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tory 看板 #1GFUc4C7 ]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看板: story
標題: [長篇] 公爵 八
時間: Wed Aug 29 18:05:53 2012
飽餐一頓,公爵沒有忘記要扭斷三人的頸子,
並且謹慎確認三人死亡後才離去,因為公爵不希望有品性不良的後代出現。
不同於其他血統稀薄的吸血鬼,身為純血的繼承者,公爵就連唾液都含有強大的力量,
足以將所有接受血吻的人類轉生為同族。
只要簡單的輕輕刺入獠牙,不需要以自身血液當成媒介輸送力量,
公爵就可以隨心所欲增加後代的數量。
可對於公爵而言,這項能力並非優勢,反是麻煩。
人類若是被普通的吸血鬼咬到,卻沒有接受注血轉生的儀式,
下場便只有在感染之下高燒而死,或著是成為只有本能不具思想的低等活屍,
在軀體腐敗為穢土之前,都得被迫持續悲慘無義的虛假永生。
憑藉著高超的平衡感與協調能力,公爵輕輕鬆鬆易如反掌,
就駕駛著從未接觸過的交通工具一路下山,進入文明。
當然,從三人生命中汲取而來的駕駛方法也功不可沒。
越是前進,公爵就越能肯定,這裡絕絕對對,百分之百,
已經不再是他所熟悉的那個世界。
這裡人類的氣息太過濃厚,濃厚到已經聞不到其他種族的存在,放眼所及的一切,
不論是建築物或公共設施,都有種死氣沉沉的疏離冰冷。
簡單來說,就是嚴重缺乏生命力,特別是環境中的能量,更是稀薄到令公爵不敢置信。
慢慢消化著方才三人分的生命能量,公爵也同時咀嚼吸收著他們的記憶與知識。
很快很快,公爵就已經初步瞭解了這裡的語言與常識。
只有當持續吸取血液,直到對方步入死亡的狀態下,
公爵才能一併奪取遭受血吻者的生命與記憶,甚至是技能和專長。
「島國台灣,地狹人稠。」
公爵苦笑:「食物充沛卻難以藏身,這該算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事實上,公爵並不是婦人之仁的絕對和平主義者,他愛好生命與和平,
但對於該誅殺的對象從不猶豫,他不喜愛咬喉吸血,但若是出於必須也絕不手軟。
不過相對於生命這種嚴肅的話題,公爵更有興趣的,
當然還是一直無法放下牽掛的口腹之慾。
搜索著方才三人的記憶,公爵已經知道了自己的第一站該去哪裡觀光。
「我看看……二十四小時營業的,黃色的,像兩座山的大標誌,
叫做麥當勞的地方。好像還有一段不小的距離呢?」
公爵喃喃自語,催動油門。
點了大麥克餐,以三個混混貢獻的貨幣付帳,選了二樓靠窗的四人坐位,
或許是因為深夜,燈火通明的整個二樓,就僅有公爵一人獨自饗宴。
公爵決定把主菜漢堡留在最後,先享用加大的薯條與可樂。
「嗯……」
公爵讚嘆的看著杯中深黑色的飲料,竟然無法分辨出這是由什麼成分調味出來的結果,
再次搜索三人的記憶,公爵才知道原來這種飲料的確切配方,
竟然會是世界上數一數二的大秘密之一。
「果然,什麼事情扯到了人類,都會變得格外複雜呢!」
搖搖頭,公爵捏起一根薯條放入口中:「原來馬鈴薯還可以弄出這樣濃郁的味道啊?」
雖然不太習慣,但公爵顯然可以接受這種嶄新的味覺刺激。
拿起漢堡,卻不急著咬下,公爵只是淡淡的,以不高不低的語氣道出了請求:
「可以等我用完餐再說嗎?」
「沒關係,剛好我們也有點餓,就一起邊吃邊聊。」
不知何時出現的三個男人,也分別拿著各自的餐點不請自來。
明明四處都是空位,卻硬是與公爵同坐一桌,
彷彿找陌生人擠一桌是再自然也不過的動作。
三個人有意無意,散發出不容忽視的試探性殺意,
公爵卻只是對於下馬威一笑置之,咬下了第一口漢堡。
可也同時明白了三人並非泛泛。
「看來你的胃口不錯?三個人還填不飽你的胃。」
光頭壯漢一邊吸著飲料一邊瞪著公爵。
「這麼快就被發現了?」
公爵暗想,心裡有些意外,若是在公爵原本的地盤上,人類如果在荒涼處曝屍荒野,
十之八九在被發現之前,早就已經被野生動物給瓜分完畢,最後只能以失蹤告終。
「我們有數不清的監視系統與眼線,只要有未經允許的非人進入,
特別是囂張跋扈到敢一來就亂殺人的血族,我們絕對不會沒有作為。」
第二個不速之客,是一名滿面風霜頭髮灰白的憂愁男人。
男人雖在說話,眼神卻心不在焉的望著窗外很遠很遠的地方,
