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板規
3.3 板規補充與修訂
˙此板規若有無法涵蓋之模糊地帶,板主有權實施臨時板規及判決來因應現實情況
˙板主有解釋大眾對此板規疑慮之權利與義務
再依據PTT站規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近期Marvel板因為經驗及創作標題鬧得沸沸揚揚
此標題在以往就一直有所爭議,而日後將修改其規定
近期的文章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1 13:15:00"行嘲諷之實" 有想過為什麼會被嘲諷嗎?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2-09-11 13:16:00
毛骨悚然 真不愧是飄版
作者: papa0987 (趴趴零九八七) 2012-09-11 13:20:00
毛骨悚然悟空經驗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2-09-11 13:23:00版主公開質疑我經驗的真實性而且還發公告而不是在推文中是否該自桶30天以昭公信
appoo,版規是說不能在推噓文質疑,所以公告質疑OK XD
但不先解釋問題版規就發這種公告,等同宣告由你看完信不
作者:
zipi (老人+)
2012-09-11 13:27:00誠心覺得那二條版規 還是修一修吧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2-09-11 13:27:00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我懂了所以請教版主一個版規的疑問
但前面討論的那麼多,我不相信板主還搞不清問題點在哪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2-09-11 13:28:00之後要質疑是以回文的方式而不是用推文的方式嗎?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2-09-11 13:29:00有些事情摸著自己的良心就知道了
作者:
Mitch (CowaBunGA)
2012-09-11 13:29:00嘲諷文來自瞎掰經驗文。若安份作為創作文,什麼事都沒有!
我昨天夢到有很神奇的人物顯靈開示,但現在不敢po了,因
板主有解釋大眾對此板規疑慮之權利與義務前面有不少人針對板務提出問題跟建議了
作者:
Mitch (CowaBunGA)
2012-09-11 13:42:00初始瞎掰文,版主為何視而不見?神仙呼來喚去,難道是神打?現代義和團嗎?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3:45:00
吃飽太閒愛鬧的人好多...還我清新飄版~
質疑也該有個限度 過去因為質疑人窮追猛打 使得一些正常
其實你們發這種文之前,有先寫信跟版主溝通這件事過嗎?
當然有些就算了 後期自己作者也承認是創作 還不爽嗆人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1 13:50:00為什麼有些正常寫手不會被質疑 大家可以反觀一下 (反觀正夯)
不要蒙著眼睛說話,會被質疑的比例很低,而被質疑的往往是文內太多詭異矛盾不合理之處
是作者有沒有被質疑的肚量吧公堂之上可不可以假設一下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印象 舉個過去的經驗文寫手 softish大
上面已經不少人是用板務分類提供疑慮跟建議了,版主有義
我想經驗如果是剛發生就PO文 那可能交代的清楚如果是許多年之後 才分享的 那怎嚜可能交代的好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3:56:00
山青那篇好像也是...最後他刪文了..還有很多 沒特地記名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1 13:56:00文筆潤飾得太好 會讓經驗文被誤以為是創作文? (完全不解)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11 13:56:00這是板主心證空間 有疑慮者一級申訴後逕行二級申訴
要先提作者有沒有被質疑的肚量 先看自己如果因為一直被
作者:
ochyi (Hornchyi)
2012-09-11 13:57:00把發文標頭擴大,把[經驗]再拆開成為兩個項目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11 13:58:00此篇公告不溯及既往 噓文的再悲憤什麼
作者:
ochyi (Hornchyi)
2012-09-11 13:58:00另一個就讓一些更異於現世的發表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11 13:59:00一方面要板主處理 一方面要限縮裁決空間 這什麼心態
作者:
Manaku (manakU)
2012-09-11 14:00:00只想說一句話 "只許板主心證,不容板眾質疑"
對,是爆的那篇Bignana你也沒搞清楚,有沒有溯及既往根本不重要,而是那兩條版規到底有沒有要解釋跟處理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11 14:01:00板務建議一直以來都是ptt法務部的見解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11 14:02:00何來"只許板主心證 不容板友質疑"?你要不要去看我當初發的板務文規矩是人定的 不是十全十美 鑽牛角尖現在的板規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11 14:03:00與其這樣不如換個方式提出一個解決之道推文裡嚷嚷的"板主"怎樣怎樣 他也只是盡板主義務規範而已
作者:
ochyi (Hornchyi)
2012-09-11 14:04:00再不然,乾脆去別的版好了
˙板主有解釋大眾對此板規疑慮之權利與義務 <=這條是?
