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你的年紀跟我差不多~
遙想當年跟先生討論結婚時,第一條就是雙方長輩都不要同住!!!
我原生家庭在A地
先生原生家庭在B地
我們生活工作在C地
基本上ABC是相連的縣市,開車最久一小時,所以來往非常方便~
待我們各自回家稟告有成家打算時,我先生他媽第一件事竟然就是打開各大房仲網開始看房
子!!!(excuse me!?)
我先生問她在幹嘛,她說要把原來在B住的房子賣了,在C買一間透天跟我們一起住然後幫忙
帶孫子(根本還沒結婚更不是奉子成婚),還強調我即便生小孩,還是要繼續工作,不然她
的寶貝兒子單薪太辛苦(WTF)
這時候只能感謝先生夠硬(不可以色色)
一點都不委婉地直接拒絕他媽的要求!
也說還沒有生子打算,兩人先租屋即可!
從此我成了帶壞並搶走寶貝乖兒子的黑媳
不過早黑早享受啦,逢年過節我們就各自回原生家耍廢~
結論就是:請原PO直接硬起來,重點不是買大買小,就算今天我決定買莊園城堡,也不代表
理所當然跟公婆同住~
不過我是不會雙標仔,同理我也不會要求先生讓我爸媽同住!即便我們即將買房而且我家贊
助五成以上,沒跟先生家拿一毛,我也沒有要求讓爸媽阿嬤一起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