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要常跟銀行打交道才會清楚
買別人的名字不一定是自己買不起或繳不起
而是差在貸款條件
舉例來說 我是自營商
但官股銀行對我的職業性質就很感冒
我的員工如果去貸款就會因爲首購或者有薪資入帳而拿到比我更好的貸款條件
搞笑吧
但現實就是這樣
即便是你有一定的財力依然會受限於銀行的內規或者傾向
這時候就要斟酌到底要不要多拿點資金或者多繳點利息
也就是為什麼會有人用人頭買房
一般都從配偶小孩買起
推文中有人提到買父母的名字
但就會產生另一個問題
一旦怎麼了變成繼承 就中房地合一了
我個人是傾向買自己名字
如我推文所述 我認識不只一對另一半有債務纏身的夫妻
債務有些是信貸吃喝玩樂
有些是講好聽點叫投資 講白點叫賭博
(那種沒做功課亂投資的)
幫對方把債務清償甚至用他的名字買資產
最後結果就是各種鬼故事
當然一開始都是希望對方振作洗心革面
但就像外遇只有0次跟無數次一樣
會改的人我相信有 但就跟日本進口的壓縮機一樣稀少
房子方面 年底有水位問題會比較難貸款
可以的話可以試著年初去談
多找幾間民營銀行
貸款最酷的是
不同銀行 甚至同銀行不同分行 甚至同銀行總公司跟分行 或者同銀行同部門但不同承辦
結果都會不同
有問有希望 這年頭除了自己 沒什麼50年不變
PS我買地買我老婆名字 那是出於給老婆的保障跟平時的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