作者:
sheagia (是唸雪茄 不是甚麼SHE)
2012-09-11 14:04:00這篇公告根本就針對錯地方了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11 14:04:00#1348aPLp (SYSOP)
作者:
ochyi (Hornchyi)
2012-09-11 14:05:00豪洨你還不是看完了 = ="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11 14:06:00#11Phto_B (PttLaw)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1 14:07:00
禁止回文悟空系列能夠理解,畢竟目的明確,再回也沒新把戲
作者:
ochyi (Hornchyi)
2012-09-11 14:07:00印象最深刻的還是之前的黑令旗,一長串文,每篇也頗具篇幅
作者:
ochyi (Hornchyi)
2012-09-11 14:08:00後面還是有噓文說豪洨... lol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1 14:08:00
jweggcat、appoo的悟空文,跟以前zipo住宿系列,未必有別只要調整部分誇飾用語,誰也說不準是否具嘲諷意圖若板主硬要自由心證認定,邏輯上即等同率先指謫經驗文唬爛這問題可大著囉...況且,心裡有嘲諷,眼見處處是嘲諷啊其實只要換個口氣,公告不許回文悟空,並盡快處理板規建議本篇公告很多爭執就可以省下來了...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4:09:00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意見...選版主出來不就是讓他裁定嗎..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1 14:10:00推toro
作者:
iGao (Olala)
2012-09-11 14:14:00有些推文用酸的也很令人喪氣啊
作者:
iGao (Olala)
2012-09-11 14:15:00→大概從蟲蟻大奔逃那篇開始就該改創作了←像是這句
作者:
ccccp (西批準備結婚)
2012-09-11 14:16:00自。由,心。證。魂
作者:
Manaku (manakU)
2012-09-11 14:22:00t版友已經說完我想說的話了 就不解釋之前推的那句話的意義
作者:
Manaku (manakU)
2012-09-11 14:24:00除了這一點爭議外 制止版面混亂 承諾日後修改版規推一下板主好了
作者:
SanJoc (the golden age)
2012-09-11 14:36:00壓力測試
先按原版規處理那篇底下不信的人..一套版規兩套標準
親近你的人檢舉隨隨便便就水桶,跟你相反意見檢舉就說漏洞
作者:
ccccp (西批準備結婚)
2012-09-11 14:41:00阿我好想看找死遊戲喔希望不要斷尾
作者:
tongzhou (路過的小牛)
2012-09-11 14:42:00最近來亂的人很多 推一下板主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2-09-11 14:42:00大聖爺那個作者為何要自刪阿?
作者:
SanJoc (the golden age)
2012-09-11 14:43:00因為大聖諭知天機不可洩
作者:
ccccp (西批準備結婚)
2012-09-11 14:43:00只能說某ID 哈哈哈 不也是鬧版發廢文起家 有頭銜就...
作者:
tongzhou (路過的小牛)
2012-09-11 14:45:00最近經驗文比較多了說,之前一堆創作,都不想看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1 14:46:00"板主有解釋大眾對此板規疑慮之權利與義務" 可我沒看到解釋
我只對七兩三感冒而已,PTT有言論自由沒錯,但自由是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1 14:48:00請板主解釋大眾對 2.5 之疑慮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4:57:00
其實責任(2)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就可以解釋了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4:58:00
不希望亂酸亂質疑的推文出現在經驗文底下影響熱情作者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4:59:00
至於那些太誇張的經驗文..版主自然會處理..像這篇公告
作者: Huang11 (放空中...) 2012-09-11 15:01:00
不知道另一位板主blueskydoor的意見是如何?
