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monteas (lemonteas)》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我是32女,對象是33男
: 懇請大家給我真實的意見,
: 我(黃字)是否要求太多?
: 男方要求(紅字),我是否該逃?
: 已微遠距離7年,我們個性都是溫溫的,相處融洽不曾吵架。
: 交往初期,我有直接表示我是不婚不生的頂客族,若是有結婚需求,男方需要主動提出來
: ,不然我不會有這個想法。且我薪水穩定,喜歡工作,無法接受工作中斷。
: 上個月,他提出來被逼婚,希望可以立刻給個答案。男方家經濟狀況良好,因此提出要求
男友家人的想法 = 男友的想法
這麼想問題比較單純
男方想結婚,並且想生小孩,這是他的生涯規劃。
妳如不想 = 兩人價值觀不合。
要不分手, 要不妥協。
就這一點,沒有誰欠誰。
畢竟當初妳講的是男方如有需求,需男方主動提出
而他提出了。
: 3. 可以在外工作,但必須做指定職業
: (重新進入校園,轉換成高薪職業)
: 明年底懷孕生小孩(男孩
: 最快明年底登記,依照算命時間
: 住男方自有房子,目前出租中
: (無討論,男友單方告知他不打算租買,他會負責把這間房子重新整理裝潢,他不想給我
: 經濟壓力,我搬過來就好)
: 我個人提出絕不讓步的要求:
: * 需要有自己的工作,獨立經濟來源
: * 登記結婚,不宴客
: * 先結婚再生
: * 有確定整理好的住處再生
1.
其實先婚再懷孕或先懷孕再生。
這個問題可以溝通成 :
如果婚後沒懷孕,雙方可否無條件離婚?
他就是想要生小孩, 怎知妳會不會婚後不生或不孕。
那麼到時候還是會面臨困境,甚至鬧離婚。
妳可以想像成 -
他不想為妳承擔 妳不生或不孕的風險。
但反過來說, 當兩個人嚴肅的討論生涯規劃的時候
要對方替自己冒這個風險, 公平嗎?
討論就是要避免後續可能碰到的問題。
當生子變成必要的時候
先懷孕在登記 反而比起後續因為不生/不孕而鬧離婚成本低許多。
而如果妳要的是用婚姻來保證妳後續可能不生/不孕
很大可能以為的保障反而成為同苦的來源。
2.
工作部分妳們談的就是繼續工作。
事實上有錢家庭或許會想要妳請假帶個一年。
但不一定會要妳帶到大。
公婆會想顧, 會想請到府保母, 甚至想讓他上私校。
反而不見得想看到妳閒閒待在家。
換到學校工作的考量是 穩定的工作及下班時間。
工作的環境及時間 > 職業本身的光環 > 收入
另外
都到了結婚或分開的關頭了
說真的,考量對方的工作和經濟條件也是很實際
男女版也常見 沒上進心分手的文阿
3.
房子
年收50萬,妳能/妳想買房嗎?
又不是年收150, 不滿對方沒有買房意願。
現況是他名下有房, 房子買來就是規劃。
在自住之前租出去收租。
甚至有必要時可以貸款或換屋。
他提出整理房子做為住處。
算是滿足妳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