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鬼殺 2》 06

作者: skypoem (不帶劍)   2012-05-25 14:11:07
2、摧毀人生的動作
晚上7點多,斗六火車站。
林金火揹著輕便的隨身包,站在火車站門口,看著熱鬧卻不繁華,他所陌生的斗六街頭。
「星期六,猴子去斗六…」
他隨意哼著,這是他之前對斗六唯一的認識。
他沒有搭乘站前辛苦招攬客人的計程車,而是徒步在街上閒晃。
他並不急著殺人,畢竟這種東西有時還是很講究緣分的。
—至少先吃飽再說吧!
他微笑。殺人旅行、殘酷觀光,他能夠想像這將是個多麼愉快的假期。
—儘管後頭始終跟著一個亦步亦趨,卻沉默看不見面容的傢伙。
然後一個人的長假,崩壞了一個社會的長城。
斗六舊市場菜販整理剩菜時,摸到了一顆血淋淋的頭顱。
彰化八卦山早起運動的民眾,發現大佛前廣場被割斷咽喉的裸屍。
台南某女子高中側門口,放學時間來來往往的學生都看到了側門旁躺著的一隻腿,還穿著
白襪黑鞋血淋淋的腿。
高雄愛河,搭乘愛之船的情侶,指著河面漂浮的屍塊尖叫。
基隆、花蓮、墾丁、三義、竹科……
幾天下來,全台各地連續發生的命案都只有一個不能說是共同點的共同點:沒有監視畫面
、沒有留下指紋與生物跡證、沒有線索、沒有動機、沒有任何嫌疑對象。
隨機殺人魔,已經從對象的隨機,延伸到地點的隨機,彷彿致命病毒的擴散一般,人們真
切地感受到自己活在無邊的恐懼當中。
「警方束手無策!」「無能警方!」「台灣治安史上最黑暗的一頁!」「人人自危!」各
大媒體的標題沒多久就批垮了警政署長,但即便警界高層走馬換將,即便全國警方再如何
加強巡邏、積極修繕維護監視器,始終是無法阻止瘋狂的「隨機殺人魔」犯案,甚至無法
掌握任何有利的線索情報,只能坐視無辜且莫名奇妙的命案一件件發生。
民眾漸漸不敢在晚上出門、不敢讓孩子單獨上下學,但「隨機殺人魔」卻一再用行動證明
他們多慮了。因為不管日間黑夜,不管男性女性,不管大人小孩,都不斷地出現受害者,
整個社會人心惶惶,無能為力的恐懼像一層厚重壟罩的陰影。
刑事局3樓,「神鷹」指揮中心。
白板上的數字寫著23,這是受害者怵目驚心的數量。
何育賢疲憊地坐在辦公椅上,皺眉閱讀著手中剛列印下來的資料:
Jack The Ripper,「開膛手傑克」,手段兇殘地接連宰殺了五名妓女,讓1888年的倫敦
陷入恐慌,犯案後甚至將死者的耳朵、腎臟與兇刀寄給警方,並致上親筆信函,然後嘲笑
式地如霧般消失,迄今身分仍然未明。
「不是。」何育賢搖頭喃喃,一百多年前的犯罪偵查技術已經沒有什麼參考價值了。
Andrei Chikatilo,「羅斯托屠夫」,他曾經是一名受人尊敬的老師,在家人眼中慈祥和
藹的祖父,在鄰居眼中快樂的已婚男人,是那種在連環殺手嫌疑名單中排名最低的人,偏
偏他卻是俄羅斯一連串虐殺和食人案件的元兇,殺害對象以離家出走的小孩子和妓女居多
。而根據他妻子Fayina的證詞,導致丈夫連環殺人的原因,是因為他無法正常地勃起與女
性性交,只有在對方死了之後,才能進行性行為。
「也不是。」何育賢搖頭,隨機殺人魔的對象可是老少咸宜,男女不拘。
Henry Lee Lucas,沒有特定的犯案地點、對象與方法,殺人區域遍布美國各州,甚至到
達歐洲與日本。至少有150名受害者,他被捕時更自稱殺了接近600人。警方始終未能掌握
他的殺人證據,而是他1982年因另案被捕時,自發陳述自己20多年來的殺人經歷,甚至連
藏屍地點與屍體狀況都描述地清清楚楚。
「我喜歡殺人就好像其他人喜歡散步,只是嗜好不同罷了。如果我需要獵物,我只需到街
上隨便找一個。」他在法庭上,為自己做了如此讓人震驚的辯解。
何育賢將Henry Lee Lucas用紅筆圈了起來,這份資料裡羅列了數十位世界有名的連續殺
人魔,而最符合隨機殺人魔特徵的非這傢伙莫屬。
「嘿!說到底,還是他媽的不想殺了才被抓啊?」何育賢苦笑,將資料丟在桌上。
「張sir,15分鐘後,全員到第一會議室開會。」何育賢囑咐值日的小隊長。
—讓我們試試看最笨的方法吧!