作者: dogdog1227 (輕掬) 2012-09-11 15:08:00
好像也沒解釋到板友們對板規提出的質疑 整篇有點避重就輕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1 15:11:00
噓FIREicer,意見不同就是暴民、刁民?別用這種眼光看世界
作者:
kugga (ン・ダグバ・ゼバ)
2012-09-11 15:19:00板主失格。你這樣惡搞 最好事先跟組務喬好確定他挺你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1 15:22:00請版主先處理質疑孫悟空系列經驗文的人再說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5:24:00
很明顯有些人是唯恐天下不亂啊..marvel版原本人沒這麼多
作者:
Mitch (CowaBunGA)
2012-09-11 15:25:00鬼月當然比較多啊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5:27:00
不能質疑經驗文很痛苦?不愛看跳過就好..誇張的也是少數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5:28:00
一值揪著2.5真的不知道想幹麻...~ ~
作者:
kugga (ン・ダグバ・ゼバ)
2012-09-11 15:28:00現在起發表意見要先附上該板發文履歷或兩位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1 15:29:00這真是個好問題 沒看過怎知道愛不愛看 又要怎麼事先跳過 = =
那你憑什麼質疑悟空經驗文是假的是鬧版? 這麼明顯的雙
作者:
kugga (ン・ダグバ・ゼバ)
2012-09-11 15:30:00以上保人證明核發良民證才可了嗎 哈 還好我有篇m文
作者:
Mitch (CowaBunGA)
2012-09-11 15:30:00沒看不知道扯,看了部分才知浪費時間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5:32:00
難看或扯的經驗文自然不會有人推...甚至也會被噓啊
作者:
Mitch (CowaBunGA)
2012-09-11 15:32:00質疑噓就水桶了
作者:
kugga (ン・ダグバ・ゼバ)
2012-09-11 15:32:00借鹽囉 我家鹽不夠 借鹽喔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1 15:32:00= = 難看或扯不代表他是在唬爛 沒看過也不會有人噓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5:33:00
噓跟質疑是兩回事...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1 15:33:00Artemis09你這種"不爽看不會跳過喔"的鄉民式論點 是很有漏洞的
作者:
Mitch (CowaBunGA)
2012-09-11 15:33:00大聖文不是被推爆了嗎?
作者:
Mitch (CowaBunGA)
2012-09-11 15:34:00一下濟公,一下大聖的,南天門換天蓬來守了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5:34:00
我只是不知道為啥要糾結這個..不要把別版的風氣帶來這
你信的就是好經驗文,你不信的就是鬧版悟空文也被推爆了耶,你也覺得那是"好經驗文"嗎?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5:36:00
我覺得好不好,不需要你來認同
明明一堆人覺得唬爛,卻因為版規封鎖言論而假裝信,是非常可笑的一個狀態耶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1 15:36:00A 你看鬼版多久? 你說的鬼版風氣是啥?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5:38:00
奇怪...經驗文我要信或不信,叫雙重標準?要跟你一樣才行?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1 15:38:00我用A的邏輯回應A "不爽質疑推文 你不會不要看嗎?"
作者: air0616 (timeless) 2012-09-11 15:38:00
請濟公卻來大聖爺就算了 結局大聖爺還揪酒局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5:39:00
版主要判定是虎爛還是真經驗也是他的權力..不滿可以上訴
作者:
Mitch (CowaBunGA)
2012-09-11 15:39:00瞎掰文就是不可取,會質疑才是正常反應
作者: air0616 (timeless) 2012-09-11 15:40:00
這種經驗文不給質疑 玄奘法師都要哭了
當然是雙重標準啊,你信的就是推爆好經驗文不可質疑你不信的經驗文就算推爆了你也說是鬧版鬧版?那篇悟空文完全把汝不可質疑所用的所有理由都打了
超大聲的巴掌,把你們的雙重標準判斷方式顯露的一覽無遺
作者: air0616 (timeless) 2012-09-11 15:45:00
要看的是經驗結果內容物比創作還扯 分明是腦補 誰不會氣?