彷彿是陷入了難以自拔的回憶。
但公爵知道,憂愁男人身上的每一個細胞,其實都在虎視眈眈盯著自己。
「你知道自己惹了多大的麻煩嗎?」
看來應該是三人領頭的斯文西裝男扶扶眼鏡,以無奈的表情與姿態對著公爵發出問句。
「有多大?」公爵聳聳肩,表現出青少年特有的無所謂。
在這裡,沒有人知道他是誰,沒有人把他當成神祕的恐怖魔王,
公爵終於可以展露本性,輕鬆開心的做回自己。
「你一個初來乍到的外來者,就肆無忌憚的公然違反了狩獵公約,
外面樓底下已經圍滿了這附近的血族,說是要清理門戶。
如果你願意接受驅逐,在我們的監督下立即離開台灣,我們可以保證你的安全,
並且特別通融你時間吃完這頓飯。」
「你們?你們是什麼單位?」狼吞虎嚥的解決最後一口漢堡,公爵擦了擦手發出疑問。
「當然是公會啦!還能是什麼單位!」
光頭壯漢沒好氣的一翻白眼,看來是個脾氣比較火爆的急性子。
「公會?什麼公會?」公爵不明所以。
「裝傻啊!還能有什麼公會?當然是……」
西裝男伸手,打斷了光頭壯漢就要脫口而出的解答:「你……好像不太清楚規矩?」
「懂得到店裡吃速食卻不懂規矩,怎麼可能有這種非人?」
光頭壯漢鼻中一哼,憂愁男則是繼續自顧自的發呆沉思。
「是,我並不清楚這裡的規矩,如果有什麼冒犯之處,真的很抱歉。」
公爵一面展現想和平相處的誠意,一面搜索起三個小混混的記憶,
但是對於「公會」一詞卻一無所得。
音樂響起,是經典名曲Stand By Me。
「抱歉,我的。」西裝男笑笑,拿起手機,貼在耳際只聽不說,不到三秒就掛了電話。
「不好意思。」
西裝男對著公爵歪頭微笑:
「計劃有變,得請你跟我們走一趟了,飲料拿著喝沒問題吧?」
「好痛……唉呦……好痛!好痛!」
伊莎貝側身坐起,第一件事不是觀察傷口,而是先找回銀鞭。
對於以戰為生的鬥士而言,只要命還留著,首要必須確保的項目,
當然就是有第二生命之稱的武器。
以指甲刺破手心,伊莎貝讓鮮血在掌心匯聚,然後反轉手掌成虛握狀,
讓掌心中的鮮血一滴一滴墜落地面,接著凝心靜氣仔細冥想,
在心中默默呼喚銀鞭,同時觀察著地面鮮血的動靜。
慢慢的,鮮血不再滲入地面,而是凝聚成一顆艷紅的血珠。
血珠彷彿受到了某種力量的牽引,開始在地面上滾動起來。
伊莎貝跟隨血珠移動,在大約二十公尺之外的灌木叢中,找回了將血珠吸入末梢的銀鞭。
撿起銀鞭,伊莎貝隨即以左手反握住還插在右肩膀上的半截樹枝。
「還好,是樹枝斷掉,不是我的肩膀被整個扯掉。」
伊莎貝咬牙笑笑,突然一鼓作氣扯出樹枝,然後在劇痛下全身發抖的跪了下來。
「呼……」
蒼白著臉,滿身冷汗,伊莎貝吁出一口濁氣:「該去找小狗了。」
「我沒事。」
轉為狼型的萊肯從林間現身,不但也是一身狼狽掛彩,
還一拐一拐的以四足行走,明顯是左後腿受了傷害。
「腿都瘸了還說沒事?」伊莎貝皺眉,咬牙起身走向萊肯。
「只是稍微扭傷而已,骨頭沒事。就算繼續行走,
照樣不用多久就能復原。倒是妳怎麼樣?」
萊肯抬頭,望向伊莎貝的肩膀。
「皮肉傷,不礙事,不過會損失太多血液,需要盡快補充。」
伊莎貝冷靜客觀的替自己分析傷勢,並且努力壓抑因疼痛而過於急促的呼吸。
「我發現了一點事情。」萊肯點點頭,算是明白了伊莎貝的狀況。
「說來聽聽。」伊莎貝左手按著右肩,用力壓住傷口以助止血。
雖然血族的體質強壯,傷口癒合迅速,但是這樣大面積又貫穿軀體的嚴重傷害,
也並不是放著不管就能自行止血。
「妳沒發現什麼奇怪的地方嗎?」萊肯以詰問代替回答。
「讓我想想……嗯……除了我們還沒找到公爵,又被困在黑森林裡,
然後兩個人都滿身是傷兼前途未卜之外,應該是沒有什麼奇怪的地方了。」
伊莎貝對著萊肯翻了個白眼。
「好啦,我直說就是,不用這麼酸吧?女人真是……」
「真是怎樣?」伊莎貝提高了語調。
「沒怎樣。」萊肯不屑的甩了甩尾巴。
雖然兩人邊走邊鬥嘴,但伊莎貝仍然刻意放慢了腳步,
以配合萊肯受到腳傷拖延的行走速度,萊肯也一直觀察著伊莎貝的傷勢與失血狀態,
並且隨時注意一旁有沒有小動物可當成營養來源。
「我們兩個被大蛇含到嘴裡又吐出來,可是身上卻很乾淨,
一點也沒有蛇的口水,妳知道這代表了什麼嗎?」
「代表這條蛇嘴巴很乾?」
這次換成萊肯忍不住對著伊莎貝翻起白眼:
「代表這條蛇大有問題!妳仔細想想,這條蛇大到不像話,
為什麼突襲我們的時候可以無聲無息,被我們打跑的時候卻是飛沙走石?
