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婚姻契約:是救贖還是終結?

作者: amilkamilk   2024-07-11 15:07:34
※ 引述 《jason9912 (呼呼)》 之銘言:
: 標題: [求助] 婚姻契約:是救贖還是終結?
: 時間: Thu Jul 11 11:52:48 2024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  
: 我是先生32Y,我太太33Y。我們交往3個多月後於2022年11月閃婚,只有登記,還沒有婚
: 宴拍婚紗。至今婚姻不到2年。這段期間,我們常常吵架。
:  
: 故事背景:
: 我和我太太的婚姻目前正處於風暴中。我們正經歷極大的挑戰,這段婚姻中,我們有許多
: 爭吵,很多問題需要解決。最近的一次爭吵導致了她給我列出了一份詳細的協議,其中包
: 括一些讓我感到不合理的條款。
:  
: 從吵架開始:
: 事情的起因是我們的一次爭吵。當時,我們去了一家店,她說店員對她非常不禮貌。她對
: 店員非常生氣,開始碎碎念並罵對方是娘娘腔。店員在被罵的過程中提到胎教,試圖用這
: 個理由讓她冷靜,但這讓她更加憤怒。我看到她對店員發火,覺得已經不需要我出面,因
: 為她已經把店員罵得很可憐,對方也不敢再說什麼。
:  
: 她對我沒有及時保護她、在她需要我時沒有站出來感到非常失望和生氣。她指責我在面對
: 困難時沒有勇氣,並且批評我在基督信仰上的虛偽,沒有每天進行晨禱和讀經。我承認在
: 這些方面確實有不足,也感到非常抱歉。
:  
: 她的憤怒還包括我父母對她的態度。她指責我父母說不要拿孩子威脅他們,但我父母從來
: 沒有這樣做過。她對我父母的一些言行非常不滿,認為他們不尊重她和我們的孩子。
:  
: 懷孕期間的計畫:
: 目前,她懷孕已經6個月,我們還準備買房,這個月(7月)已交屋。最近我們討論需要一
: 些簡單的裝潢,預計在9月入住。在她懷孕期間,我爸爸給我錢特地交代我買了一張新的
: 大床放在我桃園的爸媽家,希望我能帶她回家一起照顧,因為我家離我公司開車只有半小
: 時,這樣也比較不那麼累。但是我太太認為不習慣住在我家裡,還是想要住在她台北的娘
: 家,離我公司車程一小時。我尊重她的意思,每天開車上下班回她台北娘家照顧她。
:  
: 那一天吵架的時候,她也叫了她的媽媽來。她媽媽對我說看不起我,因為我住在娘家,但
: 我是為了要照顧太太啊。她媽媽當場跟我說要我們離婚,說一輩子不會讓我看那還未出生
: 的孩子,而房子就歸我了。因為我們剛買的新房子是共同聯名一人一半的,買房資金都是
: 我爸贊助給我的,雖然沒有全部,但繳完頭期款後,還有一些錢可以用來做裝潢,使我繳
: 剩下房貸也比較沒負擔。這部分我太太都沒有出一毛錢,但她對我爸媽還是有偏見。
:  
: 之前房仲到我們家問房子要買誰的名字。我因為之前跟她吵架,她要求希望房子買她的名
: 字,所以我當下就跟房仲說買她的名字。我媽媽聽到了之後說不妥,認為房子應該一起聯
: 名購買比較好。之後我們又因為這件事吵架,她認為我沒有遵守承諾。我確實是沒有遵守
: 承諾,但我們買房是靠我爸媽的錢,我還能說什麼。因為跟她聯名,我沒有享受到首購的
: 優惠,我做了這個犧牲,她還是不開心。因為她在台北的房子是和她哥哥、弟弟共同聯名
: 的,所以影響到首購利率優惠。
:  
: 之前的吵架故事:
: 她懷孕約一個多月時,我們在台北娘家。我當時想要完成美國碩士課程,只差論文了,但
: 我拖延沒準備,她發現後就吵著說我可以回我自己家。於是我隔天照著她所說的回桃園爸
: 媽家住,主要是因為吵架也想冷靜一下。之後她又大鬧,在IG上說我拋棄她,說我沒肩膀
: 。她甚至說出想跟我離婚,不然就把小孩拿掉。我為了孩子也為了她的身體,她說小孩以
: 後跟她姓,房子以後買她的名字我都答應她。
:  
: 協議條款:
: 在這次爭吵之後,她給我列出了一份協議,其中包括以下條款:
:  
: 1.婚喪喜慶逢年過節各自回各自家,但小孩都跟著我
: 2.任何生日都彼此各按造要跟的人過節!你、我、及彼此家人都是!
