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戰】42 (接續#38_戰場_桃源地道篇、#41 番外篇)
42.
那是夢嗎?
我過去以為作惡夢都會像電影所描述的一樣,男主角或是女主角驚醒,
倏地從床上彈起,伸手去拿床邊的鬧鐘,有些離譜一點的,還會顯示凌晨四
點四十四分,好不驚悚。不一會兒,就會切換到幾個小時後的生活,男主角
或許會咬上一條土司,匆忙地走進辦公室;若換成女主角呢?她八成會出現
在STARBUCKS裡,優雅地點了一杯焦糖馬奇朵。唯一相同的是,他們都對
那夢境耿耿於懷,腦袋裡總不斷懷想著那場夢魘。
不管那個噩夢是什麼,電影場景都會跳啊跳的,好像那些沒被導演屬意
的時光並不是重點一樣。那不是觀眾想看的,所以導演決定要忽略那些時光,
但是那些消失在畫面裡的一切,卻是你我都不可逃避的現實生活。
我在木屑、泥土堆裡醒來,這裡一片黑暗,連我現在身在何處都想不起來。
對了,我在地道裡,怎麼會在這呢?我搖了搖頭,好像還有金星在眼前飛
舞,就像是古墓裡頭的鬼火一般。
我爬了起來,沿著牆壁小心地走,差點被前頭的階梯給絆倒。這兒怎麼
會有樓梯?對,我爬上過這樓梯,上頭好像還有一個暗門吧?我那時打開暗
門,然後看到一張活屍的臉孔,他伸手抓了我,我這不是應該死了嗎?
還是我早死了,現在只是回顧我的一生?
我伸手摸了左肩的那個傷口,仍然感到疼痛,但或許已有好轉,我這不
是靠自己的力量從地上爬了起來了嗎?不曉得傷口的失血狀況如何,那些血
液好像大多都已經凝固,但是還能感受得到有一些血液緩緩地流出,可能傷
口太深了,沒辦法完全止血吧?
右手上有一些怪異的觸感,好像髮梢輕撫一般,這時才知道伸手不見五
指是什麼意思。右手朝著看不見的那頭揮去,是誰?有人在嗎?
空蕩蕩地,沒有回應。
手電筒呢?壞了嗎,我這時才完全想起 - 我遲早得上去,現在還能活著
,大概是因為這兒靠近那暗門,還有一些稀薄的空氣可以呼吸,現在若要堅
持沿著地道走回去,大概不死也是半條命了。
我現在怎麼能活著?
對,我怎麼能活著?左肩仍舊痛著,這不是作夢吧?很顯然我也不是身
在天堂。如果這世上真有天堂,真有那些神明,就不會讓我再以如此殘酷地
方夢到我的父母親,而甚至不是第一次了,只是隨著進入戰場後而更加嚴重。
那個活屍呢?那個我開了暗門卻忽然冒出來的活屍呢?我在地上找到那
把掉落的小刀,決定再一次爬上樓梯去看這是怎麼一回事。
這時體力已經恢復一些,但我絲毫不敢大意,用手稍稍頂了那個暗門,
才發現那暗門根本沒關牢,一些光線從四周冒了出來。這時手可不能空著,
我改用頭來頂住那個暗門,藉由爬著樓梯的力道將暗門頂了半開。
一張腐爛的臉孔冒了出來,這回我可早有準備,雖然仍舊被嚇了一跳,
眼睛也還不能適應那陣強光,但右手可著實做好防備,除頂著牆壁讓自己不
往後倒外,迅速將小刀插入他的頭顱,真是驚險。
這傢伙埋伏在這兒等我多久了?
這時我才發現他的手赫然就在我的胸前,我感到一陣噁心,想要再把插
在他頭上的小刀拔出來,但發現怎麼拔卻也拔不出來。小刀卡在他的頭顱裡
動彈不得,這渾球,但也是這時候我注意到他竟然一滴血也沒流。
活人或是活屍是會流血的,這傢伙不會流血,難道…
天啊,我竟然浪費我的力氣在一具屍體身上,而且還把小刀還附贈給他了!
一直到我把暗門完全打開,也逐漸適應了光線,我才知道 - 這間房子裡
幾乎充滿了活屍的屍體,少說也有七、八具屍體,不,甚至更多。那些屍體
有些看起來不知道棄置在這多久了,發出陣陣惡臭,除了屍體外,也還有多
具白骨在這兒,或許這是以前戰場的學長的成果吧?不,或許也是飛刀黨的
堆屍場,印象中他們殺了活屍以後,把活屍拖到一間綠色屋頂的房裡,該不
會就是這兒吧?
裡頭活屍的死狀可真是百百款,我找到了那兩個被那個姓武的飛刀所殺
死的活屍,他們被堆在房屋中央,另外一個被棄置在門口、肩膀上好似有飛
刀掠過的痕跡的那個活屍,他的左眼不見了,大概也是被人用利器插入吧?