就算是因為逃跑比較匆忙,也不應該落差這麼大吧?
還有一點,從我們進入黑森林直到現在,完全沒發現任何其他動物,就連昆蟲都沒有,
整個森林靜到不可思議,這根本不是真正的森林應該有的樣子。
妳想想,大到這麼誇張的一條蛇,每天的食物需求量一定很大,
如果森林裡都沒有其他動物,那麼牠要吃什麼維生?這條蛇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是沒錯,可是銀鞭接觸到牠鮮血的時候,傳回來的確實是真真切切的生命能量啊。
如果牠是由魔法所構成的幻覺或招換獸,這點就說不通了。」
聽懂問題所在的伊莎貝提出了矛盾點。
「唔……」
聽到癥結的萊肯則是鎖眉沉吟,努力思考,試圖從有限的線索中整理出頭緒來。
「不用想了,你們遇到的,是魔女所創造出來的擬似生物,
是由魔法將生命灌注到人造培養的軀體裡面,空有本能,但不老不死也不飲不食,
平時蟄伏於地底沉眠,只應召喚或觸發而清醒。在黑森林的領土底下,
還潛藏著無數類似的存在。」
「誰!」
萊肯獰齒喝問,伊莎貝也取出薔薇銀鞭在手,但週遭卻沒有其他的生物在場。
「你們已經看到我,卻又看不到我。」
如同中年婦女一般溫柔和緩的音調緩緩擴散,從四面八方像潮水般包圍了兩人。
無所不在,但並非緊迫盯人,強大難測,卻明顯毫無惡意。
「我就是黑森林。」中年婦女的音調彷彿正在輕笑。
===================================作者碎碎念==============================
這次要順便回答幾個問題
(因為不知道發問者是story還是marvel的讀者 所以就乾脆兩邊都回答了)
首先是最尷尬的一題
問:公爵會斷頭嗎?
答:真的不會啦!雖然之前進度停擺很久,可是這次絕對會把第一部寫完喔。
目前的存稿已經到轉折點了,所以放心吧。
問:是每天都會發文嗎?
答:不一定耶!我目前是盡量以每日一回的進度發文,但最低會保持在兩日一回,
除非有特殊狀況,不然每週三回以上的進度是沒有問題的。
問:可以發多一點或快一點嗎?
答:發文速度的問題同上。至於每篇的字數嘛,我想目前的分量應該已經算很有誠意了,
我不會刻意為了要製造緊張感,就每篇都斷在很機車的地方等敲碗,每一回的輸出,
至少都會是一段完整的小內容,我想這一點應該不難看出。所以目前不會調整字數。
就請讓我按照我自己的步調發文吧。
備註:我不是個很會經營讀者關係的作者,我不會特意去回每一則推文,
不會在螢幕前跟讀者像朋友一般閒話家常,因為在我的觀念裡,
會比較希望把時間拿來多寫幾個字還比較實際,畢竟我能給讀者的也只有故事。
但是這並不代表我沒在看讀者的意見,相對的,我還非常重視讀者回饋的訊息,
也希望能收到多一點意見。推文數向來就不是我要的重點,但每一筆回饋訊息,
都是我很珍惜的指標,讓我知道該修正的方向。箭頭就夠,噓文也行,
哪怕只是簡短的「好看」或「難看」,哪怕只是單純的「喜歡」或「不喜歡」,
對我來說都具有參考意義。當然啦,如果能說出感想或原因那是更好。
我明白人氣的重要性 也感謝善意提醒我的讀者 但我始終很認同三傻的名言
追求卓越 不要追求成功 當然 我也知道幾個方法有助於提高人氣
光是目標市場的選擇就大有學問 迎合市場需求的方法也並不難
但我真正想要的「人氣」 是因為喜歡我的故事 而自然願意花時間閱讀的讀者
並不是我刻意運用手段去營造或追求而來的結果
或許主動擁抱市場會比較輕鬆 但我寧願花更多的力氣 努力去讓市場回頭擁抱我
至少 我可以寫自己喜歡的東西 至少 我不會因為自己寫的東西而感到汗顏
我覺得寫故事就像栽培孩子 當大家都在逼自己的孩子去讀熱門科系的時候
我寧願讓我耗費心血養育出來的孩子自由發揮 然後相信他們有一天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