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8 23:54:02作者 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 站內 marvel
標題 [政見] hateonas
時間 Mon May 4 09:42:15 2015
推 zsh: 支持檢舉王毀滅marvel版 我也會號召"親朋好友"全部投你!!! 05/04 10:46
以及其他多篇公告下方之推文
→ zsh: 你根本沒資格吧 還給檢舉王好嗎? 05/04 11:35
→ zsh: 資格不符本來就要遞補 憑什麼你不用遵守?因為人氣高嗎? 05/04 11:36
噓 zsh: 本來就是!找規定來很難嗎?還是以後誰人氣高誰說了算? 05/04 12:22
噓 zsh: 反正顏色對了就不用管程序正義啦 這跟黑箱有什麼不同?就這樣 05/04 13:20
→ zsh: 搓掉一個照規矩來的遞補資格?公平性在哪?對檢舉王跟他的支持 05/04 13:21
→ zsh: 者們還有天理嗎? 05/04 13:21
噓 zsh: 不懂耶 這兩個不就是小組長不照規定來所產生的版主 為什麼不 05/04 13:50
→ zsh: 能講? 明明就是同一件事 05/04 13:50
噓 zsh: 所以原本規定都可以不算數 只要你跟小組長私底下喬好就可以了 05/04 14:32
→ zsh: ? 05/04 14:32
推 zsh: 你假如覺得自己理虧想還檢舉王一個公道 可以自請下臺啊! 05/04 14:41
→ zsh: 這樣反而顯得出你尊重制度 你說是吧? 05/04 14:42
推 zsh: 不用怕 我相信這只是a版主的分身而已 他有符合資格的本尊會出 05/05 01:54
→ zsh: 來的 我剛剛掐指一算的結果 大概九成準 05/05 01:54
→ zsh: 打錯 s版主 05/05 01:54
→ s89227: 那個,這隻是我的本尊ˊ_>ˋ 05/05 01:55
→ s89227: 其實要人肉我超簡單,因為這個帳號我從小學就用到現在了 05/05 01:55
→ s89227: 所以...不是分身唷^^ 05/05 01:55
→ zsh: 好吧 那就是其他符合資格的帳號 但不是分身 我剛剛掐指一算 05/05 01:56
→ zsh: 的結果 05/05 01:56
→ zsh: 我剛剛掐指一算你不會承認 05/05 01:57
→ s89227: 我..只有當上版主後才去申請一個分身,註冊天數一週未滿 05/05 01:58
→ s89227: 請您繼續卜算 05/05 01:58
推 zsh: 我了解 就當作我們之間的小秘密吧我懂你有你的顧慮 05/05 01:59
→ zsh: 你根本沒有版主資格 別亂發公告了吧… 05/04 12:23
噓 zsh: 版主明明就是檢舉王 憑什麼是資格不符合的你 05/04 12:25
因收到版友們來信及在置底文中檢舉
zsh 因違反版規
▲筆戰、人身攻擊、侮辱性字眼、挑釁謾罵
◎初犯劣退並水桶一周,累犯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且關於本人任職相關問題
本板並無權限做出裁決
已告知zsh板友若有相關疑慮或要申訴
請洽站方及群組
但zsh板友依舊在本板多篇公告下方噓文
又有「毀滅marvel版」一說
因此經版主判定意圖引起筆戰、挑釁本板
水桶一週
希望你能在這一週好好思考為何不受多數版友歡迎
否則一週後回來若還是有此類發言
將以累犯處理
提醒板友,請注意發言內容
理性回應不同立場的言論才是正確的討論方式
切勿做出人身攻擊等違法板規之發言,以免遭檢舉後處分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8 23:55:00....
作者: ZW0523 (JFK) 2015-05-09 00:00:00
PTT張無忌水桶太師父了......
作者: lora846 (笑笑貓) 2015-05-09 00:01:00
Final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9 00:02:00因為收到不少檢舉...不只是置底,所以還是得處理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09 00:02:00太公你好 太公再見
作者:
WeinoVi (言颿)
2015-05-09 00:05:00太公慢走
作者:
zeanmar (Link Link)
2015-05-09 00:07:00太公掰...希望在car版你也掰
作者:
sucksboy (徐巧芯是我老婆)
2015-05-09 00:10:00這樣也可以桶....根本國民黨獨裁
作者:
jojia (jojia)
2015-05-09 00:14:00太公哈哈哈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09 00:16:00>>sucksboy 敢問您太公系?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5-09 00:17:00馬上開新分身?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09 00:20:00快Q看看RRRRRRRR
作者:
kugga (ン・ダグバ・ゼバ)
2015-05-09 00:25:00太公QAQ
作者:
nangyen (小南)
2015-05-09 00:30:00太公^^~XD?
