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我是已婚8年的職業婦女,面對中華民國賦予人民的自由,特別是信仰自由覺得疑惑。
原因是我跟先生打算要搬到婆家隔壁的新家,可是我的公婆非常傳統,拿香拜拜不但虔誠且務農,遇到初一十五祭拜是基本的,甚至連曾祖的忌日也會準備拜拜,而媳婦們就要在清晨六點去擠菜市場準備拜拜的菜餚,整個活動直到下午吃完飯才結束。
如果搬家預計未來三十年都要配合婆家拜拜,結婚初期幾年就因為受不了繁複頻繁準備拜拜而不住婆家,現在隨著新居落成變成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個人因為小時候經常目睹父母經濟不佳付不出學費卻被長輩要求付牲禮的費用而夫妻大吵,造成家庭氣氛糟糕而留下不少陰影,本身成年後還有憂鬱症史,請問我該怎麼說服公婆接受,他們的媳婦不想拿香也不想準備拜拜呢?
畢竟我不想讓先生為難,但是看起來先生的意思是要搬新家就要配合他的父母,他坦不住必有衝突發生(我跟先生、我跟公婆間,我跟其他兄弟妯娌間),但是法律不是保障了我們的信仰自由了嗎?
有什麼方法能搬新家但是又不參與婆家的拜拜活動呢?
跟先生目前的討論,他都認為是我太懶惰不願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