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不少錯誤資訊,有點看不下去
月領「稅後」50 萬日元是多還是少,查一下表就知道
https://www.nta.go.jp/publication/pamph/gensen/zeigakuhyo2021/02.htm
如果沒申報扶養的話,稅前月薪大約是 70 萬日元
如果申報扶養三人 (太太加兩個小孩) 的話,稅前月薪大約是 65 萬日元
換算下來年薪大約是 780~840 萬日元
考慮到全日本的平均年薪是 300 萬日元、東京平均年薪是 450 萬日元
年薪 800 萬日元說不上是高薪,但也絕不是隨便就有的薪資水準
至於月薪稅後 50 萬日元在東京能過得怎麼樣?
當然最大的支出是房租,看住在哪區,
從每月一兩萬到一二十萬日元 (甚至更高) 都有可能
很多網友指出的交通費,有不少單位是可以報銷交通費的 (而且可以免稅)
剩下就是水電瓦斯網路食費等等
日本外食雖然貴,但自炊的話其實相當便宜
這幾年的食材通膨甚至低於臺灣
所以真要省錢,月薪稅後 50 萬日元要存下 1/2 甚至 2/3 是可能的
回到原發文者的問題,離婚會不會更有保障
首先,原發文者說先生不同意離婚
既然先生不同意,那就只能上法庭了
但先生有做出什麼會讓法官判離的行為嗎?
家暴?拒絕扶養?分居?
如果拿不出什麼籌碼,可能連離婚都沒辦法
再來如果真的成功離婚了,我們看看離婚後所有的選擇:
a. 兩個孩子歸女方:
1. 女方全職帶小孩:只靠前夫的扶養費 (前面有網友說很難大於三萬臺幣)
是否能負擔一大兩小所有的食衣住行?
2. 女方工作:加上不到三萬元的扶養費,
是否有能力負擔一大兩小所有的食衣住行,外加兩個小孩的工作期間照護費用?
b. 夫妻各一個孩子 (先不論哪一個歸男方哪一個歸女方):
1. 女方全職帶小孩:沒有扶養費,要怎麼負擔一大一小所有的食衣住行?
2. 女方工作:沒有扶養費,是否有能力負擔一大一小所有的食衣住行,
外加一個小孩的工作期間照護費用?
c. 兩個孩子歸男方:
女方的工作要能負擔自己的食衣住行,外加每月要給男方不到三萬的扶養費
所以要請原發文者自己思考,每一個選擇自己負擔的可能性,
以及和現狀相比是否「更有保障」?
與其思考是否離婚,我覺得原發文者更應該和先生坐下來討論未來的規劃
先生預計在日本工作多久?
如果只是短期 (數個月到一年),是不是咬牙撐一下先生很快就回來了
如果先生打算長久在日本發展
那就要討論先生將太太小孩接到日本的計畫和時間點
如果先生擺明自己要長久在日本發展但不想接太太小孩過去,那差不多可以準備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