作者: jetc (jetc) 2015-05-09 00:33:00
哈哈哈哈 UCCU
作者:
soulllful (soulllful)
2015-05-09 00:36:00n爽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5-09 00:38:00@.@
作者: maydagreen 2015-05-09 00:47:00
無忌桶太師父XDDDDD
作者: k145 (Qoo~~) 2015-05-09 00:55:00
開勳...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05-09 01:03:00雖然我也很爽他被桶,但是這件事說真的,並無違反版規
作者:
Akirasbo (Akira)
2015-05-09 01:06:00慢走不送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5-09 01:11:00這句話應該一點問題都沒有
作者:
however (我有小梨窩)
2015-05-09 01:28:00挑釁什麼?被捅活該zzz魯蛇在現實沒溫暖只敢在網路亂嘴砲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5-09 01:33:00樓樓上那個比較算
作者: getx105 (生吃臭豆腐) 2015-05-09 01:40:00
只好推了
作者:
ALin00992 (您好,我人生勝利組)
2015-05-09 01:45:00只能推了
作者:
sheep0121 (飛翔起因於渴望自由)
2015-05-09 01:49:00可以永久水桶他嘛(同ip分身帳號也一起),他真的滿煩的
作者: blxbl (熾姬) 2015-05-09 01:58:00
浸了。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5-05-09 02:24:00列為全站不受歡迎人物我覺得也很剛好而已
作者: Brownie5566 2015-05-09 02:35:00
UCCU
作者:
shinobeda (一切都要蛋定(忍))
2015-05-09 02:37:00忽然覺得很好笑..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5-05-09 02:49:00終於
作者: omimaser 2015-05-09 02:53:00
舒服☁
作者: rename 2015-05-09 03:09:00
水桶成就
作者:
jimmylily (jimmylily)
2015-05-09 03:11:00開心
作者:
curryh (開開)
2015-05-09 03:22:00再見了可魯QQ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5-09 03:26:00uccu
作者:
togs (= =")
2015-05-09 03:32:00現實生活中缺乏關注吧
作者:
dragon6 (阿龍)
2015-05-09 03:39:00還蠻有趣的
作者: aliens1234 (大叔在哪?) 2015-05-09 03:45:00
太公掰
作者:
kyanite (灰褐虎斑)
2015-05-09 03:53:00推
作者:
bamm (BamM1987)
2015-05-09 03:58:00真好奇現實生活是怎麼樣的人
作者: gf833910 2015-05-09 04:29:00
只看被檢舉的那句推文感覺還不到要被桶的地步
作者:
peggyhao (綠綠der)
2015-05-09 05:30:00爽啦 操老師的幹
作者:
togs (= =")
2015-05-09 06:10:00在A版公開聲明支持消滅A版 只能說被這樣判剛好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9 06:19:00我等等高鐵上再補一些內容
作者: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15-05-09 06:52:00才一週。。。
作者:
sheep0121 (飛翔起因於渴望自由)
2015-05-09 06:54:00都挑明說要找人來消滅(?)你了,還不夠挑釁……還是你真的吃那一套開玩笑的說法……
作者:
rgch (小倉)
2015-05-09 07:25:00別這樣,他在收集1000個板水桶成就,獲得PTT水桶王稱號
作者:
wennai (紋)
2015-05-09 07:26:00PTT水桶王 XDD在媽佛版放話要"毀滅"媽佛版不算挑釁嗎??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7:52:00
我在某人面前對路人甲說要毀滅某人的家庭不是挑釁?某些人肚量真的這麼好喔?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9 08:00:00這樣還不夠挑釁?!
作者:
lotuschao (奔跑吧!!梅洛斯!!)
2015-05-09 08:01:00推一個
對人不對事 支持連勝文選總統是挑釁台灣還是連勝文?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9 08:04:00靠 都說要毀滅這裡了 這裡的常駐人有誰會爽 刻意引戰阿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8:20:00
某i要護航也有點料再來嘛 一直噴汁不怕脫水?
