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這適不適合發文,其實我也只是板上的小鄉民,不過看到有這粉絲團盜文,覺得
各位大大的心血就這樣被盜用,所以想詢問這有辦法檢舉嗎?
世界文化及靈異協會 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zh.TGSFA?fref=ts
此粉絲團會刪除不利於自己的留言,大家留言時也要小心用詞,一人一檢舉,大家的力量
可能可以讓臉書下架
他!
也建議大家可以用分享+檢舉的方式,讓親朋好友幫忙檢舉,否則只會被刪留言+黑名單對
待!
4/6更新 已可回應 快去打臉!
m大成立的反粉絲團:
http://ppt.cc/QZDa
看不過去的鄉民們,一起按個讚吧!或是也可以將已留言的截圖po於此處:)
範例
關鍵字: SSS
2/20
http://i.imgur.com/Yyhlw9o.jpg
2/26
http://i.imgur.com/Qr0fESH.jpg
曾上去檢舉過,不過就被加入黑名單,板上應該還有很多文章被盜用,可能需要各位大大
幫忙才能阻止此狀況吧!
如果不適合,我會自D,謝謝。
關鍵字:迪士尼
3/26
http://i.imgur.com/qxgseOV.jpg
3/29
http://i.imgur.com/hC2KPAk.jpg
有小幅修改用詞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04-04 15:10:00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5-04-04 15:18:00作者:
diess (影靈)
2015-04-04 16:13:00想想那是抄襲之塔發展的地方啊
作者: UDK0821 (UDK) 2015-04-04 17:15:00
看那邊的文頗呵講他抄襲的全都被刪光還查人家IP
作者:
maocc (帥åˆäºŒä¸–)
2015-04-04 17:20:00檢舉>我認為他侵犯了智慧財產權,看看能不能讓他關粉絲團
作者:
Bulls23 (Jordan23)
2015-04-04 18:15:00留言嗆他們不曉得會不會怎樣
作者:
gloam (蘋果)
2015-04-04 18:17:00我留言被刪除封鎖
留言用嗆的或好好說理都會被刪文 可能得用檢舉的方式請問能夠集結眾人的力量用投訴表單檢舉嗎?即便自己並非原作者?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5-04-04 18:27:00已檢舉,粉絲團有說啊~來留言說有版權的全部刪除加黑名單,頗呵
作者:
WBana (Yapi)
2015-04-04 19:57:00是已經都把侵權的文都刪光了還是在擺爛?
作者:
ESCORPIAO (ESCORPIAO)
2015-04-04 20:31:00討厭的粉絲團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4-04 20:37:00推一個
作者:
yoby (yoyo)
2015-04-04 20:44:00好像沒刪完,因為我還有看到一篇"旅館的徵人廣告"這篇,跟我在版上看到的一模一樣
作者: kissy520mo (Michi) 2015-04-04 20:46:00
頗呵的粉絲團zz
作者:
ktakara (蘇米扣)
2015-04-04 21:00:00今天也在微博看到版上翻譯的日本怪談被盜貼,沒有譯者名也沒有授權轉貼,還把譯者資料都刪光改標上由某某整理
作者: kaomu (一起騎車啊啊啊) 2015-04-04 21:27:00
已檢舉+1
作者:
mlda888 ((╭ ̄3 ̄)╭♡ )
2015-04-04 21:28:00古人有云:不要臉天下無敵
作者:
togg (好的~ 請稍等)
2015-04-04 21:40:00已檢舉翻譯?? 複製貼上吧,迪士尼樂園那篇根本…
作者: ZW0523 (JFK) 2015-04-04 21:56:00
香港人不意外阿 幾乎被同化了 素質被稀釋回到英治前的水準了
作者:
LisaLee (Liz)
2015-04-04 22:09:00已檢舉
手機好像不能檢舉 晚點用電腦試試他們好像盯很緊阿 剛留言馬上被黑了囧
作者: ZW0523 (JFK) 2015-04-04 22:22:00
分明就是死小孩搞小圈圈還學大人用粉絲團還會章
作者:
b020202 (b02)
2015-04-04 22:38:00蠻扯的
作者: ababahaha (柒仔) 2015-04-04 23:50:00
SSS那篇剛剛看了也還在 已檢舉
快點集合版眾力量檢舉!只要有夠多人檢舉,FB就會先下架!
