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台南兇宅以後,也來寫一下那年住過的兇宅。
那時候我的工作是房仲,每天早出晚歸的,只是為了在台北能夠有口飯吃。有天傍晚,
拜訪完客戶以後回到店裡,只見店長眉頭一皺,案情似乎不太單純,於是我便開口詢問。
我:店長怎麼了,發生什麼事情嗎?
店長:中和房子出事了,你敢跟我去處理嗎?
身為一個菜鳥房仲,內心小劇場畫面是:這是店長的逆襲嗎?
理所當然的身為一個男子漢,我們就搭上計程車從大安區前往景安捷運附近,抵達現場時
,警察跟葬儀社人員已經在現場處理,燒炭,在浴室,初步判斷已經大概三天,然後店
長相當有義氣的說:我不太舒服,你留在這,好了再跟我說。然後就離開了。
身為一個菜鳥,便默默的待在樓下等待,直到葬儀社人員把大體扛下來離開,勇敢的店長
才出現。
在冗長的筆錄,通知家屬後,我跟店長才搭上回店裡的計程車。在車上,店長帶著一慣
資深房仲的深沉開口:這房子所有房客都搬走了,可是房子沒有人住也不是辦法,
tommy0412,一個月一千塊租你好不好?於是我陷入長考,(這是另一個考驗嗎?)在沉
默中,店長表示以後如果有人要租,就你帶看,可以早下班,然後第一個月房租給你
當佣金。但我只跟店長說,給我一個晚上考慮。
經過整夜思考,房仲這工作真的充滿考驗,深刻的我體會到,人真的比鬼恐怖,於是我便
搬家了,就是發生事情那一間。
第一個晚上,整層房子只有我一個人跟臘腸狗阿寶,當搬家工人走了以後,我點著菸,思
考要怎麼放我的東西,只見阿寶跑到廁所,對著廁所狂吠,可那時的我也不知道想什麼,
便直接把他叫來然後對牠說:幹!靠腰歐!不要在那亂叫!
然後整理好洗過澡,帶著一身疲累,我躺下準備睡覺。當準備進入圓寂狀態時,奇怪怎麼
會有閃光燈?是外面有人放煙火嗎?我起身往陽台看,沒有阿!
躺下繼續準備睡覺,但閃光依舊,張開眼仔細看看,房間燈光一閃一閃,只能說年輕脾氣
不好,然後我就對著浴室大罵:按陰陽累,你是在吵三小,去你該去的地方啦!在這亂三
小!暗!然後轉身躺下,睡大覺,一夜好眠。後面的日子,就沒有一閃一閃的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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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我在寂寞的夜晚。後來,陸續有人來租房子,也有人問我,這房子乾淨嗎??
我總回答,我都會掃地啊!很乾淨的!
只是半年後,我也搬離那房子出國工作,只不過奇怪的是,有次遇到一個信主的大姊,
莫名其妙的跟我說,快搬家,房子不對,但即將出國的我也沒放心上。
回來之後,目前那些套房滿租中,一千塊的套房,目前是個女生上班族在住,房租8000
我更深刻體會到,房仲是_ _心的,然後人真的比鬼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