作者:
c2147369 (stitch)
2015-05-09 08:26:00太公慢走不送了
太牽強了 斷章取義理由又不夠充分然後不表明立場就被戴帽子也是很Marvel偶而來看看爆文 沒想到公告都這麼Marvel怎麼不會覺得他的推文也是Marvel點控制碼都能算Marvel文 這個你捅的下去 呵呵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8:33:00
善意提醒耶 充實論述+注意身體 硬說引戰幹麼?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9 08:34:00請大家注意自己的發言,不要做出人身攻擊等違反板規的推噓文以免遭到檢舉
照你的邏輯你也該被捅 你正在挑釁持不同意見的版友況且都是對事不對人 護航什麼?這句充其量就是頂多警告而已反正捅不捅對我沒差 再講下去又有人被釣到只是這判決我覺得爭議很大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8:38:00
持不同意見就說的有條理一點阿 一直說對人不對事 忽略毀滅本版的攻擊性意見的是閣下吧
「支持檢舉王毀滅Marvel」哪裏看得出來他想毀滅Marvel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8:41:00
攻擊性意見叫反串就沒有恐嚇罪了啦
作者: facecook (cook) 2015-05-09 08:41:00
不支持判決= =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9 08:41:00玩笑也要看場合和內容,反串不是不行,但用字遣詞上沒有特別注意就會踩線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8:43:00
故意忽略後面那句號召?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5-09 08:44:00噓一個,若zsh說"我想毀滅marvel版" 這樣才有挑釁意圖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5-09 08:45:00但他只是說他支持xxx毀滅marvel版 純屬個人意見之表達
我不認識zsh也不知道檢舉王是誰 我看起來這句的意思完全不認為在挑釁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8:46:00
你要套邏輯還得在加上 我會號召親朋好友一起在洗衣機大便 這樣才完整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9 08:47:00太公 號稱要號招親朋好友投檢舉姬 以久 不像反串吧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5-09 08:48:00這判決很明顯只是針對人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5-09 08:50:00投票給某參選人不是挑釁 號召親朋好友一起投也不是
如果說支持是個人意見就算了,自己還加上要號召來引戰被桶不行嗎?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5-09 08:53:00他號召是一回事 親朋好友願不願意支持是一回事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8:54:00
都講這麼白了還說針對人 就算真的有開分身投這些事在前 這句言論還是把對象擴大到整個版還說要毀滅 當然得受版規檢視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5-09 08:55:00號召親朋好友一起支持某人去做某事 這不能算挑釁吧
作者:
OHFine (Dumb Dumb )
2015-05-09 08:56:00爽哦
你親朋好友投不投,跟你用號召來挑釁無關做某事是毀滅某版,還在那個版講,這就叫挑釁了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5-09 08:57:00除非他說他要做毀滅marvel版 或是說 他要號招親朋好友一起毀滅marvel版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8:57:00
打引號也能解釋成我認識的人真的很多很挺我阿 只有支持毀滅跟我會號召這兩點無法模糊 那因此觸碰版規也無疑問吧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9 08:58:00號召親朋好友支持某人當板主沒問題,問題在「毀滅marevel板」
作者: wangsynnex 2015-05-09 08:58:00
版主看風向桶人獲得這麼多推好棒棒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5-09 08:58:00這樣才算得上挑釁 攻擊性言論吧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9:02:00
我號召親朋好友投票支持希特勒毀滅猶太人 =\ 挑釁猶太人?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5-09 09:02:00就事論事 A大別講得好像我也支持毀滅marvel版似的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9 09:03:00如果我是為了獲得大家的推,那之前的事情我又何必留兩篇文讓大家討論該次事情?全部鎖一鎖就安靜了呀,這篇文章也看到有人噓就鎖起來,這樣有意義?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9:03:00
你的邏輯類比還沒回呢~說理?
s89227 你不會這樣做 太明顯了在marvel說親朋好友還加引號 就是在說阿飄阿白話文:鬼才會投檢舉王去毀滅marvel持不同意見就是幫zsh護航?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9:06:00
要用這種模糊的環境定義 那版規廢掉就好啦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9 09:06:00marvel板不只有飄呀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9:07:00
那他可以說白話文阿 硬說挑釁言語何苦呢?
