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來信檢舉
#1GIRy17C (marvel) 中
sylviashue違反板規2.5
噓 sylviashue:這太瞎了吧,為啥要假裝是經驗? 09/09 14:17
2.5 懷疑真實性之推噓文
禁止懷疑經驗文真實性之推噓文!
視同引戰水桶一個月
如對經驗文的真實性有疑惑,請直接私信與原po溝通
除非原po三日未理你,且文章確定唬爛者請來信板主
以上兩位水桶一個月處分
以上公告。
作者:
zipi (老人+)
2012-09-09 15:17:00文章要怎麼確定虎爛?版規2.5在的話 似乎版上虎爛文會蔓延開來
作者: saeea (酹) 2012-09-09 15:27:00
似乎桶的有點太重 f版友人家只是說他不想相信 沒說他質疑阿
作者: saeea (酹) 2012-09-09 15:32:00
XD 推文不小心犯規就視同引戰桶1個月 有點過頭啦
所以marvel比sex更歡迎唬爛文耶.......
我是覺得判的跟引戰一樣重有道理,因為通常下面就會開始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2-09-09 15:38:00射
作者:
Seirra (ゆこ )
2012-09-09 15:41:00到底是有什麼好吵的...
作者: vimiq (vimiq) 2012-09-09 15:47:00
很奇怪的衡量標準
作者:
pilione (不來也不去)
2012-09-09 16:08:00foxclimber沒必要桶吧,他蠻理性的啊@@
作者:
pilione (不來也不去)
2012-09-09 16:09:00不管怎樣還是推推,版主處理版務辛苦了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09 17:00:00
樓上真愛引戰,先前XIMIX那篇也是你連噓假正義、偽善者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09 17:01:00
依規定給板主判斷就好了,問這種不會有標準答案的問題做啥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09 17:07:00
從先前你的護航推文也知道你的性格,知道解釋再多也沒用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09 17:08:00
但你去質疑質疑者的心態又有何兩樣,簡單點,依板規就好
作者:
ckchi (飄)
2012-09-09 17:11:00... 再吵下去會不會這篇也S?
抱歉更正:是犯規者的言論自由無限上綱 守秩序的反而該罵
而全版只有版主可以判斷是否為唬爛....我想問版主是要怎麼判斷,線上擲杯問東港七王爺之類的嗎?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09 17:51:00如果有疑問請被桶原po逕行申訴 來這吵是想得到什麼結果?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9 17:52:00就算真的有虎爛文又怎樣,這種事情本來就沒辦法證實,你來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09 17:52:00#11Phto_B (PttLaw)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9 17:53:00虎爛文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相信,有人逼你相信嗎?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09 17:53:00四.管理者認為建議有理由者,將採納。認為無理由者,不另行回覆。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9 17:54:00我為什麼要為他下定義?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09 17:54:00再推文底下吵半天 到底是"建議權"還是想左右板煮的心證和判決?
沒人要你下定義,經驗已經有定義了,我是問你知不知道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09 17:55:00所以呢?你是想主導板主判決嗎?你是誰?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9 17:56:00你不用用這麼極端的例子想要轉移焦點
隨便舉個例子你就反駁不了,只好說人轉移焦點,哪來轉移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9 17:57:00因為我根本不需要反駁,你要不要相信是你家的事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09 17:57:00有問題請原作者提出啦 不然看板提出建議權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9 17:58:00捅了才在那邊該 說難聽一點 自找的!