一張圓木桌,兩杯無糖拿鐵,N大校門口老巷咖啡店。
「像是Henry Lee Lucas,他從小就被母親虐打,甚至還造成腦部重創,他忍到23歲,終
於刺殺了母親。」
小瑜說著,她手裡拿著跟何育賢一樣的資料。
「又比如說羅斯托屠夫,他也是因為某種程度的戀屍癖才開始連續殺人。總之,這些殺人
魔,或多或少都有的潛在或顯性的心理疾病。」小瑜說。
「這傢伙還是有點奇怪。」坐在對面的張洛克搖頭,「他絕對不是普通的精神病患。」
「怎麼說?」小瑜喝口拿鐵,抿抿櫻桃色的嘴唇。
「這傢伙簡直比小說還誇張,到現在已經殺了20幾人,卻沒有留下任何證據。監視器要嘛
就是死角沒錄到,要嘛就是剛好故障,搞得警方一點辦法也沒有。但偏偏我和月仔去看了
好幾次案發現場,一點鬼殺的味道也聞不到。感覺他好像…」
張洛克忽然頓住了,彷彿想到什麼似地張大嘴巴。
「難不成他是刑鬼師?」張洛克興奮地說,「對啊!憑刑鬼師的能力,想要神不知鬼不覺
地殺人絕對不是難事。」
「學長,你還好吧?」小瑜看著突然high起來的張洛克,擔心地問道,「刑鬼師不是像乩
童道士一樣在抓鬼的嗎?怎麼有辦法殺人啊?」
「嘿嘿!小瑜,妳這可就太小看刑鬼師了。」張洛克臭屁地搖頭笑道。
「這麼說好了,像我們今天喝了兩杯壓榨第三世界要價200多元貴死人的咖啡,又假設很
剛好地我們都忘記帶錢包出門,那該怎麼辦呢?」張洛克笑著問道。
「嗯……打手機請室友來幫忙付錢?」小瑜認真地回答。
「小瑜,認真就輸了!哈哈!」張洛克笑道,從桌旁抽了一張餐巾紙,「我們用這個付錢
如何?」
「?」小瑜皺眉。
張洛克依舊微笑,將餐巾紙放在手上。
「見證奇蹟的時刻!Magic~天官賜財!」
小瑜沒有眨眼,張洛克手中的餐巾紙已經變成了一張藍色的千元鈔票。
「哇!」小瑜摀嘴驚呼,「學長…你…你會變魔術喔?」
「這不是魔術,是刑鬼師真正豪洨的能力!所以我說,那傢伙如果是刑鬼師的話,警察才
抓不到他呢!」張洛克起身,吐舌笑道,「我們快走吧!這張鈔票只有5分鐘的效力。」
「帥哥師兄,我知道隨機殺人魔是誰了!」張洛克回到公寓,興奮地在門口喊著。
「你在吵什麼啊?」剛剛為自己沖了杯咖啡的靂月皺眉。
「就是啊!那傢伙很有可能是…」張洛克頓住,眼前畫面突然白光一閃。
「什麼光啊?」張洛克不解地抓抓頭髮。
「笨蛋!」靂月罵道,拿著咖啡在沙發坐了下來,「摸摸你的口袋吧!」
「口袋?」張洛克皺眉,伸手進褲子口袋,竟然掏出了一張紅紙,「這誰放的啊?」
莫名奇妙的他將紅紙打開,標題寫著「神會台灣分部」,他將內容逐字讀了出來:「台端
於101年5月24日15時28分於老巷咖啡店,使用咒能力獲取不法利益新台幣260元。爰依『
刑鬼師治罪條例』第39條處以百倍罰金;另因台端未具刑鬼師身分,依同法第12條加重其
刑之規定,合計應處新台幣52000元罰金,已自台端富邦銀行帳戶扣除,請查照。」
「哇哇哇靠!」張洛克難以置信地跳了起來,「這是搞什麼鬼啊?我的戶頭只剩下6萬多
耶!」
「能力者的一舉一動,都逃不過神會的監控的。普通人不能犯罪,刑鬼師更不能。」靂月
喝著咖啡,表情嚴肅地瞪著張洛克,「你不要忘記自己為什麼想成為刑鬼師,也不要污辱
了上天給你的能力。」
「……」張洛克羞愧地低下頭,看著自己手臂上的黑蠍刺青,心裡悶悶地很難受。
「那傢伙絕對不可能是刑鬼師或者能力者。」靂月繼續說道,「運用能力殺人者,唯一死
刑。」
「從來沒有人能夠躲過神會的行刑。」靂月放下咖啡,裡頭的苦澀讓他想起了一個人。
他所思念,他所擔心的人。
(待續)
作者: sequel (逸)   2012-05-25 14:15:00
聽說要結婚囉~~
作者: KS23 (暗色)   2012-05-25 14:18:00
