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子不語
時間:清代
作者:袁枚
來源:開放文學
第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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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掛周倉刀上 ║║12-09 人熊 ║║12-17 雷震蟆妖 ║
║12-02 驅雲使者 ║║12-10 繩拉雲 ║║12-18 夢中破案 ║
║12-03 吾頭豈白斲者 ║║12-11 燒狼筋 ║║12-19 馬變魚園地變鵝 ║
║12-04 石言 ║║12-12 王老三 ║║12-20 聾鬼 ║
║12-05 鬼借官銜嫁女 ║║12-13 擇風水賈禍 ║║12-21 棺床 ║
║12-06 雷祖 ║║12-14 飛僵 ║║12-22 炮打蝗蟲 ║
║12-07 鎮江某仲 ║║12-15 兩僵屍野合 ║║12-23 僵屍手執元寶 ║
║12-08 銀隔世走歸原主 ║║12-16 鬼幕賓 ║║12-24 張飛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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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誤嚐糞 ║
║12-26 借屍延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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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借屍延嗣 akoumedi
蕭文登先生擔任陽湖縣令時...
*陽湖: 陽湖縣,是清代江蘇省常州府所轄的一個縣。
鄰居施阿婆,她老公還沒來得及看到兒子出生就過世了,施阿婆自己撫養兒子長大,
,後來娶了媳婦李氏,婆媳相處非常融洽。
好景不常,媳婦入門一年多,忽然生病死掉。
施阿婆家裡很窮,一想到沒辦法再娶個媳婦替夫家傳宗接代,施阿婆哭得呼天喊地。
隔天要幫媳婦換壽衣進棺材時,媳婦忽然從炕上跳起來對施阿婆說:「不要哭了,我
來做妳家的媳婦。」
*炕: 北方用磚、坯等砌成的睡覺的台,下面有洞,連通煙囪,可以燒火取暖。
婆婆看到媳婦復活,高興得不得了。
此時,兒子悄悄地對母親說:「她的聲音一點也不像我老婆,而且她還兩眼發直,瞳
仁無光,恐怕不是真的李氏復活,會不會是被野鬼附身作祟了?」
*直視: 謂兩眼發直,瞳仁無光。
復活的事震驚了鄰里一帶,鄰居們都來幫忙環守在施阿婆媳婦的身旁。
復活後的三、四天內,施阿婆的媳婦都閉著眼睛仰躺著,餵她喝湯吃粥,吃喝都很正
常,唯獨只有施阿婆在叫她,她才會回應,她丈夫和她說話,她都沒有回應。
直到復活的七天後,施阿婆的媳婦才下床梳洗,整理儀容後,恭敬地告訴婆婆:
*斂衽: 整飭衣襟,表示恭敬。元以後亦指女子的拜禮。
▍「
▍ 我是海寧州某村一個姓方的人家的二女兒,十九歲,還沒出嫁。
▍
▍ 因為病死而到冥府,剛好妳家媳婦李氏也在那裡。
▍
▍ 之後,我看到好幾個身材矮小的鬼魂和一個很高的鬼魂環跪在閻羅王身邊
▍ ,請求放李氏回來陽間。
▍
▍ 閻羅王生氣地大罵,叫人將矮鬼們逐出冥府,然後罰打高鬼二十板。
▍
▍ 高鬼受罰後,仍然不斷地哀求閻羅王說:『小人家從父祖一輩以來,都僅
▍ 守本分,不敢做壞事,小人的罪應該不到絕子絕孫的地步。小人的妻子千辛萬
▍ 苦地攢錢,才得以娶了一個媳婦,如今又病死,小人家裡如何有能力再續娶呢
▍ ?小人一家豈不是絕後了!求大王放我媳婦還陽,讓她可以生個兒子延續我家
▍ 的命脈。』
▍ *小人: 用做為自己的謙稱。
▍
▍ 閻羅王看起來怒氣稍微平靜了一點,叫一旁的判官查詢生死簿,在閻羅王
▍ 仔細閱覽後,閻羅王問高鬼說:『你媳婦李氏陽壽已盡,不能放她還陽,看你
▍ 在世時沒做什麼壞事,你妻子在你死後又能堅守貞節,撫養你們的孩子長大,
▍ 如果讓你們沒有後代,我們冥府會沒辦法勸世人做好事。那個姓方的女鬼雖然
▍ 也是陽壽已盡,但她生前做蠻多好事,可以讓她借李氏的屍體復活,你失去李
▍ 氏這個媳婦,但你得到方氏這個媳婦可以傳宗接代。』高鬼聽了,不停地向閻
▍ 羅王拜謝。
▍
▍ 閻羅王指著高鬼對我說:『這是妳公公。他會帶妳去借屍還魂,妳去幫他
▍ 家生子延祀。』
▍