所以你相信小叮噹顯靈的經驗文嗎XDDD 回答我這個就好
大NANA好像在跟空氣說話 還是說來到飄版要跟XX說話XD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9 17:59:00請問你是檢察官還是法官阿?不回答你的話就叫逃避喔 呵呵傳票先拿來我看看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09 18:00:00沒辦法呀 我都提出最實際的辦法了 他們還要吵(無奈貌)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9 18:01:00好啦 言盡於此 聽不懂的就是聽不懂 不想再花時間在某人上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09 18:02:00無聊 被桶原作者有疑慮或不符經板主溝通後逕行申訴就好啦
作者:
iamrtp (:P)
2012-09-09 18:02:00個人支持XIMIX!該文並無不妥!很不希望十三神將重回本版!
sham都說自己被耶穌託夢要大家匯錢給他了還有什麼好講的
作者:
iamrtp (:P)
2012-09-09 18:06:00沒 只是發現昨天他的水桶文被鎖了,才來這邊,推回來= =
我懂,以前版上一堆守護神十三神將有的沒的,現在大概還是有一堆人堅信不已吧
人家堅信也是他們的自由 你不信是你家的事不要破壞本板和諧氣氛 製造筆戰動亂 還自以為正義使者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09 18:08:00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 但這無關板務
作者: saeea (酹) 2012-09-09 18:09:00
0.0.....這篇文公告還是先鎖起來好沒想到變成亂戰的戰場了 太囧了
作者:
Seirra (ゆこ )
2012-09-09 18:31:00吵不膩喔 吵贏是能得到什麼喔
作者:
Seirra (ゆこ )
2012-09-09 18:32:00板主真雖 處理事情還要一直忍受來亂的
作者:
Seirra (ゆこ )
2012-09-09 18:41:00來飄板不就是要看些特別的經驗嗎,怎有人一直要來亂
作者:
zzxxzz (射☆惹ㄦ!!!!!!)
2012-09-09 18:52:00電視看太多 還孫悟空咧 SOD都是真的 科科
作者:
Mitch (CowaBunGA)
2012-09-09 18:55:00是不是「封神演義」掛「經驗」,就變成親身體驗了?
作者:
Mitch (CowaBunGA)
2012-09-09 18:56:00創作、故事、經驗,本來就該有界定,不然為何要分呢?
作者:
cdrgv (Jase)
2012-09-09 19:18:00我還是覺得 版友也不是笨蛋 大家看板 也會自己去斟酌要相信
作者:
cdrgv (Jase)
2012-09-09 19:20:00或不相信 經驗和創作 當然有很大的差別...
作者:
cdrgv (Jase)
2012-09-09 19:21:00那相信就相信 不相信就不相信 也沒有必要吵成這樣吧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12:00
唉 小叮噹的例子超不妥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13:00
簡單的說 就是有一批人完全不相信有人有超能力 有人相信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15:00
其他經驗文根本沒甚麼問題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19:00
想寫唬爛文的以後就不要寫附身和超能力 就不會被質疑了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20:00
但是唬爛文的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22:00
marvel是"不可思議版" 一群人在這邊破解是怎樣...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27:00
把"不可思議的經驗" 透過"常識" 越辯越明 說不通阿...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32:00
假如真的有人有超能力 來分享 請問怎麼辨別不是虎爛
「批評是不需要天份、不需要腦袋,也不需要人格的。 」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44:00
到底是怕有人被騙 還是看人家推文太多?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46:00
怕有人被騙 那就規定文首寫個真偽自行斟酌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47:00
假如有人是看推文太多 推文中有幾個是好奇有幾個是信徒?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48:00
這個作者只寫過三篇文章=一件事 跟十三神將的程度能比嗎
看看他從以前到現在搞走多少作者了?這個板多久沒有"爆"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50:00
完全不相信 的 這種態度 其實也不能算科學態度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52:00
版規可以修改 1.3.7 & 2.5可以具體建議版主你想怎麼改不相信文章的人可以向版主檢舉原PO虎爛
他大概看到別人被推爆就心理不平衡吧(為什麼我只有一個)
我討厭看過有人超越我 打壓他 質疑他 羞辱他 趕走他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57:00
有人擔心十三神將 我擔心會使分享經驗的人卻步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0:59:00
最後這個版只剩下一堆 創作文 marvel真的不只是鬼故事版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1:00:00
有些人想到自己"理性懷疑"的權利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1:01:00
其他人想看經驗文的權利在哪裡?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1:02:00
妨礙他人權利的自由才是自由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1:06:00
不妨礙他人權利的自由才是自由
作者:
ak6aq6 (小報)
2012-09-09 21:08:00坦白說..有些時候那些人「理性」跟「常識」也站不太住腳...