說真的...如果不滿意版主的處理方式,那乾脆發起活動罷免板主好了
作者: mslucia (蜜絲路西亞) 2012-09-11 15:50:00
連板主都這麼説那就只好噓了
作者:
b9307025 (特命係長摩野仁)
2012-09-11 15:52:00看了一下那條板規真的蠻扯的 為了避免引戰所制定的話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5:54:00
創作也好經驗也好..那都是作者花時間的心血..尊重在網路真難...
大家會質疑的是,明明是創作,卻打經驗,但又不能質疑這事
作者:
saiyou (墨鏡)
2012-09-11 15:55:00其實私心覺得用經驗標題發創作文就已經很不尊重讀者了...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1 15:55:00Artemis09 你尊重過"看到孫悟空顯靈"這篇文嗎? 還真大言不慚
作者:
b9307025 (特命係長摩野仁)
2012-09-11 15:55:00尊重當然是尊重 但是在尊重之餘 為何不能有質疑的意見?
作者: air0616 (timeless) 2012-09-11 15:55:00
總有天會出現 [經驗]大聖爺叫我想想八戒死前三天說過的話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1 15:56:00我也不懂得為什麼質疑叫不尊重 這是什麼詭異的想法和觀點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5:57:00
那篇寫文的用意...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吧...跟一般的文不同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2-09-11 15:57:00幸好我2010年有在marvel版發過文差點被當成別版的刁民惹 QQ
作者:
b9307025 (特命係長摩野仁)
2012-09-11 15:58:00你尊重一個人但是你不見得會完全相信他 這樣說清楚嬤
套用你們汝不可質疑的護航言論,你有"證據"證明他唬爛?
你覺得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大聖文唬爛,其他的明眼人就不能看出來某些經驗文唬爛? 雙重標準之如是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5:59:00
當然有些文看了也不信啊,可是我不會在推文裡去傷害他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1 15:59:00Artemis09 為何你不能尊重非你理解中正常之事呢?
作者:
b9307025 (特命係長摩野仁)
2012-09-11 15:59:00傷害的標準是你來訂定? 怎樣才叫傷害 質疑叫傷害嬤 = =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6:00:00
質疑就是一種傷害啊...不然之前怎麼那多作者出走刪文
作者:
b9307025 (特命係長摩野仁)
2012-09-11 16:00:00我的質疑被質疑了 真的很受傷 QQ
噓 Artemis09:版規有禁止不能說別人鬧版嗎?我翻翻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1 16:00:00"除了本人之外真假誰也不知" 你憑什麼噓jweggcat ?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2-09-11 16:01:00我覺得大家在這邊討論的那麼熱烈也沒啥用啦等等版主出來說大家不要在吵惹~~ 破壞和諧唷
作者: air0616 (timeless) 2012-09-11 16:01:00
怕被嘘的朋友去玩fb就好 那裡是個只有讚沒有爛的美好世界
作者:
ccccp (西批準備結婚)
2012-09-11 16:01:00麻瓜不能給意見喔 不然要把我夢到我爺爺外婆也搬出來嗎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16:02:00
是真的沒啥用...浪費生命啊...來去做別的事情~ ~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1 16:02:00質疑 != 傷害,重點是語氣跟用詞....
作者:
ccccp (西批準備結婚)
2012-09-11 16:04:00在FB擠個奶說今天天氣好好就有很多讚 適合脆弱的不給噓人
作者: air0616 (timeless) 2012-09-11 16:06:00
還是補推 版主辛苦了 管版是個大學問 加油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1 16:07:00嗯 也只能說版主請繼續加油了 這麼大的爭議需要好好解決
作者: air0616 (timeless) 2012-09-11 16:09:00
有質疑才能進步 我們能質疑13神醬為何不能質疑討酒大聖爺?