那個死在紅磚屋的男子,好像就是持一把長槍呢,大概是用那把長槍解
決的吧?
除了看的見形體的屍體外,角落還堆了一大堆白骨,八成是人類的骨頭
,我看根本有一座小山那麼高。
這間房子原先好像不是住家,大概是這個小村莊的集會所吧?房子頂多
七、八坪大,四周除了一些藤椅以及畫像外,幾乎全是空的,當然,我說的
是除了活屍的屍體和白骨以外的東西。
屋裡蔓延著一股難聞的味道,窗子都被人緊閉了起來,唯一一道縫隙是
那大門口,還半開著,那光頭把最後一具活屍屍體拖來這裡後,臨走前大概
忘了帶上吧?
我站了起來,僅可能地不要碰觸到那些屍體,雖然他們大概早死透了,
但不免覺得毛毛的。這些傢伙在死前可都是張牙舞爪的,連死後也還是這麼
難看呢,我看了看我爬出來的那個暗門,忽然明白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緊鄰窗戶的暗門旁,倒著一張藤椅,大概是我那時推開的。我附贈小刀
當紀念品的那活屍,早死在這兒很久了,他恰巧倒在暗門出口,手原本擺在
原本站著的藤椅下方,也就是暗門的正上方。那暗門被我推開以後,原本掛
在暗門上的手就這麼垂了下來,就是這樣讓我有「活屍伸手想要抓住我」的
錯覺吧?
這是天殺的狗屎運,我原本註定要死在地道裡頭的,即使那活屍早死透
了,已無法對我進行攻擊,但我若光倒在地道裡頭也會因為缺氧而窒息而死,
但是那活屍的手剛好卡在暗門縫隙,於是透了那麼一丁點空氣進來,大概就
是因為這樣才得以讓我存活下來。
俗話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看來我這時候應該安全了,至少我是
這麼希望的。這間房子唯一的那扇門還半開著,外頭看似天氣晴朗,我攻進
這小村時太陽已逐漸西下,看來我睡了一晚是吧?這時大概合宜逃出去了,
趁著天色明朗時逃出,或許可以離開這個鬼地方。
我低頭看了看肩膀的傷口,這才發現傷口處爬滿了蟲子,那些蟲子在我
的傷口上爬進爬出,好不悠哉。怪不得我在地道裡卻感覺癢癢的,我趕緊用
右手把那些蟲子又都撥了開來。
這麼一拉扯,原本已略為結痂的的傷口又裂了開來,再度滲出了一些鮮
紅色的血液,雖仍感到疼痛,但總沒有剛受傷那時嚴重,至少左半邊身體可
稍稍活動,也較有力氣。
那些蟲大概是蛆吧?牠們可以幫我吃掉我傷口那些腐爛的組織,我竟這
麼粗心地把它們通通甩到地上去。我撿起地上的那些小到幾乎看不見的蟲子
,又灑在我的傷口上,但卻痛得要命。我把地上那些沙子土的也灑了上去,
我到底在做什麼?
冷靜!冷靜!我現在得冷靜啊!
我從背包裡掏出那把刀子,準備走出門外,應該得從這兒逃出去了,一
直待在這也不是辦法,尤其又是和那些死傢伙共處一事,怪不自在的。他們
的死狀悽慘,不是眼睛瞪地老大,就是臉孔被砍到面目全非,看久了還真令
人反胃。
誰知道還沒走出門口,就看見一個活屍大搖大擺的經過門口,有活屍啊?
