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收入分開算得很清楚的不少見,
但連報稅退稅都要算得一清二楚的我還是第一次看到…
先問一下,你們打砲是不是你也要給她錢?
回到問題,你老婆才是對的。
這跟為了節稅報親戚小孩扶養,要把節省下來的稅退一部分給親戚家;或是報父母扶養,要
把節省下來的稅分給兄弟姐妹一樣意思。
比如我跟我弟,是我的稅率比較高(40%),所以父母扶養都是我在報。然後每年報稅之前會
請我弟先試算如果由他報扶養他可以省多少錢,我事後要把這些錢補給他。雖然我爸媽退休
金就吃不完了實際上從來也不需要被扶養。
這還蠻好理解的吧…
當然夫妻之間算這麼細挺可悲的就是了
※ 引述 《VAVAVAV (傲視人間笑紅塵)》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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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不清楚到底是我 還是老婆的觀念有問題
: 一開始以為我沒錯 可是老婆講一講之後又發現可能她是對的
: 所以想請教這邊的爸媽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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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是共同報稅
: 去年老婆因為辭職 幾乎都沒有收入 但還是有儲蓄 所以有利息(利息可以列在扣除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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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綜所稅 應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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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資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5% = 應繳的稅 (約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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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公司有先扣繳稅(約11000) 所以最後算起來有退稅 (約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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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開始我以為 薪資所得總額全部是我 先扣繳的11000也是我先扣繳的
: 她完全沒扣任何東西 所以最後退稅6000 我全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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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她的觀念是 免稅額不談 扣除額中有她的利息 所以才能扣比較多
: 原本我應該是要繳比較多稅 但是因為有扣除她的利息所得 所以我才能少繳了一點
: 退稅的錢應該要分她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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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點混亂 這中間他根本沒出到任何錢 為何退稅可以分錢??
: 可是她說的也沒錯 如果把她的部分拿掉 其實我應該會繳比較多的稅.....
: 所以中間的差額要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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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這只是少少的錢 為這個爭執有點浪費時間..... 煩......
: 只是想釐清是不是我的觀念才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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