我也不確定有沒有,因為當初13神將跟無以數計守護神大隊讓我停看這個版很久,思考這到底是驚奇版還是唬爛版
作者:
kugga (ン・ダグバ・ゼバ)
2012-09-11 16:22:00喜歡你溫暖的經驗 洋溢著滿滿的真實 : )
作者: air0616 (timeless) 2012-09-11 16:23:00
當初來這版看到一堆我的守護怎麼那麼萌的假經驗真腐文
作者: air0616 (timeless) 2012-09-11 16:24:00
我也立刻左轉了
作者: bigpink (大粉紅粉大) 2012-09-11 16:24:00
推回來~
作者:
spiritia (妳來世一定會過很好!)
2012-09-11 16:35:00這樣定版規怎麼都不需要大家投票決定!?又變一言堂?
作者:
spiritia (妳來世一定會過很好!)
2012-09-11 16:37:00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不是主導好嗎!
作者:
saijuk (sai)
2012-09-11 16:55:00這篇如果噓到X2 會不會認定引戰 水桶一個月?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2-09-11 16:56:00給樓上 @˙凡公告性質之外的文章被噓至X2者予以刪除,水桶一週;
作者:
saijuk (sai)
2012-09-11 17:02:00原來我漏看了 感謝樓上解說 補噓板主
作者:
kuku321 (halipapon)
2012-09-11 17:26:00吾皇萬歲
作者:
GOTO0204 (去0204)
2012-09-11 17:33:00推板主辛苦了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2-09-11 17:34:00
啊版標變了 既然有空改版標 版主能否回應更改版規的訴求?
有空改版標前能不能先解釋一下版眾對問題版規的疑慮?
作者:
kuku321 (halipapon)
2012-09-11 17:35:00版標怎麼不改成版主自律?
作者:
b9307025 (特命係長摩野仁)
2012-09-11 17:36:00缺乏點邏輯 訂定出打臉的規則 這個比較有趣 XD
作者:
ccccp (西批準備結婚)
2012-09-11 17:49:00希望版主不要裝死
作者:
ochyi (Hornchyi)
2012-09-11 17:51:0013神將事件shamanlin版友的態度是正確的
作者:
ochyi (Hornchyi)
2012-09-11 17:52:00畢竟人家用[經驗],又沒辦法抓原po來測謊,只能自己理智判斷好,那問題來了,假設要真的減低豪洨文
作者:
ochyi (Hornchyi)
2012-09-11 17:53:00想請問,有什麼判斷的依據、標準或方法?
作者:
edar123 (~靜~)
2012-09-11 18:07:002.5和X2是兩回事,不應混為一談。前者保護分享者,
作者:
edar123 (~靜~)
2012-09-11 18:08:00後者針對一些喜歡踩漏洞的人的確該討論如何更完善規範之。
如果你覺得Y版主不適任 那就去罷免 選新版主 重新討論
作者:
spiritia (妳來世一定會過很好!)
2012-09-11 18:31:00也許沒說過,但自我進來,幾乎重大板規更改,板主多以投票表決來決定是否適用,畢竟使用者是板眾非板主一人
為了回應板主的用心良苦,我決定加入經驗文的創作行列
我認為那幾篇雖然是亂版,不過如果沒有那幾篇的話大家也不會正視版規的問題與漏洞
作者:
kng (=.=")
2012-09-11 19:08:00怎這篇我解讀起來是版主向大家宣戰.."我最大我的認定就是版規"看來版主大概想再戰群雄吧
作者: disenchant (disenchant) 2012-09-11 19:09:00
完全偏掉。
作者: loyuiniyt (單 戈) 2012-09-11 19:11:00
請版主用投票 讓板友表決板風走向 2.5不可質疑真實性攸關版上未來文章風氣走向 是否可以請版主用投票表決
作者: loyuiniyt (單 戈) 2012-09-11 19:12:00
畢竟出來推發文的板友 不代表所有板友
作者: jedislasher (矛盾不徬徨的絕地) 2012-09-11 19:57:00
請問"自由心證" 與 "無限上綱" 的差異?
