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無重大過失要離婚嗎?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24-06-05 10:16:35
方法很簡單,要離婚找律師諮詢,才能得到專業意見。
美國離婚就是最大程度保護兒童權益,然後偏向保護女性,原po收入既然是
太太3倍,那用簡單的數學就可以計算,原po要付出1/3的財產給太太。如果
小孩由太太撫養,那也要付撫養費,至於贍養費很複雜,要有更多資訊才能判斷。
原po目前遇到的問題,專辦離婚的律師不知道處理過幾百件了,應該可以找出
原po和太太都滿意的方法。離婚跟結婚是同樣邏輯,民事處理,只要條件談好,
雙方得到可接受的結果,要離婚自然不是問題。
不要說國外,臺灣的結婚離婚比都要快40%了,可見得離婚也是男女之間的
一種常態關係。
離婚以後雙方都遇到更適合自己的對象,也是很常見的事情,世界上幾億人口,
要遇到一個不喜歡旅遊,認可AA制,可以理性溝通的對象,也不是說找不到的。
作者: epcl4uc96g4u (小馬)   2024-06-07 09:23:00
為什麼不是1/4給太太 單純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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