有看有推!
作者: woojc6430 (福士韋汪喵)   2012-05-25 14:23:00
出現啦~~~推~~~p.s. 不大新婚快樂~~
作者: weerock (綠茶_石頭)   2012-05-25 14:26:00
推!
作者: zock (雨過天晴)   2012-05-25 14:41:00
恭喜阿 新婚愉快
作者: paracase (paracase)   2012-05-25 15:09:00
推... 而且居然出現我的老家斗六耶
作者: killer1989 (街頭魂!!)   2012-05-25 15:39:00
恭喜!!
作者: washid (shir.)   2012-05-25 15:52:00
恭喜~祝新婚愉快!!~
作者: m800117 (姜小樂)   2012-05-25 16:05:00
推推~
作者: tactical (無一而定)   2012-05-25 17:12:00
忍到第六集開始追哩~
作者: THEJOY (最後的演武)   2012-05-25 17:43:00
推~
作者: cairong (我是一隻豬~ㄍㄡ/)   2012-05-25 18:03:00
推推~~~~
作者: t6203leo   2012-05-25 18:24:00
推推呀!! 新婚愉快嘿!!
作者: maktubyu (鳥人阿九)   2012-05-25 20:03:00
我有看到不帶劍大結婚的新聞,恭喜!
作者: hmhuang   2012-05-25 20:04:00
作者: a1768200 (^.<)   2012-05-25 20:52:00
可以請問什麼新聞嗎XD?
作者: lotus12350   2012-05-25 20:56:00
好好看啊 花了一個下午跟晚上 從鬼殺1第一篇看到這篇
作者: maktubyu (鳥人阿九)   2012-05-25 21:00:00
中國時報的新聞,yahoo和蘋果動新聞都有刊
作者: maktubyu (鳥人阿九)   2012-05-25 21:01:00
不過該新聞有提到不帶劍大的本名和服務單位,所以請各位有興趣的話可以自行google ~
作者: maktubyu (鳥人阿九)   2012-05-25 21:03:00
小弟就不便在此貼網址了,若不帶劍大看到本推文認為不妥請刪除推文~ 感恩
作者: maktubyu (鳥人阿九)   2012-05-25 21:43:00
不是因為警職的身分,而是因為都是帥哥美女啊 XD
作者: Edith0106 (禕)   2012-05-25 22:45:00
恭喜^_^!!原來那個新聞是您阿~哈哈
作者: Wolfry07 (浪跡)   2012-05-26 05:58:00
恭喜啦><
作者: wsxmysky (深藏)   2012-05-26 08:31:00
恭喜!!!
作者: tactical (無一而定)   2012-05-26 10:03:00
喔,不用說我也知道是哪篇新聞了,原來就是你阿XDD
作者: tsuni (專業在哪裡?)   2012-05-28 10:54:00
作者: crazy225drag (穩贏金太郎)   2012-05-30 14:53:00
不過他用一千塊付錢 還有找的錢 實際是黑了一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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