靠群眾暴力把一位認真好板主鬥臭 鄉民的正義實在了不起
他或許是一個認真好板主,但版友有問題時還是要出來回答會比較好一點,不管他的回答是什麼,總比不說話還要好多了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1 21:14:00
版主加油~可以的話辦個投票吧...!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2-09-11 21:16:00飄版在不得質疑經驗文的版規下早就是唬爛版了
作者:
iamrtp (:P)
2012-09-11 21:33:00前面幾篇文章裡某些推文者明顯口出穢言,照版規,閱讀後感
作者:
iamrtp (:P)
2012-09-11 21:34:00到不適可檢舉並水桶一個月,但是檢舉後完全沒有下文,也沒應或說明,嚇人、質疑真實性推文都會水桶,口出穢言的推文
作者:
iamrtp (:P)
2012-09-11 21:35:00卻不處理嗎?
作者: dearching (茶包鎂客) 2012-09-11 21:42:00
沒有說版主是不好的版主.但版主僵硬的執行版規不能被糾正?
作者:
elmush (elmush)
2012-09-11 22:19:00雙重標準
作者:
edar123 (~靜~)
2012-09-11 22:50:00先說X2這個停損點有再討論的空間。現行的規則下,發經驗文,有疑義不可推噓文,可回文"理性"討論,
作者:
edar123 (~靜~)
2012-09-11 22:51:00但無法確實驗證下到"停損點",停止討論。重點不在有無結論
作者:
edar123 (~靜~)
2012-09-11 22:53:00而是不能吵起來,很多板友是來看文,不是來看"人"吵架的。
亂七八糟的公告 完全無視過去版友在板上發的文章到底要不要出來解釋質疑推文條文的合理性
現在是要戒嚴了嗎?還禁止嘲諷咧!這種爛規定活該被嘲諷
板主有解釋大眾對此板規疑慮之權利與義務,解釋咧?怎麼
作者:
zzxxzz (射☆惹ㄦ!!!!!!)
2012-09-12 01:00:00你誰啊
作者: Kivin 2012-09-12 01:57:00
汝不可嘲諷你的板主,歡迎來到CCmaRvel板
群眾暴力?是指之前兩三個人把別人噓到X2這件事嗎^^?
作者:
lazyojin (12:51)
2012-09-12 02:43:00噓雙重標準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2-09-12 02:55:00這篇X2能不能刪阿
作者: pala81529 (拉拉) 2012-09-12 03:03:00
我喜歡看創作文,也喜歡經驗文,可是討厭打著經驗的
作者: pala81529 (拉拉) 2012-09-12 03:04:00
創作文。雖然很開心有人肯創作,但如果不允許讀者質疑
作者: pala81529 (拉拉) 2012-09-12 03:05:00
久了沒人願意看了,這樣作者又會開心到哪裡去呢?
作者: wangyl (尋找一個人) 2012-09-12 07:44:00
標準不一板上的風氣才會變成這樣...
作者:
htc3d (錯愛)
2012-09-12 09:08:00給2
作者:
Seirra (ゆこ )
2012-09-12 13:34:00唉
作者:
serraliu (阿宅的野望)
2012-09-12 15:32:00marvel板從以前就有這種問題了,我們那時候是一堆神人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2-09-12 17:32:00連質疑嘲諷都要被劣 官威太大了點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12-09-13 06:54:00請問你還打算做多久?
作者: treeangel (QB) 2012-09-13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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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eeangel (QB) 2012-09-13 0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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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cht 2012-09-15 22:21:00雙重標準無誤
作者: dsa (恩) 2012-09-18 00:14:00
你還真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