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n2508g (李肯)》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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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 NO不同意YES/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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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長記者請勿抄
: 第一次發文請見諒,本人28歲男,女方33歲。跟未婚妻交往近7年了,近期要結婚。這七年感
: 情其實不錯,我們幾乎沒什麼吵架,彼此也會互相了解溝通。但到越要結婚越多問題產生。
: 男方本人住桃園高鐵,目前跟父母住,一個姊姊住隔壁棟社區,房子都是男方父母買的。因
: 為要結婚,且我與女方也不想與公婆住,男方姐也是想獨立的空間也不想與爸媽住。爸媽因
: 此又在高鐵附近買一間新建案給我與未婚妻住,裝潢設計給未婚妻自行設計,目前都是男方
: 負擔所有費用,房子都是掛在父母名下。女方中和有一間空屋可以住。
房子掛男方父母名下 誰的房子裝潢費誰出 沒啥問題
: 未婚妻一切從簡,女方沒有要求聘金,婚紗有拍喜餅有買,此也是男方負擔,此2項加起來約
: 7萬。金飾有上一代傳下來的,提供女方到銀樓自行依喜好舊換新,差額男方補價差,女方回
: 禮2萬多元的手錶。
婚紗+喜餅男方全額負擔(被凹一次)
金飾的部分有回禮手錶勉強可以接受
: 婚宴部分只辦家宴,只有邀親戚和幾個好朋友。家宴部分未婚妻說不與她朋友收禮金,親戚
: 部分岳母說會私下跟親戚收禮金。 但家宴的錢也就12萬左右,女方告知還是男方負擔,男方
: 估計也沒有收禮金,家宴現場也沒有收禮金的桌子,且女方親友多於男方。
被凹第二次
: 這個家宴的部分目前我媽有意見,認為收禮金且女方人數多他們應該負擔一部分。但如果女
: 方堅持不願意付,我們男方也會付掉。
你媽是對的 什麼都給凹最後就是婚後無話語權
不過這樣看下來你媽講話的份量也滿夠的
估計你未婚前在家講話應該也沒什麼話語權==
: 女方認為我們買新房是為了男方姊姊,因為男方姊姊不願意與父母住,且女方他們中和也有
: 空房子住,所以我們婚後其實也可以住中和,但因為習俗是通常是女住男方家,所以才有此
: 問題。現在女方的點是此結婚已經花很少費用,所以家宴費用我們需全付。
: 現在有個問題來了
習俗=狗屎 扯這個超沒意義
真的要講傳統習俗一大堆 兩方都有完全遵守嗎
只是在有爭執的時候拿出來當可以跟對方吵得點而已
這段幾個問題
1. 結婚花很少錢跟男方負擔家宴是兩件事
看下來整個流程女方唯一出錢的就是回禮的手錶 你甘願被這樣凹喔
2. 牽扯到姊姊只是女方用來凹你的
憑什麼你姐住爸媽買給他的房子 女方有資格指指點點
女方有出錢幫你姐嗎?
: 新房的家電家具女方提供應該不過分吧? 可以理解女方的立場認為他們其實沒要求什麼聘金
: 那些禮俗。 分析之後應是雙方家庭背景價值觀立場想法不一樣,男方是開公司家庭,女方是
: 軍公教家庭。 但實在為了錢的問題吵不完,第一次結婚想詢問網友的看法,謝謝
禮俗=無意義爭論
這邊提供一個解法
反正都說女方都沒要照禮俗了
婚後直接分居就好 讓女方去住她喜歡的中和
你住新買的房子自己家負擔全額家電
我猜他半年內就受不了會出家電錢過來一起住了
如果他還是不出 代表這個人死了心要凹你
建議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