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又吵架了來討拍

作者: mvpkgmax (mvp)   2024-06-26 13:56:53
你沒提到房子是登記誰的名字,還有頭期款是不是你們共同支出
雖然這不是很重要,但會影響繳房貸的人心情
如果真如妳所說每個月花費跟繳房貸差不多,妳老公又很願意換,我建議妳答應
因為其實房貸算婚後共有財產,妳看似繳了三萬七,實則有一半是妳的,
妳只是幫妳老公繳了另一半
除非妳認為房子是他的名字,繳的房貸也可能被他增貸拿去投資之類的運用
不然單靠妳說的妳們共同支出一樣的前提,繳房貸的那個人利多
作者: LuciusMalfoy (魯休斯)   2024-06-26 16:13:00
登記共同或依比例持有吧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24-06-26 16:16:00
你們以後不再買房嗎?有打算再買就不要花掉人頭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24-06-26 21:21:00
不就知道自己佔便宜所以房子掛在你自己名下原文不敢打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4-06-27 10:10:00
直接共同登記就好了,以你先生還要付孝親費的情況,根本沒餘裕買第二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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