作者:
ak6aq6 (小報)
2012-09-09 21:10:00真要說起來,那些人比較像學識不夠淵博卻自比為中禪寺秋彥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1:10:00
從2004到現在 我真的很喜歡這個版我很希望每個marvel版友都能夠在這裡看到想看的
作者:
ak6aq6 (小報)
2012-09-09 21:11:00的小腳色吧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1:13:00
我也有看別的版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1:15:00
也有的版不准按2 也有版動輒XX 不亦樂乎但願marvel版能找到一個平衡點...版主辛苦了
但不允許合理懷疑的話,很容易變成網路造神,以經驗分享來看,也很多較為平實的作者會為了吸引讀者,而將內容過
像這次判的兩位,第二位就是質疑的太粗魯,但第一位版主也認可有再議的空間。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1:40:00
我真的很想念所有人和和氣氣的marvel版...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1:41:00
我不會否定理性懷疑的權利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1:42:00
可是如果理性懷疑的人 一下酸一下噓 措詞不客氣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1:43:00
兩邊的權利都不該無限上綱
所以該執法的應該是措辭不客氣、刻意引戰才對,而非檢驗
又見反方慣用伎倆,難道是所有的經驗文都被懷疑是假的嗎
現在是只有太扯的才會被懷疑唬爛,然後就會有人跳出來說有一批人不相信所有的非科學經驗小叮噹的例子棒透了,你覺得不好代表你沒搞懂情況
現階段這版無限上綱的可是「我說是經驗文就是經驗文」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17:00
動漫人物怎麼跟已經有廟的相比?請問"扯"定義為何? 我訴求一個客觀而可放做一制標準的定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19:00
義 我也希望經驗文沒有虎爛 可是目前辨別的方式非常主觀 我希望質疑的人可以分享一個客觀又統一的辨別方式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20:00
進而改善版規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22:00
我看過了 客觀點在哪裡?
你問客觀點在哪,我問你知道孫悟空是空想創造的人物嗎
我問你你有沒看到被質疑的大都不是某人跟濟公哥兩好很熟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26:00
...這麼說吧 我覺得版上提的很多神都不是真的
如果這些點都沒辦法讓你產生一個問號,那你憑什麼否定小
叮噹顯靈? 而且目前版規是,就算有人經驗文寫小叮噹顯靈,你也不能質疑一句「唬爛的吧?」 不然就水桶了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28:00
裡面的人反應很奇怪 這個部份我承認很奇怪 可是在明知無法驗證之下 推斷是假 不客觀阿
是真是假 感覺的出來吧...鬼打牆 夢到家人那種的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32:00
sha 我現在不講這篇文章 我要講的是一個現象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33:00
請問有疑點的經驗文能否放經驗呢?我不相信一邊文章 與我支不支持噓/質疑經驗文是兩件事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35:00
為什麼有些經驗文可以質疑有些不需要質疑
如果要探討現象,那你必須先觀察現象,你不妨先搜尋經驗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36:00
我對質疑的人反感是因為他們的語氣措辭按噓 讓我反感
二字,有沒有發現會被一堆人懷疑唬爛的經驗文在比例上是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39:00
我在某篇回文也說了 質疑的人大多針對有超能力的人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40:00
我不懂你說比例少的用意是甚麼 你只大家不常噓/質疑嗎?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41:00
更正 含有超能力的文章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43:00
下面那篇文章我只覺得可悲 舉極端的例子挑戰版規
circlesun:在明知無法驗證之下 推斷是假 不客觀阿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44:00
瓜田李下 你想玩文字遊戲我不奉陪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45:00