作者:
PokeMo (PM)
2015-04-05 00:12:00扯!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5-04-05 01:04:00
高調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04-05 01:21:00早留過言被刪了... 這真的有病
作者:
JAVEM (茶碗蒸)
2015-04-05 01:42:00已檢舉,不過感覺沒什麼用
作者:
fen0718 (飼料君)
2015-04-05 01:54:00剛剛在下面留言了,也檢舉了,不知道有沒有用
作者:
stoub (藍田)
2015-04-05 03:22:00試圖檢舉 但非本人無用 大家檢舉前記得存圖記錄罪證
作者:
WBana (Yapi)
2015-04-05 03:38:00莫名其妙被扯到身份問題(抓頭) 如果還沒有刪光的可幫忙在高登高調,只是說想要確定現在還剩幾篇還沒有刪
作者:
ktou545 (阿Show)
2015-04-05 08:13:00支持每一人一檢舉 抵制做出這行為的組織自居來自香港的組織 就可以欺負人欺到台灣來唷(怒)
作者: maxinuk (Max) 2015-04-05 08:50:00
不如…藏陷阱???太不尊重原譯了
作者: if79117 (青川) 2015-04-05 12:16:00
剛剛看還是有部分文章在上面
作者:
Gsky (乂覺醒der公民乂)
2015-04-05 12:23:00幫高調
作者: FreyaKuo (Freya魚) 2015-04-05 12:35:00
那些人還說目前有9人聲稱他們是作者....
作者:
hoyi (寂寞巡航)
2015-04-05 12:49:00真的很中二... 雖然我不是被任意抄襲轉載的譯者,但真是感同身受啊!
作者: raputoru (拉普) 2015-04-05 12:50:00
粉絲團留言會被刪文的話,就把這篇文章和反粉絲團的網址寄給所有按他們讚的粉絲吧
作者:
a40232145 (努力邁向obov道路的男人)
2015-04-05 13:08:00幫高調
作者:
a22732 (ψ(‵▽′)ψ)
2015-04-05 13:34:00幫檢舉了
作者: q12012301 (qq) 2015-04-05 13:54:00
已檢舉
作者: naruto80206 (Delta) 2015-04-05 14:07:00
推熱心不怕噓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5-04-05 14:33:00幫高調!
作者: abc8896368 (QQKenny) 2015-04-05 14:52:00
高調
作者:
ktou545 (阿Show)
2015-04-05 15:01:00那港仔不知受回歸大陸後的刺激與否 才敢對台灣人欺負呀?
作者:
popbitch (that's it)
2015-04-05 15:10:00留言無用,只會被封鎖,夠多人檢舉的話有機會被關閉
作者: curry4nia (咖州) 2015-04-05 15:24:00
果然無敵世界靈異
作者:
kirakaze (No.19)
2015-04-05 15:33:00那粉絲團很誇張
作者:
a950240 (愛打逼)
2015-04-05 15:38:00幫高調
大家可以分享這個粉絲團然後直接把想留言的在分享那裡打上去不然一直被刪留言也不是辦法,我還真的被刪留言了=_=
作者: brianphil300 (Cupcake) 2015-04-05 16:13:00
已檢舉
作者:
ktou545 (阿Show)
2015-04-05 16:21:00革命未成功 要繼續加油呀 讓他意思到亂欺壓者被攻的後果想想先前亂打人的年輕人 事情鬧大 才去道歉 誰接收呀?其實我剛說的那種 早就不是道歉可以了事 更何況他沒道歉?還有 新聞上那些經常鬧事打人的 事情鬧大才出來道歉誰接受? 更何況這個根本沒道歉
作者:
gloam (蘋果)
2015-04-05 16:33:00繼續高調,我覺得他就是自恃自己在香港,有恃無恐!沒品
作者:
jimmylily (jimmylily)
2015-04-05 17:23:00高調!
作者: pptbowfu 2015-04-05 19:53:00
幫高調,昨晚立馬檢舉但失敗了盜文者還嗆告原譯者毀謗?頗呵
作者:
gloam (蘋果)
2015-04-05 19:56:00樓上不用太認真,對方只會跳針而已,一直講的好像他們真的不知道文章從哪來的,對方也一直不肯提出「有效證據」,告訴大家除了m大的翻譯,這篇文章到底還能從從哪裡轉來。
要對方做出法律行動,那就請對方來到中華民國台北地方法院來報到自訴,不然就是聽他在唬洨無限期反對無恥26
作者: ohiloveUK (國王陛下萬歲) 2015-04-05 20:09:00
話說這中文...貴方不是日文的阿那答嗎? 已檢舉
作者:
bobo0745 (人心比鬼可怕多了)
2015-04-05 21:10:00善意的溝通是指把留言刪光+黑名單!外加不準留言!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5-04-05 21:45:00偷竊很不要臉
作者: SLkzukLeaf (小葉) 2015-04-05 22:16:00
我這之前還滿愛看他發的文章的 感到慚愧R
作者:
subarui (流)
2015-04-05 22:44:00我要幫港家友自清,有些中國人住香港後,都裝是香港人
作者:
groene (Groene)
2015-04-05 22:51:00給樓上拍拍ˊˋ
作者:
armedlove (Easonyang)
2015-04-06 04:27:00高調
作者:
wkwtb (....)