▍ 於是我就跟著公公來到這裡。
▍
▍ 公公指示我說:『這是妳婆婆。』說完就把我推向地面。
▍
▍ 我睜開眼睛後,沒看到公公,只看到婆婆站在我身旁,因此我只認得婆婆
▍ 一個人,其他的我都不認識。
▍
▍ 我家父母都還活著,有一個十六歲的弟弟,希望您可以找人到我家告知一
▍ 下,讓我父母不會因為我的死亡而傷心哭泣。
▍」
施阿婆叫兒子去探訪一下,果然就像方女說的一樣。
施阿婆的兒子就告訴方家借屍還魂的事,方女的父親和弟弟便一同來到施阿婆家。
方女一看到家人,立刻哭著上前要擁抱,她父親看起來有點退縮,不敢向前,他說:
「妳聲音舉止雖然和我女兒很像,但長相卻不一樣,這是怎麼回事?」
方女哭著對父親說:「我假借李氏的身體復活,所以才會長得跟我原本不一樣,我很
高興能再見到父親和弟弟。但母親忍心不來看我,父親和弟弟又因為懷疑而不肯認我,真
是讓我生不如死。」
方女悲傷哀痛之間,她母親派鄰居老婆婆過來探問,方女一看到鄰居老婆婆,馬上就
稱呼鄰居老婆婆為某媽媽,並問:「妳從哪裡過來的?我母親也來看我了嗎?」
父親安撫方女冷靜下來後,就問她生前的事,結果一一地答對了,父親這才真的相信
女兒復活。
這天,施阿婆誠懇地挽留方女的父親和弟弟住下。
晚上,施阿婆叫兒子和媳婦方女同房而睡。
媳婦推辭著說:「我是個處女,雖然冥數已經注定,但請等我母親過來,選個良辰吉
日舉行婚禮後,才可以同房。」
親朋好友們都很贊同媳婦的作法。
方女的父親也很高興,馬上派兒子去接她母親過來,舉行過婚禮,這對夫婦才同房。
三年後,方女生了一個兒子。
小孩子的百日宴那天,親朋好友都來祝賀,方女忽然對婆婆說:「我已經為你家生一
個兒子傳宗接代,我已經多活很久了,我要離開了。」說完,閉上眼睛就死掉了。
人間相傳冥官破例辦事,就好像陽世官員因公挪移一樣。
*因公挪移: 因為公務常常有迫不得已的情況,比如緊急救災、臨時招待等等,
而可能造成虧空的情形。
12-26 借屍延嗣
蕭公文登,宰陽湖。伊鄰施嫗,其夫早卒,撫其遺腹子某,長大娶妻李氏,姑媳甚歡
。年餘,媳忽病亡。嫗家貧,痛媳亡不能再娶以延夫祀,呼天籲地。次日將殮,媳忽從炕
上躍起呼姑曰:「我來做汝家媳婦,不要再哭。」嫗方慶媳再生,喜不自勝。其子私語母
曰:「何聲音之不似吾妻也?眼光又直視,恐非真李氏再生,得毋野鬼憑之為祟乎?」鄰
里皆驚,遂環守之。
三四日中,閉目仰臥,給湯粥,飲啜如常,惟姑呼之則應,夫與之語則避而不答。至
七日後方起,梳洗畢,斂衽告姑曰:「我海寧州某村方氏女也,行二,年十九歲,待聘未
字。因病死,至冥府,適汝家李氏媳婦在焉。隨有矮鬼無數、長鬼一個環跪閻君乞訴,求
放李氏還陽。閻君怒叱,將眾矮鬼逐出,長鬼責二十板。長鬼受責後,仍再四哀求云:『
小人父祖以來,皆守本分,不敢為惡,罪不至於絕嗣。妻辛苦萬狀,方得娶一媳婦,今又
病亡,何能有力續娶?豈不令一家絕嗣乎!乞放媳還陽,得生子以延一脈。』閻君怒稍霽
,命判官檢簿,細閱畢,問長鬼曰:『爾媳李氏陽壽已絕,不能放還,姑念爾世無過惡,
爾妻又能守節撫孤,若令乏嗣,無以勸善。方氏女雖年命該盡,生前亦頗好善,可令借李
屍復活,則爾無媳而得媳矣。』長鬼拜謝。閻君指長鬼告予曰:『此爾翁也。著他領爾借
屍還魂,生子延祀。』予遂隨翁到此。翁指示予曰:『此爾姑也。』將我推跌在地。開眼
不見翁,只見婆婆立我身旁,我故只認得婆婆一人,餘皆不識也。我家父母俱存,有一個
兄弟,年十六歲,望遣人告知,以免父母啼哭。」
姑遣子探訪,果如所云。告以故,其父與弟同至嫗家。方氏見即相抱而哭,父返退縮
,不敢向前,曰:「聲音舉止雖與吾女相像,而面貌不同,何也?」女對父泣曰:「我假
李氏體以生,非我本來面目,喜得再見生身之父與同胞之弟。母親忍心不來看我,父與弟
又疑而不肯相認,生不如死矣。」
悲痛間,其母遣鄰嫗來探問,女兒即呼某媽媽:「汝從何處來?我母亦來看我乎?」
父方撫而慰之,叩以往事,絲毫不爽,始真信其再生也。姑遂款留其父與弟在家。至晚,
令子與媳同室而處。媳辭曰:「我處女也,雖冥數已定,乞俟吾母來,擇吉日成夫婦禮,
不可苟合。」親鄰群稱善。父亦喜甚,遣其子歸迎母來,始合巹焉。
三年後,舉一子。子生百日,親朋來賀,忽向姑曰:「已為汝家傳後有人,我壽算久
盡,要去矣。」瞑目而逝。人相傳冥官破例辦事,猶陽官之因公挪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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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0.7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