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個周遭親人的例子 想看看各位大大的看法
這件事情現在持續處理中
雙方結婚十幾年
育有兩個兒子
老公有穩定工作
老婆無穩定工作
專門進滷味在球場賣(不是每天都能賣 看賽程)
名下有一戶婚後買的房子
家庭開銷是老公負責所有貸款 + 生活開銷
老婆是負責孩子的教育費用 + 滷味的買賣費用
這兩三年來
老婆的資金不知怎搞得
有個資金漏洞 導致她一直借錢
借到男方家族 + 女方家族 + 外面貸款借了一輪
借錢理由都是
因為要買滷味手頭緊
但是孩子學費要先繳 月底貨款下來馬上還
而且借了之後 都會要求不要跟她老公說
外部的貸款也都專門找
只需公司抵押或質押土地的那種不需擔保人的
如果需要擔保人的話
就騙老公說是因為滷味要周轉金 叫老公簽字
家人剛開始出於信任 所以都沒講
是到今年 所有借錢因為一些事情被桶開之後
大家包含她老公才發現這個老婆怎麼四處借錢
而且目前老婆是毫無還款能力 然後老婆到現在也不誠實公布他現在到底欠了哪幾家或誰
是我們挖到了哪一間有借 去問老婆 老婆才承認
甚至還被發現偷賣夫妻間當時結婚的金飾
被抓包後老婆還試圖低報典當的價格
直到要去贖回
我們才發現實際金額高於老婆報的金額
目前粗估外部債務至少兩百萬
還不包含男女方家族借的錢
老公問老婆為什麼會有資金漏洞
老婆也講不出來
老公問為什麼不講
老婆說:「我就怕被罵~」
(是認真的 我聽到老公敘述的時候直接笑出來)
讓我聯想到這個 0:50 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UDaoVAVIao&t=221s
那老公先擔心房子會被外面借貸的公司法拍
就跳下來說 要先幫她處理外部平台的負債
然後為了避免老婆又再亂借錢
老公有要求清償外部貸款之後
要老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
接著去法院宣告財產分開制
老婆也說好
之後這件事情傳到女方家族的人那邊
女方家族的人就改口說
你要房子可以
這幾年漲的房價 + 頭期款(頭期款是女方出的)
拿出來 房子就給你
不然的話就把房子賣掉
目前事情持續在進行中
老公是希望先保住房子
因為現在賣出房子會被扣35%稅
到明年初賣的話就可以降到20%
我們這邊考慮是說服老公乾脆就賣房子 + 離婚
賣房子之後先把能清償的都弄掉
剩餘債務老公也不需負責
老婆還不出來就走法律途徑
然後把兒子的監護權拿過來
如果是各位大大
有甚麼比較不一樣的看法或見解嗎?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