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是結婚後就不要跟異性朋友經常往來。
這裡所謂經常,指的是超過3個月1次line聊天。如果3個月內line聊天2次以上,
這就叫經常。
而見面約會,原則上不要,如果是很久不見敘舊,大概1年1次。
這是最低標準,大家盤點一下自己所謂的朋友,很多恐怕好幾年才聊天或見面一次。
更別說離職同事,同事時好朋友,離職後不聯絡,這是很正常的現象。
原po先生所謂同事朋友的交往,會引起配偶疑慮,頻度應該是一個重要原因。
糖如果濃度降低到1ppm,就吃不出甜味了。
所以兩全其美的辦法就是,原po先生仍然可以交友,但是交往頻率要在太太允許
額度內,只要能達成共識,這並不是什麼不能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