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這個還要煩惱唷!在商言商,談錢最輕鬆了~
※ 引述《toa (toa)》之銘言:
: 小弟服務於縣市政府擔任基層主管,年薪約120萬元左右,太太則是服務於中央四級機關擔任承辦人員,年薪約80萬左右,育有2子,分別為6歲及3歲,都是男生。
: 家庭支出部分:
: 小弟負責:每月1.8萬元房貸、各項稅金、水電費、家用網路費、加油費、車輛保養、小孩學費等其他雜支,約75萬元。
所以這樣算起來就是 120 - 75 = 45
: 太太負責:小孩用品、圖書、衣物、晚餐、零食、小孩健保與保險等,一年約15萬元。
所以太太這邊是:80 - 15 = 65
: 共同項目:每年帶小孩出國一次,五天四夜,費用約15萬,原則均分。
再扣除出國的錢7.5,也就是說一年剩下的錢一個月是3.125萬。
太太這邊是:65 - 7.5 = 57.5,也就是說一年剩下的錢一個月是4.79萬左右
這邊你太太可以自由支配的金額是你的 1.53 倍
: 家務分工部分:
: [早上6時45分左右起床]
: 小弟負責:叫小孩起床、泡奶、換衣服、尿布、帶小孩刷牙、餵藥(若需要時)、穿衣服穿鞋,最後離開家時會巡查門窗,再把書包拿去學校。
: 太太負責:整理書包、切水果、騎機車載小孩上學(太太不會開車)
這大概要花1.5小時
: [下班後]
: 小弟負責:因為都比較晚下班,吃完晚餐後回家,大約7點半,整理流理臺、帶小孩上樓: 洗澡(不常)、盯功課、整理餐袋、整理一樓客廳環境、收折衣服、大約晚上10點半帶小孩: 刷牙睡覺,自由時間,12時就寢。
: 太太負責:接小孩回家、買晚餐、到家約6點半,盯小孩吃飯、洗碗、帶小孩上樓洗澡、洗衣服、整理浴室、整理二樓小孩作息環境,大約晚上10點半帶小孩刷牙睡覺,自由時間: ,11時30分就寢。
這邊大概是花2.5小時
所以總共一天是花4小時。
: 日常互動部分:
: 正常交談,但不熱絡,主要是討論小孩的事情,雙方興趣不同,小弟在晚上自由時間多半是打電動娛樂,太太滑手機或逛網拍,近兩年無性生活,主因是太太不喜歡,小弟已結紮。
: 以上背景說明有點冗長,以下進入事件正題說明:
: 昨天跟太太談這件事情,太太提出兩個條件
: 一、因為要一打二,所以每個月補貼2.6萬元。
所以就是一天花4小時 30天計就是花 120 小時
26000/120 大約是時薪 216.7 元
大概是比7-11高一些,我覺得是勉強可以接受啦。
: 二、因為可以住公司提供的宿舍,小弟也沒有什麼物慾,所以每個月留2萬在身上,扣除小弟原本固定的家庭支出費用與每個月補貼太太的費用之後,約40萬元(不計績效部分, 因為還是未知數),要全數匯到太太開立的個人帳戶,但是不會任意動用,若要動用會先雙方討論後再動用。
啥?你是不是不會算帳阿~
就用原本的 120萬 扣掉 160萬 = 40 萬。而這40萬是要存在"太太名下"的共用帳戶,
然後你要再給太太2.6萬的補貼?
你原本120萬時剩下可以自由支配只有3.125萬/月,扣除2.6萬也只剩下5250元 !!
哪裡來的剩下每個月兩萬留在身上!XDDD
: 以上兩個條件如果不答應,就不會同意放行去新工作地點上班,繼續留在原本服務的單位。
: 問她多出來的錢要匯她戶頭的理由,太太回答擔心小弟身上錢太多會亂想作怪(不確定是不是開玩笑地找一個理由)
: 求助點:
: 一、太太對於工作的內容或是其他細節不太在意,都在關切錢要怎麼分攤,而且還是這種割地賠款式的分攤提案,小弟非常無言。
我覺得依你的作帳技巧,我覺得討論怎麼分錢很重要阿!!
: 二、太太擔心小弟身上錢太多會亂想作怪,所以要把錢扣住,所代表的涵義就是缺乏信任,至於是否是平日相處的細節累積造成這種結果,尚不得而知。
這點我就是比較不認同的一點,錢太多會想作怪是三小~
我身上放銀行的自由用運的存款也破百,也沒有作怪阿!!
會作怪的齁,多少錢都會作怪,不會的齁就是不會。
: 三、本來是一件可以增加家庭總收入的好機會,是興高采烈的事情,結果回家一談是這種結論,小弟心情非常悶,早知道會: 這樣,還不如不要有這個換工作的機會,至少還能相安無事,繼續度日。
: 四、想請教各位先進看法,到底是小弟自己認知有問題,還是太太開出來的條件合理,希
: 望可以聽聽各位的經驗分享,感謝各位先進。
我個人認為如果上面說的帳是對的,
沒換工作前:3.125萬自由支配
換工作後:2萬自由支配
工作變得更累更忙,多賺的錢要強迫共享,自己花得更少。
太太那邊多做工作還可以得到補助,這兩相比較之下只有爽別人苦自己,
如果沒有其他的心靈支持,我是不會轉職啦,還不如爽爽待現在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