2015-04-06 10:22:00有些像是nosleep,翻譯過來的東西唉~~~日本人會不會也在討論,臺灣有個盜版BBS,專偷翻譯他們的鬼故事,然後再對外主張版權
作者: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15-04-06 10:38:00樓上想說誰? 我以為這個版的譯者都有先徵詢過原作才進行翻譯
作者: soliderman (那可) 2015-04-06 10:52:00
剛剛要去檢舉的時候看到那個粉專發表了一篇對m大的道歉聲明
作者:
wkwtb (....)
2015-04-06 11:32:00不認為版上真的有多少人在翻譯前去詢問過一定有人真的去問,但是後面跟風的人....
作者:
s211275 (夢的反面 還是夢)
2015-04-06 11:47:00如果是文章被翻譯成不同國家語言 且沒有營利 一般來說都是睜一眼閉一眼 但是今天是把文章照抄 改成他自己的
作者:
ktou545 (阿Show)
2015-04-06 12:29:00看到某樓說出這番話 這樣分明不是挑那些譯者的釁嗎?比起那港仔 大家都是有心向原作者詢問版權授予與否才會有辦法花時間 仔細翻譯那些恐怖真實經驗給大家看否則 他們老早為了翻譯問題 頭疼到不行另外 以你那套邏輯 為何不去批評隨便盜文的那港仔呢?所以 每個譯者都是有心幫忙翻譯 況且那屬於翻譯文嘛!
翻譯的人有把原出處貼出來 而且有聲明是翻譯 基本上不會有太大問題吧
作者:
ktou545 (阿Show)
2015-04-06 12:51:00且還沒看過nosleep譯者 說自己翻的文章為自己寫的吧?哪像那港仔到頭來 這麼厚臉皮到這種地步呀?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5-04-06 19:17:00某樓講的話蠻有趣的 日本鬼故事有一半都匿名 然後被日本人自己轉貼再轉貼 但不管是轉貼或翻譯 大家都會盡可能附上出處 跟宣稱是自己差太多了
作者: ohiloveUK (國王陛下萬歲) 2015-04-06 20:04:00
取得授權是基本的禮貌&合乎法律要求
http://ppt.cc/UdEK佚名網友分享的情況下確實難以取得,但不代表不需做啊
至少有附出處,沒有說是自己的吧?而且翻譯也是需要心力的,某w這樣混為一談未免太過分
作者:
wkwtb (....)
2015-04-07 10:57:00沒有取得授權,主張對方抄襲的話,就是可笑了佚名,不代表沒有版權問題。沒有取得授權擅自翻譯可以當成灰色地帶,但是指責別人抄襲,,,這應該是原創者才有的權利,除非原創除了准許翻譯還連版權都委託了。有附上出處的翻譯就能主張自己有版權嗎?版權屬於原創者,但今天別說是版權代理,連翻譯都可能沒授權,別說佚名,連具名的只怕也是便宜行事吧。最後,原文發表者沒說是自己寫的,所以就當做不是他的作品免問?不會怪怪的嗎?這樣講不覺得好笑?
作者: nuit7712 (月醉羽觴) 2015-04-07 11:48:00
樓上,根據<伯恩著作權公約> 條文內容:翻譯、改作、編曲及文學著作或藝術著作之其他變換,與原著作享有相同之保護,惟其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mist0529: 安安某樓需要看原作者授權嗎?
作者: nuit7712 (月醉羽觴) 2015-04-07 13:00:00
L大,根據第三段末的內容,臺灣好像也不承認,不過。。。反正m大有授權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5-04-07 13:00:00如果照你講的盜版譯文不受保護 那國內電視台就可以大方使用字幕組字幕了 反正電視台已拿到原作授權
作者: nuit7712 (月醉羽觴) 2015-04-07 13:06:00
我國司法機關亦大多採此見解,最高法院八十七年度臺上字第一四一三號判決認為,未經原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就原著作擅予改作,即係不法侵害原著作人或著作財產權人之改作權,其改作之衍生著作自不能取得著作權。------------>所以如果譯者有作者授權,在翻譯版本的使用上需徵求原著與譯者的同時授權這樣嗎?
作者: ohiloveUK (國王陛下萬歲) 2015-04-07 17: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