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出錢的人就有資格為所欲為?

作者: Leo0422 (里歐)   2022-06-10 14:48:40
看了原po文章以及推文討論,我們可以知道
實際出資者(or出資較多者),此處以房子為
例,若要對房子進行變更or拜訪 應先取得居
住者同意 。以下舉例 :
拜訪前應先取得居住者同意
裝潢時的設計應讓居住者參與並取得同意
簡言之,為了尊重居住者,應取得居住者同意。
以上是我看了原po的文章做出的結論,也贊
同這些想法。
但後來我又有其他疑問:
實際出資者/大部分出資者 如果要處置
ex:
賣掉全屋或部分持分
出租給第三者
因而可能需要請居住者搬出, 請問應該先去
取得居住者同意嗎。
我自己的想法:
看了原po那篇,我認為尊重居住者非常重要,但是對於上面的疑惑,我又覺得賣掉或租給其他人應該不用居住者同意,不知大家怎麼看?
補充:
其實我提出的疑惑應該常見於婆家小家庭紛爭。(以下劇場)
公婆對媳婦不滿 ,又剛好小家庭居住在公婆出資的房子,於是公婆不給好臉色,甚至趕人??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2-06-10 15:01:00
我覺得還是應該事先告知,要求限期搬出,至於會不會被主張不定期租約還是什麼的就很難說。不過通常走到這條路,大概也是父子反目成仇了,以後破冰的可能性也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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