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聖經喔……其實基督教是一個經過兩千年淬煉的宗教,其道德體系和論證相當完整
不是自己看一看聖經、聽基督徒講兩句就能理解的
更何況臺灣許多基督徒(甚至包含某些牧師)神學裝備的不完整
經常會搞出很多出格的解釋來……
下面講一下我大概理解的部份
※ 引述《lulu1012 (彩依)》之銘言:
: 但是他整理出來的論點和當時教會的教義有出入
: 基督教教義有說 要知道神 並且承認上帝是唯一的神 的人 才可以上天堂
: 但是他說他在第一階天堂(天堂的最下層)
: 看到的都是些 "不識上帝的好人"
: 像是不久就夭折的嬰孩 或是非洲人 等
: 所以關於這點 我是相信他的
: (因為我一直都覺得 如果是好人 但不信上帝就得去地獄 也太不公平了了吧!?)
信上帝得永生,罪的工價乃是死,死後有審判
基本上這三句話對不是基督徒的人來說完全是恫嚇,但是仔細講來是這樣的:
人因為有敗壞的本性(=原罪,所謂的原罪並不是真實的罪,而是會讓人犯罪的本性)
所以人無法從犯罪的誘惑裡逃脫(羅馬書: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
有關於罪的論述真的要把羅馬書看完,因為裡面講得很詳細
假如還不瞭解就可以進一步看聖奧古斯汀寫的「論原罪與恩典」……
好,總之人要逃離敗壞的本性,尋求不再犯罪的方法,只有一個
這個方法就是信上帝,信上帝之後,基督徒就「向著罪死了,向著基督活著」(羅馬書)
這代表什麼?
向著罪死了,從此告別敗壞的本性獲得新生,就再也沒有「罪藉著我的肢體發動」
(一樣,羅馬書)的問題,但同時也表示,從此以後的行為要自己負責
這裡要說明一下,基督教的道德觀和東方世界的道德觀是不一樣的
東方世界的道德觀像天平,善惡兩平之後如果傾向善的那邊就叫做「好人」
但是基督教的道德觀是一條射線,一路往盡頭奔馳,這個盡頭叫做「死」
人作工得工價,犯罪得到的工價就是「死」,所以「罪的工價乃是死」就是這個意思
人多犯罪一點,就朝「死」更靠近一點
這裡講的「死」不是生命的終結,而是指在最後審判之後,被投入火湖的永死
在基督教裡面沒有什麼做好事贖罪這種選項,從來就沒有
(舊約有說一大堆什麼贖罪祭之類的東西,但是上帝也說他並不是真的這麼想要這些
只說了「憂傷痛悔的靈他必不輕看」(參見詩篇))
所以對於習於東方道德觀的人來講,這當然很沒道理,為什麼好人要下地獄?
假如「好人」是指善惡兩平之後最終可說是好人的好人的話,那不等於基督教的好人
總之,為什麼不信上帝就不能得永生?
其實這個等號拉的很長,是因為:
不信上帝=沒有辦法逃離敗壞的本性=會持續犯罪=結果會下地獄
當然假如有人相信自救論(人可以自救而不犯罪),當然會對這套系統嗤之以鼻
但是不管怎麼講,這總是一套有論述的系統,而不是一個「不信上帝就去死」的命令
(正確來講,是「不信上帝結果會永死」,而不是不信上帝就得去死)
附帶一提,有板友說亞當和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不是智慧樹)的果子之後才有自由意志
其實應該是說,亞當和夏娃有自由意志才有去吃分別善惡樹果子的能力
假如一開始就沒有自由意志的選項,就算是蛇誘惑夏娃她也不會去吃果子的 \@@\
所以上帝說「你不可吃這樹上的果子,因為你吃了那日必死」
意思是說,人如果犯罪(自由意志帶給人犯罪的可能)就得承受永死的結局
當人類的始祖選擇犯罪的一瞬間,人的本性就註定敗壞了
這個敗壞的本性就一直流傳下來……於是,人即使知道什麼是好的,也還是會耽溺於墮落
然後就要回到起頭……這樣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