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爭論過年到婆家團聚到底是不是禮貌,不如討論禮貌到底是有多重要。
我相信原po不到婆家一定有理由,原文裡有補充是因為娘家有事,我想
這理由足夠了,禮貌總不能無限上綱到限制人性。
最重視禮的儒家,孟子就說過,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
禮節並非最重要,很多事情是可以優先從權的。
很多人都要求禮貌,但是卻只是呆板的遵守規定,但是看到實際的案例,
很多事情是可以不講禮貌,彈性權變處理的,這個從權就是依照個人判斷,
原po因某些原因不能去婆家過年,這也是從權的做法,本來就是優先於禮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