飄版有這個規則喔?看了這麼久都不知道親朋好友加引號等於阿飄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9 09:08:00桶一週是依板規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5-09 09:08:00自己挑釁犯版規無誤,但支持別人挑釁算不算犯規
所以是抓語病的意思嗎 以後在marvel發推文都要講白話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9:09:00
在街頭打架旁觀叫囂幫吆喝的不會被抓?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5-09 09:10:00多打一個"加"...
那要看你在什麼場合說囉,我號召好朋友來毀滅這裡,我是指飄還是真人?
他是說號召親朋好友投他吧= =?就字面上看 不建議去曲解他的意思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9:11:00
誰抓語病了?一直鑽模糊空間的是你喔 整串罰都只看明顯的毀滅本版這白紙黑字
如果自己po這種容易被認為挑釁的字眼讓別人感受到挑釁,本來就該桶,規則處理的是你外在表現,又不是心中想法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5-09 09:15:00L大 依照你的說法你自己也要被桶,因為你的留言裡有"毀滅本版"四字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9 09:15:00我沒說檢舉王如何,檢舉王也沒有發表毀滅marvel板的言論,可以不要一直把事情扯在一起嗎…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5-09 09:16:00A大照你這樣說我是不是也該被桶,因為我的言論也挑釁到本版?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9 09:17:00你可以採取申訴,如果是我判決有問題,上面會駁回我的判決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5-05-09 09:18:00噗 念在你是一代釣魚宗師 自盡吧
這我就不清楚囉,我既不是版主也不是小組長,沒有這個權利
作者: kcadobe (jae) 2015-05-09 09:21:00
水桶成就取得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5-09 09:21:00不想幫他申訴,只是單純想討論這判決是否合理,若zsh大想申訴就給他自己去嘍
版主直接收集他前面一堆垃圾話推文 再加他這句 判他一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9:22:00
你可以以這句去檢舉我沒問題 但你真的認為這句話等同於要號召人支持毀滅本版的主動性言論那我也沒轍
個鬧版永桶就好了 只抓這句有模糊空間他前面一直在亂屁什麼媽魔點不媽魔點的 永桶他鬧版爽多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05-09 09:27:00反串觸犯版規一樣罰,難道觸犯版規後說一句我是反串的,就可以免罰嗎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9 09:28:00手機要沒電了,暫時不回應這篇了哦,抱歉,等到家充電再上來
控制碼那篇原文寫you他改控制碼我覺得沒問題啊。翻譯文哪裡踩線?
他有經過原po同意嗎? 我因為這樣被嚇到不算挑釁嗎演講者:下一個就是你=下一個就是ABC/DEF/GHI/JKL?
控制碼那篇完全沒有問題 所以zsh這句話也不會有問題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9:40:00
版主都貼版規出來了還在沒違規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5-09 09:42:00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挑釁"一詞指的是"故意惹起ㄓㄣ_ㄉㄨㄢ爭端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9:42:00
真的符合被桶也無法阿 還是你覺得版規有問題 那應該發起修改版規而不是一直鑽模糊地帶
作者: LeviathanD 2015-05-09 09:45:00
你自己前面亂套邏輯類比然後說我扣帽子?
作者:
LisaLee (Liz)
2015-05-09 09:49:00一週而已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5-09 09:53:00補血
不管是反串還是真的支持=_=言論裡有擴及到整個版就應該要接受版規跟版友的檢視吧而且才一週而已,這處分沒有過當吧
作者: rename 2015-05-09 09:57:00
才一周也能崩潰成這樣
作者: getx105 (生吃臭豆腐) 2015-05-09 09:58:00
哪裡沒挑釁了?鄉愿的是某人吧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05-09 10:09:00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親友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05-09 10:19:00回telomerasea:根據IP,沒有一個是他的分身......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05-09 10:21:00WFSGT 跟 wangsynnex 同 ip =110.26.42.49zsh ip = 110.30.83.41 這是最接近的了另外就噓的次數來說,ianencored狂噓12次榮登榜首,第二名awesomeSS66 才四次。 看樣子ianencored真的很火大。
