理階層,薪水超過另一半,雖然不到PTT年薪3
00萬也是新聞說女孩兒會想嫁的高月薪,我想告訴妳,4萬5不會是永遠,人生還有另一種
可能,當然我認為生小孩也是一種幸福,但妳先生有給予足夠的支援嗎?婚姻不該是計較
公不公平,兩個人一起努力,誰欠缺的另一個人幫忙補足才能走向更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