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簡言之
生活可以奢華也可以簡樸
小孩可以貴養也可以賤養
只是在經濟上要清楚什麼是『剛性家用』什麼是『自由處分金』
哪些項目應該歸類為家用?哪些項目又應該歸類為自由處分?
以原Po你列舉的固定月支出,其實有些應該不能算是『家用』
比方說『鋼琴課』、『運動課』,因為這些不是非上不可
是你或者『妳和先生共同』覺得小孩可以『額外栽培』的『投資』
但他就不會是歸類在家用,而是自由處分金
『英語安親班』我歸類在家用,因為小孩上半天,下午下班前總是有托育需要
所以你固定家用應該31000-10800=20200,另外再加上飲食的費用
如果你覺得你出比較多,那就是每個月的飲食
或你其他沒有列出來的剛性家用支出要大於16800
如果沒有大於,那就不應該不平衡。
如果真的大於,那你應該想想飲食還有其他費用到底花在哪裡
所以建議你記帳,有記帳才有討論的本錢,這就是科學強調的『證據』
冷氣機我認為是家用,所以應該要從那16800的結餘去儲蓄,以備不時之需
另外,你想吃好用好不是不行,但就是用那16800去操作
不夠就用自己的自由處分金去追加運算,或是跟先生討論是否也能分擔
這件事你做對了,但前提是先生要先能認同你認定的家用也是他認定的
食衣住行育樂的衡量標準為何?
每天吃路邊攤是飲食支出樓地板,還是衛生用餐環境舒適的餐廳算是支出樓地板
其他項目雷同,所以你要先了溝通好家用的樓地板在哪,你不能接受
那溢價的部分就要用你的自由處分金去補,因為那是你個人的需求
這樣的標準無關收入高低,無關生活品質的價值認定
如果沒有定義清楚,劃清界線
那未來只要是突發性的需求:
孩子突然說要補習、突然說要買吉他、突然說要買機車
只要是突發性的大筆支出,你們就會為此吵架
所以以上建議給你參考
加油,共勉之!!
『題外話』
孝親費高低見仁見智,但那就是先生用自由處分金去支應的
如果他孝親費給到房貸繳不起,跟你說能不能請你幫忙繳房貸
那你會怎麼處理??
這算是提供你換位思考的一個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