作者: rename 2015-05-09 10:24:00
可以加上置底檢舉的次數XDDDD
我不清楚zsh在這邊是怎樣的存在 但換一個人可能就不這樣判了如果這篇說得通 我檢舉的全都要捅才對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05-09 10:26:00其中WFSGT ip改過一次,改成 36.230.86.66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05-09 10:27:00合理懷疑W開頭的兩位有可能是分身,但沒有證據證明以上,是針對所有噓文的整理,推文或回文者忽略不計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5-09 10:28:00補血 順帶一提 換ip其實不難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05-09 10:28:00birdy 在 Marvel 版現場為您報導,將畫面還給版主,謝
作者:
kiler520 (Sky我最威)
2015-05-09 10:28:00掰掰太公 UCCU
作者: agito310258 (阿基頭三一零二五八) 2015-05-09 10:31:00
居然才一週?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5-05-09 10:31:00挑釁看版根本就放地圖庖,還有人在護真扯
作者: agito310258 (阿基頭三一零二五八) 2015-05-09 10:34:00
整串看下來,少數見解真的OP
作者: blxbl (熾姬) 2015-05-09 10:35:00
這串很marvel……討論的是同一件事?我看到平行世界。
你可以加個 毀滅本板的言論都是反串非引戰一直噓 只為了一個沒見過的人 蠻猛的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05-09 10:49:00說真的,一直噓也不代表什麼,那是他的理念,而且有憑有據也不是沒道理的亂噓。 我只是做個統計表。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05-09 10:50:00而且假如今天不是 zsh,而是別人,不會是這種結果。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05-09 10:51:00規矩不該因為人而有異。假如覺得不夠,應該是改規矩而非改人講錯,而非針對人
作者:
eSENSE (愛睡覺)
2015-05-09 10:57:00太公哈哈 u吸吸u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05-09 10:59:00太公別走 俺想你啊XD
太公中國國民黨需要您阿!!!這邊沒有您的舞台!!!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9 11:25:00請不要再提及政治相關黨名、人名,置底檢舉我和另一名版主討論後有違規者再公告
作者:
seiramoon (pikapikachu)
2015-05-09 11:32:00推以上各種留言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5-09 11:33:00補血
紅明顯,如果ian先生/小姐真的有躁鬱症,那麼強烈建議你出去外面走走,在ptt護航一個整天在ptt上最人,套個關注的傢伙,對你的病情並不會有正面影響。 p.s等會補聖光補黑死爪………我自己跟白癡一樣選個推/噓都能選錯………
作者:
free520 (黑小)
2015-05-09 11:41:00剛好而已吧 @@ 故意成那樣
建議版主把政治相關那篇公告補在置底板規然後pud謝謝你 我要出門了我剛剛去爬了一下zsh各處足跡 恩...還是無法苟同最近marvel版已經夠亂了 能有版主管事很開心我就不再繼續造成碰撞了 希望不要再有外送出現就好
作者:
a26893997 (Love20433)
2015-05-09 12:01:00罪行法定 你要定罪人也先立一個比較明確的法吧 在那邊自由心政 搞戒嚴喔
作者:
lbalo (道貌岸然的偽君子)
2015-05-09 12:01:00zsh和他的快樂夥伴們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5-05-09 12:07:00
居然⊙_⊙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9 12:14:00這是大豐收的感覺? 阿就引戰阿 都要毀滅這裡了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5-09 12:26:00補聖光
作者:
h73o1012 (KMT LIKE S hit face)
2015-05-09 12:40:00蒻爆了 跟北韓一樣只會嘴 一個版規扔進水桶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09 12:43:00誰把太公亂的那幾篇做個懶人包 桶一周真的算客氣的要評論前 爬個文先我想不是件困難的事 比起跳針的時間少多了
作者:
asd6087 (steve)
2015-05-09 12:45:00讚啦
作者: kazukisora (Kazu) 2015-05-09 12:55:00
推
作者:
ascii (城裡的月光)
2015-05-09 13:13:00XD
作者:
bf412 (BF412)
2015-05-09 13:20:001樓gg
作者: Hyrule 2015-05-09 13:26:00
推
作者:
jklm456 (ωFKNω)
