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你聊這個跟老婆吵架
有點杞人憂天
但我也不是不能理解你的憂慮邏輯
剛好我身邊有個例子
有點類似,拿出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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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女,跟老公生四小孩
老公死了留兩千萬現金+兩間房子無房貸(一北一高 現值約4000)
老公死後,女方覺得繼續跟公婆住很有壓力,堅持搬到台北。
公婆體恤女方一人要顧四小,
每月再補助六萬現金。
女方一年會帶小孩回南部見公婆兩次,過節打電話問安,其他沒了。
老公死後三年,女方也開始積極找新對象。
但開出條件大約是:
1.不結婚,以免失去公婆補助,
2.無法替男友生新的小孩。
3.新男友要出一部分錢幫忙養小孩,不用對半,可能每月一到兩萬。
4.她已講明不會出去上班工作,她顧小孩二十年超累,現在只想遊山玩水享受人生,所以
男方要能接受,並且陪伴時間要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