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po、原po太太
謝謝大家用力的指教,這幾天我們討論過後達成共識,雖雙方無法去改變父母的想法,但
也覺得可以理解為什麼雙方父母都會較為照顧弱勢的手足(大舅及大姑)。
但我們一致認同不用為別人的人生負責,因為除了大舅以外,其實雙方父母及姐姐都有照
顧好自己的能力,所以我們只需要專心把小家庭顧好即可。
簡單來說,自己的人生自己負責,不用去期待大家互相之類的烏托邦世界,畢竟每個人要
的人生不同。
目前就是繼續把新家弄好,雖然比較空盪盪,但當作住的舒適一點,請個10:00-19:00的
到府保姆照顧即將出生的小兒子,然後找個16:00-20:00的陪玩姐姐照顧大兒子幼稚園後
的時段。
這樣我們也不會太累,至於不放心外人照顧的部分,就多裝監視器,然後不定時回家看看
,至少比較安心,而且分開請兩個不同的人,也有助於互相監督。
雙方原生家庭的問題,就讓家人他們自己去處理,這幾天也不帶情緒的跟雙方父母表達,
我們尊重父母的選擇,但手足本來就不是我們的責任,也希望雙方父母先照顧好自己有餘
力再去照顧哥哥或姐姐。
謝謝婚姻版友們不吝分享自己的看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