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妻子要求房屋一半作離婚條件

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å¹´)   2024-11-27 00:55:00
好喔~

如果真的要離婚

建議你快快把房子賣掉~

快快找下一個年輕的ok~

房子的事 小事啦 嘻嘻


※引述《idiotay》之銘言
: [1;31m是否同意記者抄文:否
: 我很想要小孩,但妻子卵巢早衰,
: 10月初吵架後離家出走且不讀不回,
: 本來上週妻子說只會要她付的錢,
: 包括房屋頭期款、買車的50萬,
: 但今天透過她爸要房子的一半。


這邊要知道

你現在的「房子」是銀行的

賣房的錢 扣掉房貸

剩下的錢才是你的錢…


假設房子 1000萬

頭期女方出100萬 男方100萬

貸800 萬 30年

你現在才繳了 5年 貸款還有600萬

賣掉房子1000萬 還銀行貸款600萬

剩下的錢 就是 400萬


給你老婆 200萬

(你老婆有出頭期100萬 車50萬)

等於你只多花50萬

就可以換來離婚 自由一生

值得!



: 她的年薪約100萬,我大概120萬,
: 房子是在結婚前買的,她說要掛兩人名字才有安全感,
: 但不想付房貸,還說怎麼沒考慮她付不付得起...
: 她有出頭期款,約房價一成,
: 但後續房貸都我在付,家用幾乎都我出。
: 四年的婚姻,本來夫妻感情不錯,
: 但10月初吵架後就惡化到現在,
: 妻子否定我的付出,並怨恨我。
: 我們兩人已回不到從前,離婚是必然的,
: 但妻子和娘家要報復我,開了上述條件,
: 我實在不能接受...
: 唉!
:
作者: jennyfish102 (想要多一個人)   2024-11-27 01:17:00
看完也是想說剩餘金額分一半好像也還好啊直接喊房子一半,根本沒在算吧!
作者: stillwaterOK (靜水城)   2024-11-27 06:13:00
推這篇,原原po不講清楚事情原委是避重就輕嗎?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24-11-27 11:02:00
通常會喊要一半就是在講行情價 建議不要太鄉愿
作者: gilbertchen8 (解封很好)   2024-11-28 07:37:00
原po不是會給當初付的頭款 車子,是老婆推翻之前說法 要分房子一半 不是淨身住戶吧 但房子增值部分也該算入付出頭款部分增值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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