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skydoor (ä¾ä¾ï¼Žå°ç´…帽)
2013-04-02 00:28:57儘管風波暫時過去
為求公正 依然要總處理
首先
事件起始文章代碼 #1HL1F9tC
後續開始一連串回文
目前文章接收錄在
17. ◆ 違規區 => 12. ◆ 2013/3 => 7. ◆ 兒時鬼趣
heartsilent板友 在此文章發出以後
接連發出兩篇質疑文章質
儘管已自行刪文
但回收文之刪除時間上可看出
前後刪文發文時間連續
在此之後
出現其他板友 甚至原作者回文
在此將一一條列
首先引用板規
1.3.5 筆戰文 (2012/6/21 修訂)
˙凡意見不同而特定指名某板友
請直接私信解決勿發文
即使未有人身攻擊字眼
板主仍可視情形視為引戰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joey78430 airslas2012 like00129 Arimar kimgordon
前兩者 發文內容並無筆戰
原作者是為了解釋 h 板友提問
最後兩位純粹對事情做一些說法或敘述其經歷
此五位皆不做懲處
usemame2003 所發之文
儘管也是對念經一事提出看法
但文章中有與 h 板友筆戰之嫌
因此判決水桶三天
畢竟其非刻意引戰
也要與 h 板友連續多發文之判決30天水桶做出區別與公正性
另外 文章代碼 #1HLNHo25
其文章之下之推文
噓 zzxxzz:標題黑令旗 內文求婚故事 當你個版喔 鬼長怎樣有殺掉誰嗎? 03/30 01:26
噓 spsp1031:紅的明顯 最近精神病患是不是有增多的趨勢????????????? 03/30 01:29
噓 spsp1031:紅的明顯 燥鬱症發作拜託快點去吃藥,不要在這起癲.... 03/30 01:34
根據板規
推文挑釁謾罵 (2012/9/12 增訂)
˙為維持板上發文之風氣,文章底下若有爭吵,懷疑真實性等情事,發文者可於推文
闡明其尊重之意或私信解決,若板友仍不予理會而有謾罵或挑釁之行為(由板主認定),
依其輕重水桶兩周至一個月處分。
判決
zzxxzz spsp1031 水桶兩週
blueskydoor
作者:
melon71 (煤是冷的)
2013-04-02 00:37:00我還以為在說我 嚇到想說怎了orz
作者:
ardice (ardice)
2013-04-02 02:56:00反正如何處置一定有人不滿意,版主千萬別往心裡去喔~
作者: shan512105 (sheng) 2013-04-02 05:49:00
版主辛苦了
精神病患&燥鬱症發作快點去吃藥已經算是人身攻擊了吧...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3-04-02 08:45:00可是h大已自己說有精神疾病,這樣還算在人身攻擊的範圍內嗎?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3-04-02 08:46:00我也覺得那兩句話很過份,但不確定是否符合人身攻擊定義
作者:
CNNSION (SION)
2013-04-02 08:52:00xzx"神棍必敗"說,可惜沒入選。不過還是爽
作者: mit28 2013-04-02 08:54:00
來吵架的請左轉
作者: joey78430 (Joey) 2013-04-02 09:05:00
嚇死我了(抖)
作者: mit28 2013-04-02 09:15:00
誰是魚還真的是見仁見智 XD
作者: cindykaka316 (cindykaka316) 2013-04-02 09:25:00
看不出有誰來吵架 有沒有那麼敏感?
作者: joey78430 (Joey) 2013-04-02 09:28:00
我比較好奇 18011 OlaOlaOlaOla的"兒時趣事" 會怎處理?
作者: mit28 2013-04-02 09:44:00
樓上這個好
作者: uj1324 2013-04-02 11:00:00
唉......愛造口業被桶
作者:
wow527 (水)
2013-04-02 11:26:00為何歐拉大大被水桶兩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