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視角說到:
「他媽一個人住四房的房子,客廳,廚房,書房他媽的房間都是她在用。
我用兩個房間,一個當儲藏室,這樣過分嗎?」
以需求囤物空間來看,婆婆希望原住處:臥室、客廳、廚房、書房、和室,總共五個空間
都可以放置私人物品。
讓我們看看媳婦現有空間有哪些?
1. 原住處:先生的臥室。
2. 新住處:全部。
假設新住處有兩房,那麼主臥、次臥、客廳、廚房,再加上原住處的先生臥室,總共也是
五個空間,再附贈新住處無小強陽台可堆放。
太太沒有虧到,希望能釋懷。
除非新住處是套房,如果是的話難怪仇恨會大了......強烈建議接下來找兩房。
以上,先生最慘,極有可能是付錢最多的人卻都沒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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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這會不會只是個佔地盤的概念?
原文眾板友討論起囤積問題,但有沒有可能婆媳根本沒打算減少、甚至需要物品來擴張地
盤?如果是這樣的話,媳婦堅持要在小強之家放私人物品就合理了,茶包什麼的就算不去
也要擺個三盒!
建議媳婦用衛生紙來擴張版圖,這種實用的東西婆婆不至於會丟,又夠佔空間,還不用花
太多錢,就算被婆婆用掉了也不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