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主重選事宜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05-04 00:01:40
1.小組因僅查核參選人註冊資料,未審視發文數量
經未當選之候選人檢舉,在此向所有版友道歉。
2.原規定為
投票結束後,前3名送查驗註冊資料,有問題的依序向上補充
如備取用完仍無法滿1員版主以上,依序增補
現因非註冊資料問題,為發文數不足,故選舉自始無效
3.現辦理重新徵選,至5月8日止。
徵選期間,由小組代管,如有重大違規由小組直接處份
為免因廢文過多,造成隱版或靜版下列行為於小組代管時一律予以退文水桶1年
自201505040000時起
1.字數不達50字之文章
2.無義文章或買賣文章,包含空白文
(因編輯而使文章內容完全消失且未自行刪除而仍留存於版面者亦屬之)
3.廣告文、綜藝節目宣傳文與手機交易文等。
4.無意義連續重覆字眼文章
小組之處份,新任版主不得放出桶
備考:
┌─────────────────────────────────────┐
│ 文章代碼(AID): #1L9gfrMG (L_HappyLivin) [ptt.cc] [問題] 關於Marvel板主選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HappyLivin/M.1428597365.A.59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0 Ptt幣 │
└─────────────────────────────────────┘
原文在這,當初詢問是問未達舊板主自訂之標準,且舊板主之規定與群組不符。
是否可參選,小組回答依組規。
同時於群組辦理審核
回覆
推 Makotoyen: s89227:OK 04/22 23:22
推 Makotoyen: Erance:兩個看版 04/22 23:23
推 Makotoyen: jky823:OK 04/22 23:23
推 Makotoyen: hateonas:一個看版 04/22 23:23
推 Makotoyen: steve1121:OK 04/22 23:24
→ jobli: 抄收感恩 04/22 23:47
小組即同意選舉。
並由jky823/s89227當選,迄昨日完成板規修訂及管理均無問題。
公告當選時亦無人質疑。
惟至昨日始接獲未當選人某員檢舉,當選人發文次數未達群組標準。
==
查 jky823 s89227 兩位文章數 不符合群組規限制 所以不能上任 應由
hateonas 跟Erance 向上補充
《ID暱稱》jky823 (顆顆顆)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129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4 篇 (退:0)
《目前動態》E:發表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5/03/2015 09:47:42 Sun 《上次故鄉》119.77.165.220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個人名片》jky823 目前沒有名片
《ID暱稱》s89227 (Kei)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583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81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5/03/2015 12:12:38 Sun 《上次故鄉》49.216.234.26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依照群組規 參選時不需達到限制 上任時達限制即可 所以她們兩個可以選
上任的時後達限制即可 但是她們並沒有達到限制
==
並要求向前遞補。
小組始發現參選人並非不符合前版主自訂之標準,而是連群組之標準也未達標
同時詢問是否有補救措施,答案為無,不可任職。
但經審視,不宜直接向前補充,故即需辦理重選。
依群組規定
┌─────────────────────────────────────┐
│ 文章代碼(AID): #1I1vxxS1 (About_Life) [ptt.cc]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376231163.A.701.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無論任何方式,要擔任板主就是要發文200篇。
與民意或管理是否得當無關。
如仍予任職,檢舉人到群組申訴後,仍需撤職。
故需重新辦理板主投票。
但如無人報名或可達前任得票率,即由小組代管。
並召集原二位當選人任小板主管理板面,待發文數達標時。
由小組新增為正式板主。
以符合群組規定,免遭檢舉人另申訴。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5-04 00:03:00
結果當初問沒人要理,現在選完要再重選..這篇是不是要再把參選資格打清楚一點比較好?另外一點,當初徵選時間為兩週,這次的只有四天?
作者: powerplutox (黑傑克)   2015-05-04 00:07:00
未當選之候選人檢舉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4 00:07:00
請問小組長,我可以把我在精華區中的新版規備份下來嗎?因為那是我花了不少時間寫的,希望能夠留下來謝謝現在被拔版主沒有權限進那個區域,可以的話請寄給我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5-04 00:12:00
拜託小組長在投票前"先審核"參選人資格...marvel板已經是"第二次" 發生這種候選人資格不符的事了而且還是連續兩屆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5-05-04 00:21:00
一樓好像是跟陳先生同時當選版主的沒錯吧 沒記錯的話之後就只剩下陳先生而已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5-04 00:23:00
他與蘋果辭職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5-04 00:24:00
我真是看不懂樓上這個問題是在問什麼XD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5-04 00:24:00
不過這樣有點尷尬呀...我也是問過以為可以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5-05-04 00:25:00
我表達能力有問題 拍謝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5-04 00:26:00
我只覺得不管是我還是樓上U版友當初都問半天,最後卻是這樣的結果,讓人感到非常遺憾
作者: jky823 (顆顆顆)   2015-05-04 00:32:00
檢舉姬對於版主之位的執著,令人深感敬佩.....
