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alias2005 : 真棒,一邊報怨房價房租貴,一邊說負擔房子沒什麼 03/16 12:30
: → alias2005 : 了不起 03/16 12:30
: → alias2005 : 房子是我的,但是全家跟我住,不算家用 03/16 12:31
: → alias2005 : 男生沒房不嫁,有房只是應該,不應該是算有付出, 03/16 12:42
: → alias2005 : 出門吃喝玩樂不算付出,水電不算付出,家電家具不 03/16 12:42
: → alias2005 : 算付出,奶粉尿布玩具不算,安親私幼才藝都是小錢 03/16 12:42
: → alias2005 : 不算付出,公婆閒閒沒事,幫顧小孩是理所當然,不 03/16 12:42
: → alias2005 : 是在那邊吸血 03/16 12:42
也沒人說你的付出不是付出,
只是你是個自私的人,只看到自己做了什麼,
高估了自己的付出、低估了對方的付出,
才會難得不管男的女的都一致認為都是你的問題.
你的薪資是你老婆的2倍,家庭支出2:1算,合理吧?
你下個月開始,跟你老婆說未來一個月所有支出你全包,
你就記帳, 然後扣掉你前幾個月平均花費,
差額就是你老婆平常花在這個家的錢,
你算算看,你付出的有沒有你老婆的2倍?
你要把房貸算是付出也行,用市價房租去算,
假設房租2萬7, 你該負擔1萬8, 你老婆負擔9千
你的房貸比房租多的部分算是你的儲蓄(因為在你名下)
你可以和前面的數字加總,好好算算你付出有沒有你老婆的2倍.
順便,也紀錄你陪小孩的時間,做家事的時間,
看你付出的勞務及不及得到你老婆的水準
還有,不要把你爸媽帶小孩的時間算在你身上,
這種算法也太媽寶了.
如果大家的吐嘈你都聽不進,一定要證據證明自己多自私多噁心,
那就建議你好好的記,用客觀的角度看自己有多自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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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推文有人在跳針,那我就真的算給你看.
http://statdb.mol.gov.tw/html/mon/214160.pdf
這是主計處調查的數字
台北市平均家戶收入是142萬,平均消費支出是110萬,
他的家庭年收入440萬,等比例算年支出會在340萬;
儲蓄率捉高一點,30%跟35%,則年支出是308萬跟 286萬,
從他的帳本來看,他2021年花費是98萬,
這還包括他給他爸媽的30萬,
所以他實際花在家庭的支出只有68萬
就算房租/2估算機會成本,
他花在家庭上的支出也比他老婆少.
這樣夠不夠說明他其實付出的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