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gicalcat (神奇的貓咪)》之銘言:
: 想離婚但是我的經濟能力不能獨自撫養小孩,他直接說他以後還有家庭要繼續不可能給我
: 太多,一個月一萬是上限。
: 所以目前是說分房到小孩幼兒園大班或小一再來談離婚。
: 8月小孩開始上幼兒園後,他不會再給我生活費,只會支付小孩生活費用,所以我必須快
: 點找到工作。
: 有工作後要支付他房租水電。
: 然後存錢到離婚的時候小孩給我撫養。
: 現在腦子很亂不知道該怎麼做,我還能怎麼做呢?
: 如果覺得寫太片面有什麼問題我可以再補充
: 希望大家能給點建議。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提問:
所以目前是 他會支付小孩生活費
你的薪水就是付自己的生活費+給他房租水電
等小孩大班或小一要離婚 他一個月只會給你一萬
這樣理解對嗎?
如果正確的話,
那就是還沒有離婚前,趁還有人分攤小孩生活費
工作好好做,想辦法存錢,自己省吃儉用過日子
行為模式上也要做一些改變
少去管他車子的事情,盡量強化祖孫交流的部分
萬一最後還是離婚,或許婆婆對孩子還會有憐憫
你也不要再去想錢跟財產的事情,會讓他們更反感
看能不能撐到小一再分開,上小學後學費會便宜一點
工作三年應該也還算穩,三年特休也有14天了
也可以勉強應付一下小孩的臨時需求
看起來還有兩年緩衝期
不要又自己一時衝動 搞到對方要馬上離婚
至少為了小孩 緩衝期好好的工作
什麼後路都沒準備就去提離婚
搞到婚都還沒離 就已經被分房還被加收房租水電
連養孩子的錢都沒有 我真的不知道你哪來的底氣
就算請求扶養費 對方如果脫產你根本沒招治
沒有錢還要領人薪水 你沒有那個時間跟銀彈跑法庭
還有一點時間 老實地把工作做好再來談吧
(話說 你之前做什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