2015-05-09 13:50:00某i不常來,可以去看太公對其他版的文章沒意見再吵天啊,查過還能亂,果然平行世界。版主辛苦啦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5-05-09 14:01:00推板主! 正義之士在某人亂引戰時 怎麼不來主持正義
作者: stevegaga (阿黑) 2015-05-09 14:14:00
哈哈
...這跟平行世界什麼關係 如果因為亂引戰而捅的話應該在判決上寫清楚單就這句推文哪看得出來阿然後Love 你應該在他引戰的時候寄信通知我 不然我哪知道 我不是版主哦
用詞不要太極端就是了…太爛好人心等於放這種人發言屠害板友眼睛呀~覺得處決剛剛好
作者: anderson1979 (spurs win) 2015-05-09 14:21:00
爽 8
奇怪 我也躁鬱跟憤世忌俗 但我只針對檢舉"男"這種亂搞的看不慣欸 基隆版發問文我還嗆他不會找專版喔
作者:
OHFine (Dumb Dumb )
2015-05-09 14:26:00再推一次
就像陳進興罪該萬死 但判決書上寫:因持有槍械判處死刑,這樣不合邏輯啊 縱使判決正確講不完啦 反正就這樣了
作者:
sheep0121 (飛翔起因於渴望自由)
2015-05-09 14:31:00抓語病的是誰,好朋友等於阿飄……是說你的朋友都是靈界兄弟還是z的朋友都是鬼,拜託別再亂了,用常識來說話好嗎……硬凹很難看
其實我也覺得判決有待商確,照推文內容太公是指檢舉王要毀滅飄板,但檢舉王目前沒有表現類似的意圖
作者: blxbl (熾姬) 2015-05-09 14:40:00
補血。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5-09 14:41:00乙太公耶 好久不見 被八卦永桶了跑來這邊繼續被桶XD
而後段的號招親朋好友來投票讓人有聯想灌票之嫌,意圖使板眾與檢舉王起更大衝突,我認為應依照板規意圖引起爭端視同亂板,水桶半年一週太輕
作者:
skyrie (史蓋瑞)
2015-05-09 14:45:00爽
作者: inanna38 2015-05-09 14:50:00
爽!桶的好XD
作者:
STARKUO (億載金城武)
2015-05-09 15:14:00才一週太少啦
作者: abc9855 (小小咖啡杯) 2015-05-09 15:27:00
慢走
作者:
srps8907 (我不是阿智)
2015-05-09 15:52:00爽啦 還一堆假正義魔人要護航?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9 15:55:00V大 XD 你這推論 開始讓我覺得太輕了
作者: jty02 2015-05-09 16:13:00
掰
作者: lora846 (笑笑貓) 2015-05-09 16:29:00
24個太公...
作者:
maytwtp (雪龍)
2015-05-09 16:35:00完全不認識他的人覺得此判決沒有不妥…為何要護航?
作者:
peine (peine)
2015-05-09 16:35:00v大可以選版主嗎?XD
作者:
togs (= =")
2015-05-09 16:41:00推V大
作者: Jerrywolfw 2015-05-09 16:47:00
推版主判決更推V大 挑釁本意就是引發事端 “號召+毀滅”不是引戰什麼才是引戰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5-09 17:11:00讚,桶的好
作者: CAIND 2015-05-09 17:12:00
ㄧ兌人生活很閒跑來鬧版活該
桶的好啊!不知道太公何時會達成『10個版同時進桶的成就咧』~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5-09 17:14:00號招毀滅根本集體鬧板,建議桶更久
作者:
asd2507 (叭啦叭啦)
2015-05-09 17:16:00有病時間到了要吃藥哦^^
作者: likewin (西門) 2015-05-09 17:29:00
支持版主,如果被桶者長期關注且留言本版,或許判決有問題,但他的出現很明顯就是來挑釁亂版,對這種人還不能施以懲處嗎?對判決不服就去投訴,少講一堆風涼話
作者:
klya (幼稚園準畢業生)
2015-05-09 17:58:00痧漱F~版主辛苦囉。
因為沒飄點,他如果說起乩叫大覺者毁滅Marvel板就沒問題啊…哈!哈!
作者: jeff19950830 2015-05-09 18:33:00
太公掰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5-05-09 19:42:00
推一下
作者: eva44015 (onlyfun) 2015-05-09 20:24:00
推V大!! 辛苦版主了.護航的完全不了解
作者:
duoCindy (å°ä½©)
2015-05-09 21:06:00太公掰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5-09 21:53:00v大選版主吧
作者: fvgnfgnmde78 (pumpkin) 2015-05-09 22:05:00
撒花
作者:
mrad (mrad)
2015-05-09 22:22:00舒服
作者:
wennai (紋)
2015-05-09 23:01:00推,版主辛苦了
作者:
hmt17 (Popo:(b゚▽゚)b)
2015-05-09 23:12:00朝聖
作者:
lsh0508 (L.S.H)
2015-05-10 00:02:00爽
作者: CrushQQ (CrushQQ) 2015-05-10 01:26:00
他的留言....板友都看在眼裡,護航的想想為何區區一篇水桶文會爆吧。
作者:
HeroFun (Hero)
2015-05-10 03:02:00爽
作者: jack621111 (PureBoy) 2015-05-10 04:03:00
哈哈哈痛快
說真的啦,他是顏色不對才常常會被某些特定人士抓來鞭
作者:
ttcml (三三)
2015-05-10 07:52:00不,我管他螢光粉紅還是彩色,他每次都留一些讓人看了神經會抽的句子是事實啊
作者:
nuko (你管我是不是鄉民!!)
