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手足不要相隔太近結婚,是因為不能那麼快麻煩親友的人力和財力,紅包文化就是類似互助會的概念。然後才被迷信者用沖煞去解釋。
這個例子就是原po執著於她找的算命師都說沒沖煞了, 卻忘了 [插隊早兩週辦婚禮] 有礙人情世故。
大嫂那邊不爽的不(只)是沖煞,是 [插隊早兩週辦婚禮]! 然後用子之矛供子之盾,以沖煞之說來攻防,然後贏了。
如果一開始就拿真正不爽的事實來說,應該是比較好的溝通。
原po的提議[插隊早兩週辦婚禮],的確思慮不周。
男方父母、哥哥一開始答應,也是沒經驗。這家是第一次辦婚禮吧?沒有考慮到婚禮的繁瑣和太頻繁動用同一批親友會有不好的情況(第二場紅包縮水、來的人變少,還有最煩的閒言閒語)。
原po如果肯面對自己思慮不周,原諒大家都是第一次辦婚禮所以同樣不知禮數,那要忘了這個疙瘩,再成為姻親,也是可以的。
婚禮只是一時的,婚姻才是長久的。損失的訂金,再賺就有。人與人之間的心結卻是永久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