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rf0623 (嵐)》之銘言:
: 如標題
: 我老婆是娘家的支柱,到很誇張的地步
: 她爸媽好手好腳並沒有嚴重行動不便
: 但總是出一張嘴,大小事情都叫女兒去做
: 從網路購物....."ㄟ,電視上廣告那個好像不錯,你幫我去買"
: 孫子輩的課業......"哎喲,我才小學畢業,我不會啦!你去教"
: 孫子輩的學校大小事.....
: 老師說要買A4書套,我不知道A4是什麼,妳去買啦!
: 家長會........不是父母,不是阿公阿媽,是阿姨(我老婆)去參加!
: 還有一個不是那麼成熟的弟弟,雖然已經快30了
: 其實我個人覺得,爸媽總是在甩鍋,總是一句"我不會啦!妳去用"
: 自己的身教都是這樣,怎麼樣去教導出認真負責的孩子
至少要和太太分清楚。什麼是女兒該做的。什麼是姑姑該做的。
這算是一個責任區分。
這樣你太太的時間應該可以拿回來一些
孫子輩的課業就屬於爸媽的責任。
家長會讓姑姑去參加。
教導也讓姑姑去參加。
說真的這樣小孩要不要直接過繼給你和你太太好了。
你讓他全部不管跟本不可能。
你只能至少在你太太應該可以認同的部份先做
再來慢慢調整。
如果你太太連姑姑的角色都守不著。要做媽媽的角色。
那真的就沒什麼好談的了。
真的要分手前,記得最後的溫柔是叫你太太當「媽媽」的角色當到
讓小孩只親姑姑不親爸媽爺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