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公司,好幾個同事也覺得我臉色不大對,頻頻問我怎麼了,老皮則趁空檔的時候湊了
過來:
「你還好吧?又作夢?」
「嗯,我覺得怪怪的,而且這次更清楚,更難逃脫的感覺。」
我接著說,「說不定今晚我就真的被吃掉了。」
「你應該很難吃。」
「你錯了,我有運動的習慣超好吃的你都不知道。」我心不在焉。
「不然,下班我跟你回去看看?」老皮擔心的說,「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看著老皮,我忽然有點感動。
「順便帶USB去跟你摳片。」
「...」
王八蛋,這傢伙其實只是想摳A片而已。
晚上跟老皮一起回我家,看著老皮一路上期待的表情真有種說不出的厭惡。到了我房間,
鑰匙才剛轉開,老皮就搶著進門,
「喂!裡面很暗!」我提醒老皮。
果然我聽到老皮撞到桌子的聲音。開了燈,我看到老皮靠在桌子邊。
「怎樣?我新家。」我說。
「嗯,還OK啊。」老皮眼神飄忽,「我要先走了。」
「蛤?」我覺得奇怪,「才剛來幹嘛就要走?」
「就想到忘了晚上還有事。」老皮說著就往門外走。
「喔,那你不摳了?」
「對喔。」老皮伸手進包包裡翻了翻,「嗯。」
「OK,明天到公司給你。」我接過USB。
奇怪的老皮,照理說應該會死巴住我的筆電不放,轉性了這傢伙。
當天晚上看著天花板忐忑不安的睡著了,結果一夜沒事,只是早上刷牙的時候看著鏡子,
發現脖子上有小小的紅點,不痛不癢。到公司跟老皮說了,老皮隨便看了兩下只是嗯嗯的
沒說什麼,大概是想著USB裡的東西吧。
禮拜五的晚上,下了班跟老皮還有幾個同事去燒烤店小喝兩杯,還提作夢的事說笑,同事
們也都不以為意。
當晚回家,有點微醺,洗了澡就躺床上睡了,半夜迷迷糊糊覺得身上痛痛癢癢的,摸了幾
下,早上起來後,發現手、脖子、大腿上更多紅點了,脖子跟手上有幾隻螞蟻的屍體,看
來又被咬了,這次同時被咬了好幾個地方,馬的被當食物了。
趁禮拜六放假,我把床單拿去洗,看會不會好一點,走樓梯上了二樓,樓上也有一間房間
,看了樓梯總覺得哪裡怪;床單丟洗衣機後又順便去賣場買了噴螞蟻的藥,還有補漆,想
把螞蟻的問題一勞永逸。花了一下午的時間終於搞定,牆上有小洞我都不放過,一概補起
來,雖然也不知道有沒有用。
當天晚上就寢前,我還特別探頭看了看床沿有沒有螞蟻的蹤跡,很好,看來暫時應該是
OK了。
但是我錯了,事情不是巧巧人想的這麼簡單,這只是暴風雨前的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