我趕緊折回屋子裡,還不小心踩到了一個活屍的手指,大概是外頭活屍
驟然出現,原本逐漸鬆懈了的心情又拉高了警戒,那時還不曉得踩到了什麼,
還再後退了一步,他的手指就這麼卡在我靴子底的鞋紋中,發出一聲清脆的
卡嚓聲。對不起,我心中暗自向他道歉。
如果只有一個活屍,應該還好吧?雖然這時左半邊身子大概能稍稍運作
了,但可沒辦法進行激烈的交戰,若再擅自移動左手,可能會導致傷口裂開
的啊。我想起學長告誡我的,如果傷口出現發炎狀況,那可不是開玩笑的,
上回是因為我命大,倒在地道裡,那群蛆暫時解救了我的危機,但我又怎麼
可能永遠放任那些蛆在我身上爬啊爬的呢?雖說我又把那些蛆給灑回傷口上
了,但他們好像忽然不感興趣似地東竄西跑,不願意再幫我治療那傷口。
這也難怪,新的傷口出現,腐肉早就被血液給淹沒了,就像是淋了他們
最恨的醬汁一樣,吆喝著老闆要求退貨。
我躲在牆邊看了外頭,好像只有那一個活屍而已。我握緊僅剩的那把小
刀,或許用槍會容易一些,但是一開了槍,可是會吸引更多活屍的啊,在這
個時候我絕對沒辦法再承擔多餘的風險了。
那活屍晃過去小村的另外一側,身子消失在另外一間民宅的邊緣,我三
步併兩步,可要快速解決啊。我竟然忘了教官剛開始上課就曾告訴我們,絕
不能把刀子使近活屍頭顱上緣,若再犯同樣的錯誤,只可能害我再損失這把
小刀。這回要不從背後刺入他的脊椎,就得從正面刺入眼窩了。我能做得到
嗎?不,我非做到不可。
我繞過那間民宅,準備追上那活屍,但卻陷入了一個要命的狀況。
我忘了我殺死了飛刀黨裡的那個長槍男,他屍體還留在那呢。有兩、三
個活屍還待在那屍體旁,縱使屍體早已被咬到剩無多少血肉,多數仍已見骨,
但還有幾個不死心的活屍在那尋寶。
我就這麼在那紅磚屋前的空地緊急煞車,原先那個經過門口的活屍背對
著我,也打算朝那紅磚屋走去。其他屋子裡也好像還有幾個身影,但我根本
沒膽看個仔細,我偋著呼吸往後退去,打算再躲回那個充滿活屍的棄屍屋裡。
我那時候朝那姓武的開過一槍,好像沒打中對吧?我竟然忘了,那一槍
當然會讓這裡聚集活屍。
這也難怪,那些活屍既然在紅磚屋嘗到甜頭,甚至會打算搜尋小村裡的
每一間房子,之所以沒進去我那間搜尋,大概是裡頭堆滿著活屍的屍體,那
些味道早就蓋過我的肉糜味了。
我得回去等到他們都走嗎?天啊?這群活屍什麼時候才會甘願離開。
正準備轉頭逃離那塊空地,不知怎搞卻覺得有點怪怪的,好像又踩著了
什麼東西?我轉了頭過去,這才發現我踩到的是那個原本從紅磚屋前逃走,
飛刀黨裡唯一一個被我刻意留下的活口 - 光頭的鞋子。
他現在變成了活屍,不斷用鼻子嗅著我的身體,大概因為我待在地道裡
,身上大多殘留著泥土,還有那堆屍屋裡的惡臭味,一直到我轉了過去,將
那還在冒血的傷口對準他時,這才發現我是活人。
他一把抓住了我的身體,用他那看似扁平,卻帶有高度威脅性的牙齒,
準備朝我的傷口咬去。
(#40完 待續)
後記:
大家晚安,我回來了,不知道大家還記得我嗎?
我剛仔細算了一下,發現這回短的很驚人,才3800左右的字數,
可能是因為後來寫的新回幾乎都是4000(-7000)以上,所以看到字數覺得有點太少,
希望大家可別嫌棄啊~
(後面有一回寫的太順,寫了一萬多字,只好硬分成兩回.....)
我好不容易花了點時間把原稿的30萬字修改完,
不得不說寫的當下和剛寫完時都沒有感覺,可是回頭檢視那些幾個禮拜前寫的文章,
就不免覺得好笑,有些地方贅字太多、有些地方重覆論述,
有些地方更因為撰寫時腦袋已經有畫面,所以僅僅只用比較簡潔的方式書寫,
所以我把原稿裡頭比較廢話、累贅的地方做個刪減,
並把自認沒有說清楚的地方 - 例如BUG,或把用到前頭的伏筆彰顯得更加明確、
又或者單純只是希望可以描述更清晰,但無關主劇情的地方做了大幅修正。
但整體看來修改的幅度並不大,但刪除掉的贅字大概有好幾百字有....哈哈
前幾回(#0~#41)改得幅度比較大,#42後就幾乎未修正了,只把伏筆埋得更清楚罷了,
由於BBS編排非常耗時,新進度進入了狂發便當的場景,
所以就不在目前marvel板的舊文做修改了,反正不太影響劇情,
我單單只在部落格裡全部更新,諸位也應該無需特意再去看一遍,
修改只是讓後續閱讀起來更加通順、清晰罷了。
但是話說,短時間內大幅地在電腦螢幕前閱讀30萬字,
又陸續增減內文,實在好傷眼,我覺得我這一個禮拜都保持一個昏昏欲睡的狀態,
也腰酸背痛...幸好這只是偶一為之,也希望沒讓各位等地太久,
同時也感謝諸位的耐心等待!(搞不好根本沒人等啊,自爽)
若冬戰可以在台灣篇和戰場篇通算裡頭插入章節註記,
恭喜各位,故事已經從「起」進入「承」階段,
要開始殺殺殺了,活屍出現的頻率也會更加頻繁!
也希望後續的故事大家能夠喜歡!
P.S
我BBS本文都會刻意空行,事實上是要諸位容易使用PAGE UP / DOWN,
好 方便閱讀,不知道有人有發現嗎?還是都還是使用↑↓閱讀呢?
若是使用上下閱讀,大概會覺得我空行空的很奇怪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