: 3.所有節日唯一要合體一起過的只有要跟寶寶的時候
: 以下這種節日 以寶寶為主
: 除夕第一天、寶寶生日、兒童節、聖誕節
: 其餘要找各自家人團圓排除以外的日子皆可
: 4.關於之前的婚紗,如果離婚後歸誰拿去拍攝
: 5.房子離婚後要心甘情願一人一半
: 6.寶寶的姓氏就是跟著媽媽姓不會改變
: 7.如若雙方在外遇到心儀的對象想要提出離婚,以上條件都不改變,也願意互相尊重分開
: (這點如果有爭議看看如何修正較妥當)
: 8.家事各人各自分攤自己及寶寶
: 9.婚姻履行期間女方絕不出任何一毛家用,除了添購跟寶寶有關的一切生活物品
: (我從過去到現在都沒有改變這種想法,如果需要一個女的一起支撐養家和照顧家裡及孩
: 子的責任,你很清楚,我寧可瀟灑離開婚姻!因為一個人很舒服!)
: 10.未來除了教會相關活動及共同孩子的活動之外,其餘不需要兩個人出席各大場合,尤
: 其各自家人舉辦的聚餐等!
:  
: 尋求網友的建議:
: 我不知道我們的婚姻該不該繼續走下去。她的憤怒和失望是有原因的,我也承認我在很多
: 地方做得不夠好。但她的條款讓我感到我們的關係已經沒有了信任和愛。我想知道,其他
: 人在面對類似情況時是怎麼處理的?這段婚姻還有挽回的希望嗎?我們應該繼續努力,還
: 是該尊重彼此的需求和感受選擇分開?
:  
: 請給我一些建議,我們的婚姻是否還有救?
:  
你才32,老婆比較老
乾脆現在趕快離一離,孩子給他扶養
你也不要見面,也不要給錢這樣就好了
讓他自己跟小孩去生活
三個月內也不要同意離婚或墮胎
離婚送她一個小孩去陪伴他吧
讓她難找下一段
你的話,離婚之後
再去找年輕的就好了
你現在供養他的錢
去找個越南的都比較好
還是18歲的
不是跟你老婆一樣的老阿姨
照板上過去的經驗
你現在吞了這個比離婚協議還慘的條件
將來還準備沒有性生活,或是只能外找
花這麼多錢養個媽祖在家何必呢
岳母一樣看不起你,老婆也看不起你
將來小孩心向媽媽
一起看不起你
你整天賺錢給看不起你的人用
有夠心酸
不要為了一顆樹木,放棄一片森林啊
都快變高齡產婦
不要也罷
男生越老越值錢
女生帶子就很難找到後路了
離婚他比較慘,你會爽到
作者: belle0625070 (云云)   2024-07-12 16:05:00
搞不好男的真的答應離婚女的就突然又不要小孩了(現在說要爭只是因為覺得是談判籌碼),這種事難講。只是小孩在這種狀態下出生是蠻可憐的就是了而且夫妻買房女生一毛不出,但卻只盤算要不管離不離婚都要分一半,要不是女方經濟狀況不好,就是擺明了要蹭,也不能排除未來拿扶養跟男方繼續要錢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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