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ngfu 2011-11-21 20:09:29上facebook看到其中一家有幫人做觀靈的, 在幾天前有留言
板上似乎還沒有人po過, 就幫忙轉貼一下~
作者:
beast29 (=.=)
2010-01-21 21:37:00推~做我該做與能做的事情...請把機會留給需要的人
作者:
mesto (凍六么拐)
2010-01-21 22:53:00PPT 是微軟那個程式軟體嗎?
作者:
kungfu 2010-01-21 23:23:00原原po打錯字 我們知道意思就好 XD
作者: markto (耶獬豸) 2010-01-22 00:09:00
推~想參觀陰間的人,市面上有專門的旅行團,請把機會讓給
作者: markto (耶獬豸) 2010-01-22 00:10:00
真正有需要的人! 別忘了,好奇心可以殺死一隻貓!
我想請問一下,通常親人要去世多久才能觀靈?因為外婆已經去世一個多月了,想知道他過的好不好,還有燒給他的東西不知道有沒有拿到???
作者:
winnieme (魚,在水裡哭)
2010-01-22 15:01:00好像要滿百日耶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24:00不論用意良善與否 這樣明目張膽的廣告文適合發在板上嗎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25:00基本上任何宗教團體或行為 都會標榜是在行善 我無從分辨真假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27:00但基本上這一篇文 給我一種欲擒故縱逆向操作的感覺 如果真的不想引來太多完票者 就更不應該在網路上這樣進行介紹或宣傳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29:00鄉民中愛湊熱鬧或好奇心重的人不在少數 這樣更容易有人亂入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30:00另外 特別強調"收費低廉"跟"反正才兩百"這兩點 根本就沒必要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31:00如果是想排除掉好奇來玩的人 邏輯上並不會如此特別描述費用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32:00應該只要簡單帶過"需要收費" 並且告訴大家費用不算很低就好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34:00(兩百說高不高 但說低也不低 對某些人來說 已屬生活所需了)
兩百是參加的人共同分擔的場地租金 樓上有必要這麼激動
他們都是一個月一次義務舉辦 每次都爆名額 根本不用廣告
你要說我護航也可以 我只是不爽 熱心助人的師兄師姐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9:03:00即使對方真的是做善事 廣告文也不符合板規 就事論事理所當然
他們觀靈只收兩百客觀來說很低廉阿 一次上萬的大有人在重點是 我根本不覺得哪邊有廣告 只是呼籲大家不要來玩
這不是金額大小的問題吧 我覺得可以改變PO文的說法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9:07:00當然已經檢舉啦 不過還是感謝樓上提醒 熱心助人是很難定義的
動不動說人放大絕 才是真的大絕吧 ╮(′~‵〞)╭
觀靈觀到又如何?有什麼你可以改變嗎?就算你有遺憾 看到你又能做什麼?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9:14:00付出金錢或時間都無所謂 但人若付出信任或感情 就會難以自拔
沒遇過就在那邊大言不慚的說 去看了又如何 風涼話看不慣
付出感情與信任???我是很感謝他們的義舉 僅止於此
觀入者看到往生親人後 得到的安心 說出來不及說的話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9:21:00我可以理解fasiopink的憤慨跟激動 但扯到"觀靈"就已經離題了
要來po死亡證明嗎 我可以傳真給你 二等親內比較有說服力
你也太會腦補了 我如果說我直接就看過了 那又有何意義?
你不是不回應了嗎? 矛盾囉 反正只要是ID有56 就是來討戰
至於信不信 反正我是不信了 ╮(′~‵〞)╭有人針對我 回個嘴也是剛好
哀 跟不理性的人 我不用用理性的方式去回應你只會抓人語病嗎 這比較像是放大絕 高手高手
所以MARVEL不容許不同的聲音 我懂了 如果有違反板規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0-01-22 20:57:00冷處理就好了 再討論下去只會讓更多人想去
作者:
kungfu 2010-01-22 21:11:00我沒有打廣告的意思 (我跟那一家觀靈素不相識) 我也相信人
作者:
kungfu 2010-01-22 21:12:00家在臉書po的文沒有宣傳的意思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21:15:00我相信kungfu只是單純幫忙轉貼 但發文用意和廣告與否不相干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21:16:00張爸推發文也是為了孩子 想要爭取公道不是嗎 善惡不是重點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0-01-22 21:16:00對啊 不過我想我們現在還是冷處理吧 這對他們最好吧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21:17:00有沒有廣告文的性質 有沒有違反版規才是重點 就事論事罷了
作者:
kungfu 2010-01-22 21:22:00感謝X大的提點 我原先倒沒仔細琢磨板規 但看板主判定囉
作者:
punck 2010-01-22 23:43:00天天一篇文,遲早擠爆人→這就是廣告的威力啊!
另外如果要說個人感覺,我不覺得這是篇廣告文 就這樣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0-01-23 08:42:00這種程度的文,要算廣告文的話,標準拉得滿高的....
沒提到名稱 要人不要因為便宜就來玩玩 原來這樣是廣告..
說是廣告 但連地址電話聯絡人都沒有...能廣告啥?
那以後發在某某地方遇飄的文 也算廣告文囉?說不定會有人為了好奇心跑去該地觀光呢
作者:
linche (伏特加)
2010-01-23 12:12:00這篇要算廣告的話,那四面佛那些文呢= =
作者:
linche (伏特加)
2010-01-23 12:15:00總覺得這標準也太怪了吧,那算命或是其他民俗問事不也都?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09:00確實是沒有直接公佈相關資訊 但如果想要知道連絡方式或地點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0:00詢問原PO 或爬文一下 問相關的推發文者 都很容易可得到答案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1:00關鍵字"周師兄"應該已經夠當線索了 況且前面都還有文可去爬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2:00不過樓上說得很對 其實有廣告文嫌疑的還大有人在 只是都河蟹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3:00那種在文末或簽名擋放個人網站連結 打開就是在做買賣的也有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5:00比起這篇是更為有爭議 我就是想要板主定出個標準 不要版規明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6:00訂了禁止廣告文 結果還一堆置入性行銷的文無法可管 形同虛設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7:00不過有一點 我一定要提醒一下版眾 沒有直接明顯公開相關資訊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9:00並不代表就沒在打廣告 有時候讓人自行搜尋 反而會更有吸引力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20:00如果有人認識學廣告的朋友 可以去問一下這種手法 並不算新穎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23:00另外還有一種模糊空間 如果推廣自家廟宇 不知道算不算廣告文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28:00我個人是認為 不問發文意圖(因為意圖只有發文者本身知道)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29:00只要會替"特定個人或團體"吸引人潮 宣傳話題的就有廣告性質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30:00至於廣告性質要到啥程度 才屬於違反版規之廣告文 由版主判定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35:00只討論"某神明" 而非推崇"某廟宇"的文章 當然就不算是廣告文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38:00如果只建議去"嘗試觀靈" 沒提到可"找誰觀靈" 當然也不算廣告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39:00若是說"某法器很神" 且剛好"發文者有在賣" 廣告意味就滿重了
你還是好好寫你的神棍小說吧 不管他做了什麼我的推測是
他一定把你吃的死死的 你才很痛恨他也變的越來越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