作者: SalivaLpaca (加七)   2015-05-04 00:33:00
小組疏失要懲處嗎
作者: nuit7712 (月醉羽觴)   2015-05-04 00:38:00
不好意思,對結果表示理解但無法接受,給個紅。
作者: l15141415 (smallG)   2015-05-04 00:54:00
資料不是事先審核嗎?為何之後才打槍?
作者: motor85420 (小YA/雪月)   2015-05-04 00:56:00
我覺得這次開放徵選只有四天實在是太短了......為避免同樣事情發生,附上參選資格在文中比較好吧
作者: silverair (木柵福山雅治)   2015-05-04 01:18:00
到底在搞什麼東西??????
作者: mrsdsn (Mrs. DSN)   2015-05-04 01:24:00
請附上參選資格。
作者: winnie232 (Winnie)   2015-05-04 01:25:00
好過分
作者: Biscuitscu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2015-05-04 01:28:00
失職
作者: silius (希里)   2015-05-04 01:29:00
吃人夠夠
作者: maercwolf   2015-05-04 01:31:00
好扯
作者: krista520 (克莉絲塔)   2015-05-04 01:31:00
所以到底參選資格是什麼?
作者: akaba212121 (豆豆鼠 )   2015-05-04 01:36:00
噓門檻資格,小組長辛苦了,這麼認真的版主群就這樣拔掉?那我們買那天在選什麼鬼東西?果然媽佛版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15-05-04 01:37:00
都選出來了... 可以破格因為小組長疏失而不用重選嗎?既然是疏失應該要有點補償措施比較恰當囉~
作者: TYCC (夏天)   2015-05-04 01:40:00
好不容易有版主了= =
作者: tsuzki (mao616)   2015-05-04 01:42:00
為什麼一定要規定發文數量?會管理的人不一定要有很多分吧?會管理的人不一定要有很多分享吧?@@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5-05-04 01:45:00
版主又不見了…這三小
作者: satanhotdog (satanhotdog)   2015-05-04 01:45:00
文章是貴在精,不在多
作者: pianisshion (子不語)   2015-05-04 01:59:00
官威好大,不愧是鬼島
作者: Cytus (蘇小羚)   2015-05-04 02:18:00
感受的到新任版主的認真,所以無法接受。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5-04 02:21:00
這兩位版主作得也很認真盡職,發文數在技術性上可以洗,直接重選也實在太過粗糙了吧。發文數的規定,我認為有討論的空間,未討論前就拔官,
作者: asteroidR (B612隔壁)   2015-05-04 02:26:00
……當初選前問過選後還宣布無效= =
作者: peach5210 (桃金火月蛋)   2015-05-04 02:28:00
一被檢舉就拔掉也太隨便 搞什麼啊 這樣哪選得完
作者: akaba212121 (豆豆鼠 )   2015-05-04 02:29:00
樓樓上,太過粗糙的是當初審核的辦理者吧?
作者: yukimomo (冷飯妹)   2015-05-04 02:29:00
無言
作者: akaba212121 (豆豆鼠 )   2015-05-04 02:30:00
錯詞,是審核的辦理程序
作者: asteroidR (B612隔壁)   2015-05-04 02:31:00
印象中逕行拔官這種狀況好像也不只看到這次了,雖然之前在別板看到的情況特殊跟這次不一樣,但我還是覺得逕行拔官代管這種事就跟「有權的人說了就算數」根本一樣
作者: cynopsloveox (西紅柿)   2015-05-04 02:33:00
你們程序先出包再來把用心認真會做事的板主拔掉???因為你們的失誤就讓所有的一切不算數???瞎欸!
作者: asteroidR (B612隔壁)   2015-05-04 02:34:00
aka大是說我嗎XD,我其實也跟前面樓層板友一樣是覺得當初流程有疏失的確是選舉無效之訴,可以理解但覺得該給噓
作者: akaba212121 (豆豆鼠 )   2015-05-04 02:36:00
不是啦抱歉我打字太慢XD被您蓋樓了不知道是否能給過度期,1個月之類 發文數達標應該不難(不是說廢文喔)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4 02:40:00
不是廢文的話有難度喔~我們離標準都還有一百多篇...
