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請問的是.本人跟太太目前尚未離婚.太太一直想要離婚.但我並不想.因為孩子才小五要
升小六.不想失去孩子.
所以現在每天孩子從安親班下課後.就會跟太太一起出門.晚上我下班回家.就看不到孩子.
直到晚上11點多才會回來.那時我也都睡了.
到假日時.孩子也會被太太帶出門.有時很晚回來.有時還會直接在外面過夜.會去太太的姊
妹家住.也會去飯店住.
目的就是不讓孩子與我有接觸的時間.
我也曾私下問過孩子.為什麼都不跟我出門呢?孩子說媽媽有跟他講.如果跟爸爸出門的話.
媽媽就不會理他.也不會帶他出去買玩具.
家裡的開銷都是我在支付.包含房租.水電瓦斯網路第四台費用.
孩子安親班的學費之前也是我在付.直到今天3月.我實在受不了她不讓孩子跟我出門.所以
跟她說再不讓孩子跟我出門的話.學費我就不想付了.
所以今年3月至今的安親班費用.都是由太太支付.(之前從小班到小五的安親班費都是我付
的).
而孩子的玩具衣服等.都是太太買的.
太太有將她寫好的離婚協議書交給我要我簽名.但我並未簽.
所以現在孩子都跟著她.我很難有單獨跟孩子相處的時間.
就算晚上回到家.她也會叫孩子趕快進房間睡覺.不讓小孩跟我相處.
跟我吵架時.還會威脅我如果再這樣下去.她就會帶孩子搬出去.
請問這種情況是否有觸犯法律呢?
這種每逢假日就把孩子帶走.以及每天很晚才將孩子帶回來的舉動.是否有違法呢?
如果她帶孩子一起搬出去.是否有違法呢?
謝謝大家的幫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