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姑且不論本篇文有多雙重標準,
例如接小孩、倒垃圾、洗碗洗衣算什麼做家事,
教四年級小孩功課跟煮飯才做家事等等,
順便再電一下家事全包的定義,
這篇文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台灣家庭最常見的不甘願奉獻跟綑綁生活,
一直一直一直不斷犧牲自己再覺得委屈,
然後強制對方也要回饋等價的東西,
就像本文老婆”奉獻”自己時間待在家裡,
陪小孩做作業、陪老公在家乾瞪眼(?),
老公你竟敢給我出去不好好犧牲自己陪我一起受苦?
(但明明有可能是自己不喜歡出去定義成奉獻給家庭)
就開始情緒勒索我是為了家庭blablabla,
所以你也要blablabla,
再加上台灣家庭最喜歡大家生活永遠捆綁在一起,
最好除了家人不要有任何社交活動,
參加什麼活動家人都要參一腳,不能就不要去,
完全不尊重個人隱私、興趣跟社交時間,
就變成老公出去兩天運動簡直罪該萬死!
不對欸!你是自己自願要為家庭好這麼做,
為什麼最後要變成不甘不願,
甚至限制別人要一樣付出、一起痛苦?
那就不要做阿!
買外食、放手小孩獨立、自己出去發展興趣,
也不要!
再用外食很髒、四年級小孩需要陪伴(?)藉口強化合理性,
順便再情緒勒索別人「我都是為家庭好!家人就是要永遠在一起!」
不是說結婚沒有犧牲,
是你犧牲要犧牲的心甘情願,
而不是不甘不願又拖別人一起受苦,
也不是大家都綁在一起就是感情好,
人與人有空間才會產生美感,
我已經可以預見這篇文老婆那句希望大家多相處,
轉變成直升機媽媽的可能性了,
最後,你可以犧牲你自己,
但希望未來不要變成媽媽限制小孩的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