作者: onlyone72 (T夫人)   2015-05-04 02:43:00
失職不用懲處嗎
作者: dniwa (丁瓦)   2015-05-04 02:47:00
好不容易有認真在做事的人卻
作者: GothicMetal (叫我歌德金)   2015-05-04 02:48:00
落選的,希望再怎麼檢舉也輪不到你^_<
作者: chocolata (chocolata)   2015-05-04 02:49:00
爛透了
作者: midnightwolf (靈犬闖江湖)   2015-05-04 02:49:00
當作是特殊狀況下破格選上的版主,給他們幾天試用期沒有問題就留任,有問題再重選這樣不好嗎?
作者: Kurihala (栗原)   2015-05-04 02:50:00
這樣算是小組的失職嗎??
作者: jky823 (顆顆顆)   2015-05-04 02:50:00
我都註冊快6年了才發35篇,一個月要衝到200篇。也太困難了吧XD
作者: midnightwolf (靈犬闖江湖)   2015-05-04 02:50:00
因為審核人員的失職造成版面的動盪,管理群的格調不該是如此新版主上任的作為大家有目共睹,他們的做法也符合目前這個版的需求,就因為與管版能力無關的發文限制被撤職,實在令人唏噓
作者: Kurihala (栗原)   2015-05-04 02:55:00
PTT將發文數限制改為登入次數,不就是為了避免洗文嗎這樣不就是變相鼓勵洗文,能不能出來解釋一下阿?
作者: rename   2015-05-04 02:58:00
無法給推 "經未當選之候選人檢舉"這也不用馬賽克了~
作者: nuit7712 (月醉羽觴)   2015-05-04 02:58:00
對於選舉資格前後不一致的情況下當選是否依公布時的規定為主(則當選有效),這部份將會向中選會諮詢,若中選會認為當選有效,則會向站方投訴並要求重新任命。"小組失職不等於當選無效,這是兩回事。"
作者: shinobeda (一切都要蛋定(忍))   2015-05-04 02:58:00
瞎= = 第一次在媽佛版想給噓
作者: Kurihala (栗原)   2015-05-04 02:58:00
希望明天可以看到jobli出來解釋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05-04 03:03:00
如果是無板主狀態 只能用選舉方式產生嗎?指定至不能用?*指定制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5-04 03:03:00
大家拒絕投票 拒絕重選 拒絕參選 除非有合理交待
作者: linla20 (拉拉)   2015-05-04 03:04:00
也太混亂了吧?!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5-04 03:06:00
噓,小組的問題。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5-05-04 03:18:00
帳號借我啊 八卦廢文大師欸
作者: WBana (Yapi)   2015-05-04 03:19:00
明明認真管版卻被以非管理方式問題拉下來是鬧哪樣? 有參選準則是為了選個能管理的人,而不是選個多文章多資歷的人吧?那羅琳都可以選英國首相啦!如果說為了發文次數問題就把有為者丟走實在是很本末倒置。既然版上各位都認同在任版主的管理方式,是否該讓他們繼續管下去,而不是這樣搞哩?
作者: LittleMogul (小蒙古)   2015-05-04 03:21:00
選前就有參選者反應參選資格與任職資格的不一致,但小組或前版主都無人願意給個統一的說法。甚至參選人也擔心發文數不足的問題,卻仍沒人處理這個問題。等參選人發完政見、版友投完票、版主管版個幾天,才讓人檢舉出這個問題,浪費了人力時間,實在是很低級的錯誤!希望小組能和版上討論出更合適的做法,不是直接拔人又只給四天重選時間。另外,拜託這次把所有規則都先說好吧~
作者: sammy0703 (San.k)   2015-05-04 03:22:00
所以這版參選最好有靈異體質是吧ˊ_>ˋ超私人討論區
作者: zyrayo (yo)   2015-05-04 03:26:00
真的本版最媽佛的是版主
作者: peno0505 (Mr.mouse)   2015-05-04 03:40:00
在媽佛版都潛水很少發表意見,好不容易有認真的版主卻被這麼粗糙地拔掉,拔掉原因還是選前有問過的問題選後才要因這原因拔掉用心的版主實在無法令人信服給噓
作者: luvucyn   2015-05-04 03:45:00
潮猛der~~~365天有300天都在選舉~~~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5-04 03:53:00
請問有人知道去哪檢舉小組長失職嗎?