2015-05-10 08:25:00難怪這幾天這麼安靜
作者:
Terrn (倪福德加油!!!!)
2015-05-10 09:22:00還顏色不對咧XD 整個人都不對吧
一個禮拜後會不會我們MARVEL版會不會又"熱鬧"起來呢?一週好像不夠久…T__T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10 10:07:00如果一週後又再犯就以累犯論,水桶一個月,如果沒違規也不能隨便桶啊
作者: lb00209547 (黥夜) 2015-05-10 10:38:00
看過他在其他文章的留言,真心覺得水桶他很好,還我一個安靜的marvel板
作者: gy3310 2015-05-10 10:43:00
正義必得伸張
作者:
i2sun (太陽的力量)
2015-05-10 13:10:003好+1好囉,水桶只是剛好而已吧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15-05-10 13:11:00推文挑釁板友和引戰很多次了,早該桶
作者: v31429 (ç“œå›ãƒ¡ãƒãƒ³å®‡å®™) 2015-05-10 13:19:00
泥看看泥。
作者: Yakiko (第三十五番號) 2015-05-10 14:11:00
爽!就愛鬧版常在那邊我覺得不媽佛不媽佛的 看了就倒彈
作者: qoo400 2015-05-10 14:17:00
太公掰
作者:
BEDA (BEDA)
2015-05-10 14:23:00這就是"民意"好嗎,眾望所歸 懂?
作者:
kronioel (éµå¦¹å英)
2015-05-10 16:03:00純噓某樓…太公確實只是不小心用字不當 不過爭議性的文字被桶也很正常啊 才一周當買個經驗不行麼
作者:
swaggg (Strahl)
2015-05-10 17:01:00太公與之分身絕不能永桶,Ptt的歡樂泉源啊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10 17:17:00我倒覺得不能永桶的原因是桶了一個會有分身來亂...
滅了一個太公還有千千萬萬個太公~後面還有大本尊呢…
作者: ferris110443 (ferris110443) 2015-05-10 19:49:00
太公啊~太公~
作者:
GHIBLI (Stairway To Heaven)
2015-05-11 02:52:00這種毀滅叫囂 桶一個禮拜差不多阿
作者:
Grecie (容)
2015-05-11 08:38:00爽雙
作者:
RS232 (夢中的情話)
2015-05-11 09:53:00活該桶好
作者:
iceoo913 (岡山yoga)
2015-05-11 10:38:00PTT 桶王 非你莫屬了 Marvel版被桶成就 Get
作者:
yank0612 (é¯å®…)
2015-05-11 13:20:00太公慢走
作者: valentinos (湯匙oo) 2015-05-11 15:09:00
太公再見~~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5-05-11 16:34:00恭送太公!!
作者:
bmwx6 (bmwx6)
2015-05-11 23:38:00乙太公給推
作者:
toro313 (晚輩只是來勸架)
2015-05-12 11:28:00他就故意引戰阿?護航的是分身?
作者: Katar (卡塔) 2015-05-12 14:03:00
太公一路順風~
作者:
fix78 2015-05-12 15:27:00連這裡都能看到太公被桶
作者: nike138729 (BASS很好玩阿只是沒時間) 2015-05-12 19:24:00
對不起 我笑出來了...
作者:
shiroyo (淡水阿婆來喔)
2015-05-13 17:28:00太公就愛鬧啊 可能不鬧渾身不對勁吧
作者:
yeshing (NightStar)
2015-05-14 01:01:00爽啦 才桶一周未免太看不起他了
作者:
aawade (aawade)
2015-05-14 03:03:00早該桶他了
作者:
bestmoe (紅色雨衣小飛俠)
2015-05-14 13:19:00好爽
作者:
g7a7n7 (Caine)
2015-05-17 01:23:00才一週,永久水桶啦