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在一個家庭裡,特別受重點資源照顧的人,通常都會認為別人要特別對他好是應該
的。現在因為孝親費有意見,以後碰到父母長照及分遺產問題,會很精采。
本來我要講我家的例子,但比較冗長,大家應該沒興趣看,所以先講簡單情形。我大弟因
為一輩子碰到的女人都是吸血鬼,無法給父母孝親費,家裡的房子還長期無償給他用,另
他年輕時惹過幾次麻煩,父母花大筆律師費及幫付和解金,他才沒背上前科,家裡花了很
多資源在他身上,我們其他兄弟姊妹也都是覺得上繳的孝親費都拿去給他用。
後來家裡因為都更賣房賺了一筆錢,我媽可能因有補償心理,其他子女都有分一筆錢。等
到我爸過世要分遺產時,我大弟才知道別人已經都有拿過錢,只有他沒有拿到,所以要求
其他子女要把拿到的錢扣除後才能平分遺產,還說要清查賣房錢的流向,不然不簽任何財
產分割協議,每天還打電話在跟我媽鬧這件事,還講了其他兄弟姊妹一些非常尖酸刻薄的
話,搞得其他人都很生氣。我們其他兄弟姊妹的立場都很一致,就是平分遺產,不然就是
法院見面(其實去法院也是平分),那時候就是大家撕破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