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nliao (ee)》之銘言:
: 夫妻育有一子 在北市上班 目前住在公婆買的房子裡面 在公司附近走路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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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婆大約每兩三周會從鄉下來訪,會跟我們一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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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衝突點在於 太太覺得婆婆對他大小眼 話中常常帶刺 而嫂嫂家比較有錢 婆婆比較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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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太太不希望公婆來住, 而且曾經正面衝突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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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在於 我年薪約550-600, 太太150左右, 以這樣的狀況在北市馬上要買三房也稍嫌吃
: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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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傾向暫時先住在原本的房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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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太太一定要我搬出去 否則就要離婚, 還怪我一開始就不應該住在公婆買的房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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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種狀況下, 我是否應該要搬出去住呢? 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
其實這個薪水絕對足夠在台北巿買房,
貸款2000萬,自備500萬,30年或40年期房貸,
買個2房生活一樣可以過的很愜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