您甚麼時候要回應我改善經驗文真偽的部分呢?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46:00
甚麼叫我裝中立 我一直重申我的立場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47:00
我不喜歡有人用噓/質疑的方式對待經驗文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48:00
所有經驗文不見得會被質疑 可是如果有經驗文分享者卻步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50:00
也許您不在意那些可能不想分享的人我推測有人會在意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51:00
阿你是沒有看到我推箭頭喔
看看你剛剛自己才說了什麼circlesun:我不會否定理性懷疑的權利circlesun:兩邊的權利都不該無限上綱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09 22:52:00自制一下 吵來吵去沒什麼結果 別浪費時間
下面的例子實在很棒,按現在的版規,即便是下面的經驗文你也不能質疑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53:00
甚麼叫做不用改善 現在是質疑經驗文的會被桶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54:00
您支持去質疑唬爛的經驗文 同時您又覺得版規不需改善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9 22:56:00c大,何必浪費時間...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09 22:56:00
我擔憂質疑的風氣和反感質疑者的措辭 我說了不准質疑嗎?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9 22:57:00你跟一個不講理的講理,不累嗎
如果你覺得可以質疑,那你可以加入贊同修改版規的行列
質疑當然可以 不過語態上就很令人討厭,也沒人逼著你看
什麼叫質疑當然可以,現在的版規是就算你講的再婉轉,只要被認定你在質疑,就是水桶,跟你的語氣一點關係都沒有
都是大人,信不信心中都有一把尺,那種質疑語態就不能好
跟你覺得不覺得一點關係都沒有,版規就是這樣規定的=> 禁止懷疑經驗文真實性之推噓文!
作者:
ckchi (飄)
2012-09-09 23:05:00是說 我能不能私心建議一個之前曾被提出的方式
作者:
ckchi (飄)
2012-09-09 23:06:00如circlesun板友所說 目前被質疑的多為能力者
作者:
ckchi (飄)
2012-09-09 23:07:00(我記得好像曾有段時間是禁能力者的經驗文? 還是我記錯了?)
對板規有意義應該透過程序修改法條,那才有改變的空間
作者:
ckchi (飄)
2012-09-09 23:12:00我知道 但如果可以 我希望在送給板主前先問看看可不可行
作者:
ilooku (眼花撩亂)
2012-09-09 23:12:00我只想問,為何在X大被用這條捅之前,你們沒半個人出來說句
我知道樓上很努力想把所有認為版規有問題的人都打成某X
作者:
ilooku (眼花撩亂)
2012-09-09 23:13:00話?揪竟~是為了法條不合理,還是為了人而不平呢?
作者:
ckchi (飄)
2012-09-09 23:14:00我認真的回你 在這次事件前 因1.3.7被罰的文 X2名符其實
很多人發現版規有很多不合理之處,換任何一個人被水桶都是一樣的結果,你在那邊企圖貼標籤一點意義也沒有
作者:
ckchi (飄)
2012-09-09 23:15:001.3.7的問題我有寫信給板主了
作者:
ckchi (飄)
2012-09-09 23:19:00忽然想到 這篇應該不能討論X2?
作者:
ilooku (眼花撩亂)
2012-09-09 23:19:00抱歉!你說我要把你打成親衛隊,我不認同你這樣的評論,我無
X2那件事跟現在有問題的版規其實是有關連的,因為那篇X2
之所以會出現,就是因為明目張膽的質疑某篇爆文,然後被幾個人狂噓
作者:
Seirra (ゆこ )
2012-09-09 23:26:00???是都不用睡覺嗎在這邊炒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9 23:30:00我笑了,麻煩自己回去再看清楚他到底是為什麼會被連噓版上文章都留著居然可以睜眼說瞎話
作者:
spiritia (妳來世一定會過很好!)
2012-09-10 05:57:00太久沒進來,竟然多這條....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經區服貿貨貿)
2012-09-10 08:50:00質疑是否是唬爛文,應該要放寬才對,不然噓要什麼時候用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2-09-10 11:54:00當然是噓質疑飄文的時候用啦 ( ′_ >`)只准我噓你質疑,不准你噓我唬爛
為什麼不能質疑= =? 以後一堆唬爛或神棍文當經驗有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