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代PO問的
我婆婆去年因為跌倒住進了我們家
因為其他親戚無法照顧婆婆
老公和我商量後決定先讓婆婆暫住我家
直到腳傷養好
其實也不是太嚴重的事情
畢竟比起樓梯公寓
讓婆婆暫住在有電梯的我們家確實對腳的負擔比較小
和平常有差的也就是多煮兩人份的飯而已(多留一餐午餐給婆婆
其他家事多一個人其實還好
而且老公也會分擔
然而大約3個月前婆婆的腳就好的差不多了
好到她可以到家附近的菜市場買菜的那種
先生原本就打算在11月讓婆婆搬回去
結果婆婆說喜歡這裡的環境想繼續住
所以就先讓她留到元宵節後
最近婆婆又在問她可不可以繼續住...
可是婆婆啊,那間房是要留給小孩子的
請問要怎麼請走婆婆這尊大神QQ
和老公目前是在看同社區坪數小的租屋
不知道婆婆可不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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