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05-04 11:04:22相關疏失,為小組未詳細確認所致。
為免影響板友權利,由小組全權負責。
仍由二人上任,並於群組,小組及版面同步更正。
不予前補之原因為
4.投票結束後,前3名送查驗註冊資料,有問題的依序向上補充
如備取用完仍無法滿1員版主以上,依序增補
二員註冊資料無誤,故無需向前補充。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4 11:07:00明明就規定要遞補 為什麼又搓掉檢舉王的資格?是不是不用講道理啊?這樣對投檢舉王的人公平嗎? 笑死根本就只為了迎合大眾放棄自己原則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5-04 11:22:00投檢舉王的只是來灌票操弄的、當版眾不會判斷嗎?
作者:
iBirdy (潮鳥)
2015-05-04 11:23:00投檢舉王的都馬是他自己啊哈哈哈
作者: UDK0821 (UDK) 2015-05-04 11:24:00
阿檢舉王不就自己灌票的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4 11:25:00滿奇怪的 他只是說親朋好友 怎麼有人腦補成分身呢? 好友搞不好是板友 這樣也不行?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4 11:26:00請大家稍安勿躁,我正在發公告文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4 11:27:00你憑什麼發公告文 你根本不符合資格 檢舉王才是版主好嗎?zzzzz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5-04 11:29:00太公可以回家睡覺了、辛苦囉、請還我們清新優質飄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