作者: save (阿存)   2015-05-04 04:06:00
當小組長當成這樣 真的是嚇死人了 超恐怖的
作者: vup350 (iPhone小開)   2015-05-04 04:13:00
拒絕重選
作者: ianencored (江帥)   2015-05-04 04:13:00
marvel
作者: LittleMogul (小蒙古)   2015-05-04 04:18:00
Lon大,查了一下,是到violation版檢舉,要附上檢舉事由和證據。
作者: eSENSE (愛睡覺)   2015-05-04 04:50:00
搞什麼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05-04 04:53:00
別搞錯了,小組長失職是要上訴至群組
作者: peggyhao (綠綠der)   2015-05-04 04:54:00
噓 小姐問題
作者: LittleMogul (小蒙古)   2015-05-04 05:07:00
sorry,我搞錯了,是上訴到群組沒錯。
作者: charinu   2015-05-04 05:16:00
果然是marvel板
作者: hana0616 (花花草草)   2015-05-04 06:04:00
真的很誇張 給個交代吧 新版主做的不錯為什麼不能繼續下去…
作者: cincia (星希亞)   2015-05-04 06:13:00
去額板發錢一天就能洗到
作者: ppiz1018 (語末)   2015-05-04 06:18:00
作者: leopoldbloom (布魯姆的一天)   2015-05-04 06:19:00
媽佛最近越來越少好看的經驗文,熱門排名也直直落,還搞出這種事,快找個人來重振雄風好嗎
作者: asda (朗古絲多)   2015-05-04 06:34:00
這麼認真的二位版主...
作者: sukinoneko (neko)   2015-05-04 07:21:00
讓marvel版眾舉辦信任投票,決定去留,哪有這樣拔官的!!萬一來個鬧版的,再來玩一次選舉嗎?
作者: arlismall5 (咩阿莉)   2015-05-04 07:49:00
小組長失職,全媽佛買單。
作者: drusilla (芛)   2015-05-04 08:03:00
什麼東西
作者: roybassman (roybassman)   2015-05-04 08:06:00
好marvel
作者: WOODBEAR (熊)   2015-05-04 08:34:00
200篇那個真的很麻煩 我想開新版也卡發文數逼人發廢文啊!!!崩潰
作者: LisaLee (Liz)   2015-05-04 08:35:00
事後打槍哪招
作者: sam811017 (sam)   2015-05-04 08:42:00
還不噓你嗎? 讓他上任沒差吧!
作者: L0i9a0r (現實)   2015-05-04 08:46:00
無言
作者: h01041026 (等等呢我在繽紛樂)   2015-05-04 08:46:00
作者: awesomeSS66 (巫乃泥)   2015-05-04 08:48:00
果然又是檢舉王
作者: anoir (沒有雞雞的阿諾)   2015-05-04 08:48:00
看來版主選不出來了
作者: yahee314 (笨死了..)   2015-05-04 08:49:00
選前說可以選後又說不行。。。
作者: Bxfree (palalala)   2015-05-04 09:08:00
無語
作者: shuyun000 (我好餓)   2015-05-04 09:10:00
白痴嗎
作者: tsaogc   2015-05-04 09:11:00
新版主都很認真努力、不希望他們被拔除……啊按到推文……
作者: HaoSiaoMao (濠洨貓)   2015-05-04 09:12:00
200篇極短篇 是要你掰一堆 跟JOKE一樣難看的文章?
作者: LittleDola (哆啦)   2015-05-04 09:13:00
作者: tofu0419 (豆腐一枚)   2015-05-04 09:15:00
這次會出問題全是疏忽造成吧既然如此重選時間太短 導致能上任的版主選擇可能過少不如這次就先放寬標準 下次再重新給定標準吧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05-04 09:22:00
有問題的,再去看看小板主那篇的全文,就懂了,不能說太白了,不然又會被檢舉的至於放寬,上面說不行
作者: A19870720 (清明上河豚)   2015-05-04 09:37:00
支持文章數要夠才能當版主 但是噓選完才在資格不符
作者: eyln (艾牡)   2015-05-04 09:42:00
傻眼
作者: aa29670043 (Drew8496)   2015-05-04 09:46:00
呵呵
作者: headnotbig (大頭仔)   2015-05-04 09:50:00
嘿啊,新版主S大明明就很認真,搞什麼鬼啊!
作者: UDK0821 (UDK)   2015-05-04 09:53:00
選完才在資格不符的喔?
作者: lau6m2002 (killer)   2015-05-04 10:02:00
為版主感到不平啊
作者: dragon6 (阿龍)   2015-05-04 10:08:00
技術性綁標
作者: yuchuan0521 (東方東方)   2015-05-04 10:24:00
選前不會審查逆,還要我教?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5-04 10:26:00
拒絕重選、希望兩位版主能留下
作者: milkchalk (鼓山李敏鎬)   2015-05-04 10:28:00
猛 這個處理 首噓 給個交代吧
作者: Fallen27 (Re*)   2015-05-04 10:28:00
超馬佛,疏失要不要懲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