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交友中心》一文的起源,其實就是來自一段不太尋常的真實故事……
約略十來年前,我某位香港朋友來台灣定居,某次機會到了台南觀光,在某天夜裡,在某
間酒吧喝完酒後,在某條鄉間小路,撿到一包紅包,裡面有一萬元。
他興高采烈,酒精作祟之下,讓他還以為是老天爺出酒資贊助,要他續攤繼續喝到天亮,
結果與他同行的台灣友人卻是大叫「快點丟掉!萬萬不可以撿!」,他才一臉惋惜的重新
放回原處。
接下來,卻連續七天做夢都夢到同一個女人,都在夢裡的一間酒吧內交談。
詳細對話過程以及肢體動作,隨著時間久遠他已經淡忘,無法對我細說,只是印象裡非常
深刻,在夢裡相會的第七天,那女人很委婉地問他是否願意娶她為妻,而我那香港朋友在
夢裡直接拒絕,後來……便再也沒有在夢裡相會。
雖然記憶會隨著時間淡薄,但很特別的是,在十來年後的現在,我那香港朋友卻對那女人
的全名、長相和一些基本資料都還記得(而且強調很正,清新秀雅型),彷彿刻劃在他的
腦中,成為他人生記憶一部分,很特殊的一段。
聽完這個故事之後,我沉默片刻。這故事沒有甚麼曲折離奇的轉折,也沒有甚麼值得感動
的人鬼超越陰陽的相戀,但因為簡單,卻足見真實。
我的腦海裡,在不斷思考這個故事的背後,開始浮現了兩個想法。
首先,是那位女人的風度。
某些鬼故事中……喔不,或者說某些女性,在降尊紆貴之下倒追男人,已經實屬罕見,如
果還被拒絕,難免惱羞成怒、忿忿不平,如果被拒絕的還是位女鬼的話,照理來說,應該
陰魂不散,弄得負心漢周遭鬼氣森森,疑神疑鬼,進而鬼迷心竅,最後引鬼上門,取鬼為
妻。
但是沒有,一切都在拒絕之後結束,那女人再也沒有在夢裡出現,我那香港朋友也沒有突
然生病,或者事業不順,人生就這樣繼續下去,彷彿在台南的那夜,完全只是個毫無影響
的小插曲,害我沒有後續的精彩故事可以寫,在此深感遺憾。
再來……是台灣傳統冥婚的習俗。
我預計,我那香港朋友在撿到一萬元的大紅包時,其實家屬都在附近苦候多時,只是原本
看見終於有緣人撿到紅包,卻又放了回去,表明了無意與鬼聯姻,所以家屬才選擇不出現
,也想避掉兩邊不必要的尷尬吧。
想到此節,我頓時覺得「冥婚」的過程中,無意間傷害了很多人。
傷害最大的必定是家屬。自己的女兒即使逝去,畢竟也是心頭肉,看有的人如此厭惡地撿
到紅包,必定心裡也不好受;再來,是撿到紅包的人也覺得莫名其妙,而且很觸霉頭,甚
至根本無法接受,痛罵家屬無良也有。
「冥婚」這件事本身並沒有對錯。
只是隨著時代改變,進入現代化社會之後,冥婚變得更加神秘,甚至有點不容於世。但是
我覺得家屬們焦急地想為自己女兒找到歸宿、找到一個可以享受香火的心念,是值得感動
的,即便手法有些打鴨子硬上架的感覺,但還是需要無意撿到紅包的人,多一些體諒。
於是,在我腦海裡就漸漸誕生了一個故事,在冥婚之中,如何促使男女雙方皆大歡喜,就
需要冥婚交友中心這種服務,於是《冥婚交友中心》應運而生,期許為大家寫下一段又一
段有笑有淚的故事。
#######
大家好,在此先向各位請安。
小弟自從在marvel貼上了冥婚交友中心第一章,到現在已經過了整整八個月,在這裡我獲
得了很多人的鼓勵(從第一張到完結篇共上百個推文每次都讓我看好久),到現在我時不
時還會重新看看已經複製在我電腦裡的推文,來獲得力量,抵擋編輯不斷叫我修稿的沉痛
打擊。
三月十三號,我的作品終於上架,低廉的價格希望能有滿足各位的品質,希望大家走過、
路過的時候能停下腳步,多看我一眼,給新手作者一個機會。
回頭來說說這次出版的版本和之前貼在板上的有何不同。
我掐指一算,非常大的不同。
原本冥婚的架構整個拆開,中間補上各種故事,讓角色更加立體鮮明,而且不會有故事發
展到某個段落,意猶未盡之時就匆匆結束。舉例來說,原本王彩華是完全不會登場的,但
如今已經有一段專為她打造的故事,在角色的互動之中,讓主角金田、燕歸、彩華、語嫣
的特色更加突顯。
我敢保證,冥婚第一集上市版本,絕對有超過一半以上的字數是從未發表過,是從新思考
後寫下的故事,以免對不起買書人的荷包。
還有、還有,如果各位看完第一集之後,有任何劇情上的問題,歡迎到我的部落格或
facebok上發問,我就回答之後,發表在冥婚交友中心第二集的後記上,讓大家更能進入
冥婚的世界之中。
最後,再次感謝,我必定不讓各位失望。
此部落格是我在網路上張貼故事的地方
而想找我哈拉打屁的朋友們
請加我FB
http://facebook.com/Yamin1004
這裡還有我與其他四位作者的粉絲團
也請大家多多支持
http://www.facebook.com/kerorostar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