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會使用PTT回覆,所以直接編輯在文前回覆及補充,謝謝
Q:為什麼不住我之前買的那邊就好了?
A:因為女友是單親又是獨女,未來有把長輩接過來的需求,我的房子空間不足
Q:為什麼沒有都我出的選項?
A:因為沒辦法再多負擔一間房貸
Q:如果新買房,我沒有現金怎麼出頭期?
A:賣股票
補充一下;
1、共同持有想表達的不是登記兩個人的名字,是未來這間房子賣掉的話,所得可以一起運
用(之類的),反之如果是我自己持有,賣掉的話所得就是我自己可以運用
2、有提到女友擔心想法2會軋不過來,但其實不會,算法如下
>收入=薪水6萬+房租2萬1=8萬1
>支出=信貸25k+我的房貸21k+新房½房貸16k=6萬2
>另外補充的補充,之後會用我的房子去增貸還信貸,這樣的話支出會變成>我的房貸27k+新
房½房貸16k=4萬3
文前先提下我跟女友的資產概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